月度归档: 2016 年 4 月
偷偷地看你,偷偷地想你,偷偷地爱你,最后,偷偷地哭了
偷偷地看你,偷偷地想你,偷偷地爱你,最后,偷偷地哭了。《第九十一封》
当你真的在乎一个人,多么微不足道的小细节,也变得重要起来。因为爱,所以在乎,因为重要,所以爱。《第九十二封》
别因为知道我会等你, 就把我晾在那儿等。《第九十三封》
如果你觉得我礼貌,优秀,有修养,你好,我们是泛泛之交;如果你觉得我可爱又幽默,搞笑又谦让,嗨,我们是熟人;如果你觉得我霸道专横,脾气坏又骄傲,恭喜你,我们是很好的朋友;如果你觉得看着我时觉得拿我完全没办法,谢谢你,我爱你。《第九十四封》
即是说一千遍我爱你,但只要一句分手就可以结束。这就是爱情。《第九十五封》
你明明知道你需要放手却放不下,因为你还是在等待不可能的发生,这种感觉真的很难受。《第九十六封》
只要是喜剧收尾,过程你让我怎么哭都行。《第九十七封》
世界上最温暖的两个字是,从你口中说出的:晚安。《第九十八封》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第九十九封》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我在你面前可以是谁。《第一百封》
有没有那么一个人,你一想到TA,就会甜甜地微笑。《第一百零一封》
我一直在关注你,用一切你知道或不知道的方式。《第一百零二封》
爱一个人,其实很简单。他让你流泪,让你失望,尽管这样,他站在那里,你还是会走过去牵他的手,不由自主。《第一百零三封》
他来过一阵子,我却怀念一辈子。《第一百零四封》
是你的,就是你的。越是紧握,越容易失去。我们努力了,珍惜了,问心无愧。其他的,交给命运。《第一百零五封》
有时候,一点微不足道的肯定,对我却意义非凡。《第一百零六封》
有时候,我只是需要一个可以说话的人。《第一百零七封》
离开一个地方,风景就不再属于你;错过一个人,那人便再与你无关。 《第一百零八封》
你以为放手可以成全我的幸福,可你不知道,我最大的幸福就是能和你手牵手。《第一百零九封》
世界上最心痛的感觉,不是失恋,而是我把心给你的时候,你却在欺骗我。《第一百一十封》
如果你不懂我的沉默,你也永远不会明白我说的话语。《第一百一十一封》
无所谓能到哪里,但是要在一起。《第112封》
不见面也有不见面的好,你永远是,我记忆中的样子。《第113封》
人的一生要撒8.8万个谎,最容易脱口而出的谎话是:“没事,我很好。”《第一百一十四封》
早上不抱她,她就不让你起床;深夜没回家,她就电话追个不停;你抽烟,她就收起你的香烟;你过马路不走人行道,她就唠叨个没完;每天下班回家,她就像蜜蜂一样,围着你转;你问她一个新鲜事,她一口气说出十个…你说,她真的很烦!其实,这是你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候,而你却不知道。《第一百一十五封》
有时候,你越隐藏你对一个人的感觉,你陷得越深。《第一百一十六封》
我喜欢你,不需要理由。不喜欢你,什么都是理由。《第一百一十七封》
幸福其实真的很简单:有人爱; 有事做;有所期待。《第一百一十八封》
有时候,上天没有给你想要的,不是因为你不配,而是你值得更好的。《第一百一十九封》
每个没心没肺的人,都有一段为某人掏心掏肺的曾经。《第一百二十封》
我们拼命变好,是因为心里住着不想辜负的人
1
我在的一个微信瘦身交流群里,姑娘们分享决心健身减肥的初衷。
不少人说起自己减肥成功前后,周围人的态度反差有多大。一个姑娘,从一百四十斤瘦到如今的两位数,有感而发,很诚恳地写了很长的一段话:“是的,你胖或瘦,真正爱你的人是不会介意的。但是,我瘦了全世界都说他有眼光,可谁也不知道,在我胖的时候,大家都说他眼瞎。他从来没给过我压力让我减肥,只有一次我因为胖生病了,他才提过一句。我瘦了之后,很多人问我会不会抛弃他。我说,我们是真爱,不会。我瘦了,再看到以前对我爱理不理,现在反倒凑上来献殷勤的,都会觉得很虚伪。我胖是我,我瘦也是我。我拼命减肥,不是为了迎合那些人肤浅的审美,而是为了遇见更美好的自己,也是给他一个美好的自己。”
我们拼命变好,是因为心里住着不想辜负的人
2
他是我最近认识的一个朋友,来自印度的中年大叔,皮肤黝黑,睫毛很长,每天在图书馆卖命地学着汉语。
有一次,他坐在我旁边,埋头做着汉语练习册。校对答案的时候,他有不懂的,便拿来问我。
那是一幅幽默漫画,他理解不了其中的幽默,我费尽口舌跟他解释了半天,他点着头把练习册拿回去。
过了一会儿,他可能觉得自己还是没懂,又拿着那幅漫画来找我,很不好意思地问,能不能再帮他解释一下。
我暗自佩服他的用心,说真的,换做我,一定宁可想不通,也不好意思再问了。
我扫过练习册,上面有他用铅笔写下的汉字,很稚气,每个字都很大,歪歪扭扭,像小孩子的笔迹。
这么大年纪,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学一门完全陌生的语言,应该很不容易吧?
我开始留意这个大叔。
大叔可以一天写掉一整本练习册,书上只要造句一句,他每次都造三句,图书馆里其他的人常常拿着手机刷屏,而大叔几乎从来没看过手机。有一次他掏出手机来,我才发现,他用的不是智能手机。
一来二去,彼此认识以后,我跟大叔交谈了起来。
他告诉我,他在印度已经有了妻女,中年出国留学,她们的支持和理解真的很重要很重要。
说这话时,他的眼神里闪着别样的光。我被这神情深深触动。大叔这么拼,或许是因为,不想辜负,千里之遥的远方,那一份温柔的期待吧。
3
你有没有过很努力、很努力,只是因为不想辜负一个人的期待?
一个读者和我分享了她的故事。她一直记得,小时候,外公对她说,你要好好学习,不要像外公这样没读过什么书,什么也不懂,外公还盼着你以后给外公买吃的呢。外公跟她说这话时,没注意手上的刀,左手手掌被刀割伤了。
她后来很用心很用心地学习,只为了不负当初外公的一句话。
4
在很遥远的初中时代,语文老师让我们写周记,内容不限。
那时候的我,过得并不好。挣扎、痛苦、难过、绝望,经历着青春期所有糟糕的情绪。有一周,我在周记里记下了自己混乱的心绪,洋洋洒洒好多页。现在看来,一切早已无足轻重,但当时的我,深陷于那些负面情绪,无法自拔。
第二周,周记本发下来。我本以为老师会不屑于我的胡言乱语,没想到,她用红笔写下批注:“你是一个对生活很较劲儿的、认真的女孩。”
除了我之外,再也没有谁会记得这件事。而我至今还保留着这本日记本。
我告诉自己,我要一直做一个对生活很较真的女孩。在心里向老师证明,她当年没有看走眼。
5
另一个读者的故事,她学生时代暗恋过一个很优秀很优秀的男孩子。男孩成绩很好,一直鼓励她在学业上要努力,把自己的整理笔记借她看,甚至还在电话里耐心地给她讲题。
他是她遥不可及的梦,因为想要离他近一点点,她很用功很用功,几乎到了悬梁刺股的地步。所有的付出,都在想到他的那一瞬都变得有意义起来。
后来,他们还是没有在一起。
再也不会有期待餐厅偶遇时的东张西望,再也不会有回眸看到熟悉背影时的欢欣雀跃。
其实,她一开始就明白,他注定是她生命里不可能的人。可是,她从来没有后悔喜欢过他,甚至感激自己因为喜欢他而努力变优秀的日子。
她说:“没有他,我不会变成今天的我。”
6
社会学领域,有一个贴标签的理论。当你被别人贴上坏孩子的标签,你就更可能变成坏孩子。
感谢曾经看好我们的人,父母、前辈、朋友、恋人,抑或是仅仅出于客套的陌生人… …因为被期待,我们肩负起一种使命感,想让自己变得像对方所说的一样好。
我不会为了他人的眼光活着,可是在你眼中,我找到了更好的自己。
我的努力是为了自己,但如果没有你,我可能做不到这么努力。
谢谢你。
Author 入江之鲸
BGM 街道的寂寞
如果一个女人真的爱你,她会因为很多事情对你发脾气,却始终坚守在你身边。
如果一个女人真的爱你,她会因为很多事情对你发脾气,却始终坚守在你身边。 《第六十一封》
我对你的爱从来没有停止,只是我不再让别人知道而已。 《第六十二封》
如果你开始想念我,记住了,不是我自己要走的,是你自己松手的。《第六十三封》
总有那么有一个人,他的一条短信就可以让你立刻微笑。《第六十四封》
不必承诺永远,只要爱我一天又一天。《第六十五封》
这是我的爱,收下吧。这是我的心,别打碎了。这是我的手,握好了。我们一起,永远永远。《第六十六封》
越在意,失去的就越多。《第六十七封》
最好的感觉是,当我朝你看过去时,你已经在凝视着我。《第六十八封》
爱上你,不是因为你给了我需要的东西,而是因为你给了我从未有过的感觉。《第六十九封》
明明已经错过你,但我却还在想念你。当我想念你的时候,但我不能再拥有你。明明已经别离,却又再次相遇。当我们再次相遇时,却不得不说再见。《第七十封》
纵然世间任我挑,我的选择仍是你。《第七十一封》
如果你能解释为什么会喜欢一个人,那么这不是爱情,真正的爱情没有原因,你爱他,不知道为什么。《第七十二封》
我想有一个人明白我,即使我什么都没说。《第七十三封》
真相是,我想你。无时无刻不想你,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天,每个小时。《第七十四封》
我总是害怕,有一天你会发现,我没你想的那么好。《第七十五封》
如果我的未来有你在,其他一切我都不怕了。《第七十六封》
幸福,就是找一个温暖的人过一辈子。《第七十七封》
假如你是一棵仙人掌,我也愿意忍受所有的痛来抱着你。《第七十八封》
我希望找到一个,担心失去我的人。《第七十九封》
再累,再苦,再疼,也只是为了你能喜欢我而已。《第八十封》
遇见你是命运的安排,成为了朋友是我的选择,而爱上你是我无法控制的意外。《第八十一封》
虽然对你避而不见,可是心里仍然想念。 其实,有一种想念,叫避而不见。《第八十二封》
你之所以感到孤独,并不是没有人关心你,而是你在乎的那个人没有关心你。《第八十三封》
你对我的一点点好,都会动摇我的决心。《第八十四封》
有时,我只是想能有个人,紧紧抱着我不放,直到我的心情真的好起来。《第八十五封》
彼此相爱就是幸福。如此简单,如此难。《第八十六封》
不要轻易说你爱我,除非你是认真的,因为我可能会做出一些疯狂的事,比如......相信你。《第八十七封》
主动久了会很累, 在乎久了会崩溃!《第八十八封》
当我向你倾诉我的烦恼,那不是抱怨,那是我对你的信任。《第八十九封》
你永远不知道有多在乎,直到你失去对方。《第九十封》
你喜欢的人眼中的你,看完心都碎了。
一想到你的不完美,便觉得更加爱你了
1、
冯阿姨是我见过的“最有幸福感”女人。
她不是“白富美”,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五十来岁。那会儿我大学刚毕业,租住了她在江边的一套旧房子。房子虽旧,却打理得异常整洁,明窗净几的感觉,让我一瞬间的就喜欢上了它。
冯阿姨每次来收房租,总要坐在沙发上跟我聊上好一阵,我喜欢听她事无巨细的“吐槽”:什么老公太懒,一回家就歪在沙发上看电视;什么女儿也像老爸,二十几岁的人,出门教国画还要妈妈骑自行车来接送;还有,家里这么干净,都是靠她一人忙里忙外的亲手收拾整理… …可她说话的语气哪里是在吐槽——分明语调轻柔,唇角上扬,眼睛里不时泛出温润光。
一想到你的不完美,便觉得更加爱你了
末了,阿姨常是总结性地说:“算啦,算啦,还是早点回家做卫生吧,晚上多买点菜,他爸手巧,烧得得菜可好吃啦!还好女儿像她爸爸,手也巧。”说罢,阿姨起身离开,江风吹拂的房间里,瞬间弥漫着饭菜飘香的味道。
后来有一次,我见到了冯阿姨的丈夫和女儿。原来她女儿是清华大学美术系的高材生,丈夫面容英武而沉默少言,安静地伫立里房间一角,像一株硕大而高贵的植物。我在暮色中与他们一家作别,阿姨轻巧地跳上丈夫的电瓶车,熟练的拦过他的腰肢,脸上的笑容和绯色暮光交融,将丈夫和女儿笼罩在一起。我知道,爱是这一家人安然生长的光合作用。
2、
Jason决定和前女友复合的时候,我和朋友们却都劝他放弃吧。
Jason是一名独立摄影师,他的前女友阿May是个很有个性的女孩子,大胆、泼辣的她是天生事业型的女强人。当年,她为了实现音乐梦想,毅然舍下热恋中的Jason,独自北上,在京城经营着一家文艺范十足的酒吧。
Jason那会儿一有节假日就跑去北京看阿May,小小的欢愉之后,再拖着疲惫的身躯返回江南。
“何必这么辛苦呢?叫她回来吧!”朋友劝他。
“没事,我抗的住!” Jason浅笑。
Jason不得不夜以继日的拍照、修片,用赚来的钱贴补酒吧的生意亏损。可阿May却在这个时候提出了分手,朋友们都猜阿May一定在北京城傍了大款,义愤填膺地要组团去京城替Jason教育阿May。
“绝对不能轻饶她!”朋友挥舞着拳头。
“没事,我能理解。”Jason苦笑。
两年后,情感、事业双双惨败的阿May,悄然返回家乡。Jason听到消息,第一时间找到阿May,竟然主动提出了复合。朋友们大跌眼镜。
“你到底爱她身上那一点?”我问。
“我第一见到她的时候,她穿了一件大红的长裙,坐在广场上的石阶上,样子美极了,让人的眼睛舍不得走开,我立刻偷拍了一张她的照片。” Jason补充说:“我主动找上去打招呼,她笑起来,口红也是极艳的颜色,像一簇火苗。”
“你们摄影师都是好色之徒。”我打趣说。
“她的缺点我都知道,但坚持梦想的人,值得爱。”Jason说。
Jason的摄影工作室重装开业,朋友们纷纷上门道喜。Jason把屋后的器材库改造成了一个小的卡拉OK包厢,包厢的墙上装裱着一张硕大的照片,一袭红裙笑靥如花阿May就坐在照片的中央。
Jason抢着登台唱了一首电视剧《千金归来》的主题曲:
“相爱的心会给你勇敢
燃烧的火焰
映着你的笑脸”
这一次,一向的泼辣阿May安静地挤在人群中,悄然涂抹着眼角。有时候,我觉得,眼泪才是爱情最纯粹的结晶。
3、
我的朋友之中,阿志是既封建又充满了大男子主义。
那会儿志嫂喜得千金,置办满月酒请我做客。阿志就当着一众朋友的面说:“哎,连个儿子也生不出,做人真没意思。”
志嫂起初脸上挂不住,红晕褪净之后,便端起酒杯热络地招呼着客人。
谁知三年后,志嫂又诞下一女,这一次的满月酒在志哥乡下的老宅里里置办。阿志这次更过分,一边感叹人生彻底无望,一边大声的指挥着志嫂,端茶倒水,忙里忙外。
我抓空凑到志嫂的面前,轻声说:
“嫂子,志哥今儿喝得有点高,他说话你别往心里去。”
“我没事,乡下条件差,招待不周啊。”志嫂说。
“挺好的,空气好,菜也新鲜。嫂子,怎么好好的,想到了住到了乡下来?”我问。
志嫂顿了顿,缓缓说到:“去年我跟姐妹搭伙做外贸生意,结果赔了好多钱,姐妹一家都跑路了。你志哥把市区那套房子抵押了,替我姐妹还了债主的钱,他身上毛病挺多,但是做人讲义气,我服。”
饭后,志嫂一手拉着大妞,一手将二妞揽在怀中,志哥手忙脚乱的调好奶粉,弓着腰将奶嘴搭在二妞的唇上。一家人,怎么看都是那么的登对。我知道,爱是拉手扶持的一段漫长旅程。
4、
这世上的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也没有完满无缺的爱情。所谓的深爱,不过是爱上一个人的光芒之后,也能宽容他身上的芒刺。
梵语中 “菩萨”是“菩提萨埵”的缩写,“菩提”是指觉悟,“萨埵”指有情。原来“菩萨”是洞明世事的觉悟之后,仍有情地挚爱众生的智慧禅心。那么深爱一个人,也是在深刻了解他之后,安然生长的菩萨柔肠,爱是一瞬间的怦然心动,更是觉悟之后岁月长情。
我也曾渴望轰轰烈烈、完美无瑕的爱情。可源远流长的时光之旅中,我更想说:“一想到你的不完美,便觉得更加爱你了。”
Author 午歌
BGM Reminiscent회ᄉ
让梦想照进现实
昨天晚上因为下雨躲在一家超市的屋檐下,超市老旧的音响里放着音乐,音质并不好,但我却一下听出是SHE的《不想长大》,明快的情绪中带着浓厚的伤感。记忆中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15岁,那时候的SHE火到不行,这首歌在当年也是洗脑神曲一样的存在,与他们同样受人瞩目的还有孙燕姿、林俊杰等一众歌手,想想到现在差不多有10年光景了。记得当时自己看着三个比自己大的姐姐在台上唱着这首歌,心中就有一种疑惑,这几个大姐姐真的奇怪和矫情,长大有什么不好的。那时候的自己对于成长有一种极端的渴望,因为长大对我来说就意味着能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意味着再也没有繁重的作业考试和老师无聊透顶的脸;意味着能够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和做任何喜欢的事;意味着我在日记本上列的愿望清单都能实现;直到后来我才渐渐体会了那种被时间拖着走的无力感,明白了成长其实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
15岁的时候暗恋过一个隔壁班的女孩,因为我是英语科代表,正好我们又是同一个英语老师。每次都借着去他们班拿英语课用的写满语法的小黑板的机会偷偷看她,印象中的她似乎是最特别的女生,喜欢扎马尾,露出整个光滑漂亮的额头,在超短裤开始流行起来的夏天从来就没有穿短过膝盖的裤子。那时候的自己觉得她就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生,这也导致我到现在对露出额头,扎马尾的女生还是没有一点抵抗力,我想我对于女生的审美观就是被她影响改变的。后来,我们竟然认识了,而且是她主动给我写的信。初中那会,学校里面流行的给自己喜欢的男生或女生写信,一般这种情况下还会有一个传信人,而我们的传信人就是她的闺蜜,正好在我们班。那时候没有手机的我们只有通过这种方式维系彼此的关系,更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明目张胆,因为早恋在学校是明令禁止的。(ps:在这里我就不对这个事情进行详细描述了,因为那个时候认识我的人都知道的,再说我的目的并不是要写什么言情小说。)
初中的时候我是不折不扣的好好学生,是班长兼学习委员兼英语课代表,是“学霸”一样的存在,成绩永远是班上前三,学校前十,上课的时候从来不会打瞌睡,也不会因为身后的同学恶作剧闹出的声响而回一下头。政治和历史课本熟悉到可以随便说出每个知识点在哪一页,每次期中期末考试颁奖都能轻而易举的拿回5张以上的奖状,内心有着属于那个年龄段小小少年的傲骄。
高中时候叛逆心理和厌学情绪达到了最高点,青春期特有的浮躁和悸动充斥着整个身体,自己再也无法静下心来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父母和家人都无法接受,以前都习惯了别人拿我作为榜样,是传说中的厉害的隔壁家的孩子,渐渐变成了你不要像某某一样不好好练书,估计大学都考不上。心里的落差是有的,但那时候的自己不以为然,固执的想用自己的方式去与整个世界对抗。
17岁的时候,与那年经历南方冰灾、藏独、汶川地震、毒奶粉等水深火热的其他中国人民一样,我升入了高三,即将面临人生中第一次战场。18岁那年,我参加了第一次高考,不幸的是以失败告终。19岁的时候,通过复读最后三个月的努力,我勉强混进了一所本科院校。
整个高中对于我来说,基本上只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篮球,那个时候疯狂的痴迷着休斯顿火箭队的麦迪,时常逃课去打篮球和看他的比赛。总觉得一个人可以把自己的兴趣爱好变成职业,并有所成就,是一件看起来很酷的事情。另一个关键词便是书,当然肯定不是教科书。高中的每个晚自习,当周围的同学征战于题海,或冥思苦想,或抓耳搔腮时,我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那段时间看的书很杂,从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到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从蔡骏的《猫眼》、《神在看着你》到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从郭敬明的《悲伤逆流成河》、《幻城》到四块钱一本的《花火》、《爱格》、南康白起的《浮生六记》,各种各样的东西,但我从来没有像寝室其他同学那样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天蚕土豆之类的网络修仙小说,总感觉这类小说实在像老太婆的裹脚布又臭又长,无聊透顶。我看的大部分书都是自己买的,那时候为了省钱买自己喜欢的书,经常要节省本就不多的生活费,有时候甚至要饿肚子,或者只吃米粉、兰瓜饼之类相对便宜点的东西,但是每次买一本新书都会感到无与伦比的满足,仿佛一切都值得。买书的次数多了,就自然而然的跟学校书店的老板熟络了起来,每次有什么好的新书他也会主动介绍给我,给我打折或者少一些零头,那时候总感觉书店老板才是我的知音,犹如伯牙遇到子期一般,现在想想这不过是他的营销手段罢了。买的书多了,班里的甚至是隔壁班的同学都会时不时的过来找我借书,虽然很多都是有借无还,但是自己喜欢的书能与同学一起分享实在是一件快乐的事,但那时候更多的是希望能遇到一个懂我的朋友,不让大家从心里给我贴上“上课总是不听讲,看课外书的家伙“这之类的标签。不过在我高中毕业离校清理东西回家的时候,剩下的书还是满满当当的有整个出租车的后备箱。读书的时候有一个习惯就是在自己喜欢的或者是认同的地方做一些批注,然后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下自己的感想,现在这几本写满青春与回忆的日记本还安静的躺在家里的柜子,但我再也没有打开过它们,有些时光或许更适合用来珍藏。
初中、高中那会热衷于写点东西,初中的时候在校刊上发表过几篇诗歌,高中的时候侥幸拿过几次学校、市里、省里的作文奖,有时候还范二的想到时候把这些荣誉证书那给我儿子,说老爸当年也是有追求的人,这样就可以轻松避免每次我爸说起他年轻时的往事总是换回我怀疑眼神的尴尬场面,因为铁证如山,事实胜于雄辩;在一些不知名的杂志上有个几篇豆腐块,拿过几次稿费,就天真的以为自己长大后会是很厉害的人物,于是不知羞耻的在高中同学的毕业纪念册理想一栏里写下要成为中国作家福布斯排行榜第一名的愿望。后来,其实没有后来,高中毕业复读考上了南方一所不知名的本科院校,和大多数人一样肆意挥霍自己的大学时光,上课睡觉,下课打游戏,因为孤单寂寞谈一场似是而非,毕业说分手的恋爱,拿着父母的钱心安理得的买名牌,出入各种场所,去很多地方玩,以增长所谓的社会经验为理由进行自我安慰。大学毕业了,做着一份自己不喜欢但是待遇还过得去的工作,只是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在某个下雨的午夜醒来,然后辗转反侧再也无法安然入睡。
前几天,和高中时坐我前面的一个女生聊天,突然聊到各自的理想,她问我说,文姐(我高中时的外号,因为本人那时作为男生长得过于清秀,多次被评为“班花”,于是大家就给我取了这么个外号),记得你当时的梦想不是要成为作家写书吗,现在还在坚持么?我笑了,打过去一串字,梦想都是用来骗小孩子。老子现在要的是RMB和一个美丽的菇凉。然后她回我一句狗血的台词,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虽然狗血,但我一时间竟无言以对。总听人说勿忘初心,但这是多么难的一件事情。人活在世上又怎么可能不在意世人的眼光,不受世俗的纷扰呢。所以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在走那些既定的路,考一所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买车买房,娶一个好姑凉,生一个胖娃娃。背负着父母和家庭的希望,去与别人比成绩,比工资,比条件,成为大家希望看到的那样,但是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停下脚步,问问自己的内心快不快乐,问问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太多的时候我们是在为别人而活。其实直到现在,我还坚持着写作,只是不再有成为什么的执念,更多的是把他当成一种爱好,一种倾诉和宣泄的方式。
每年到生日的这一天,我都会有些不知所措,因为时间的年轮又走了一圈,我又大了一岁,我的经历与心智似乎也成长了一些,但我却始终是记忆里那个喜欢回头看的少年。听人说,一个人如果喜欢怀念过去,那说明他现在过得不够好,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这样的人。这几天反复做着一个梦,我独自在无人的站台等车,每次都会有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单薄少年透过列车的窗台对我笑,我拼命的冲他挥手呐喊,奔跑追逐,直至筋疲力尽,可是那辆有着斑驳锈迹的列车却始终没有停下过。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从梦中惊醒,眼眶会有不知名的液体流出。我想,时间的列车是不会为任何人停留的吧,它只会在清晨第一缕阳光里流逝,从你逐渐泛黄的指缝间溜走,在你越发苍老的脸上留下印记,让你双鬓的青丝染上一抹斑白。但它似乎也是公平的,它褪去了你的青涩,也带给了你成熟;它带给你失败与迷茫,也教会了你成功与信仰;它带给你考验与挑战,也让你渐渐在这个过程中将付出变为了收获;它让你遭遇低谷与灾难,也让你看清了身边很多的人和事;它带给你分离与痛苦,也让你明白了谁才是真正爱你,能够陪你到最后的人。
在我17岁时,我从未想过自己二十几岁的样子,因为我知道过多的想象都是徒劳的,时间终究会将答案揭晓。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曾偷偷许下过愿望,希望自己在25岁之前能遇见一个愿意陪我把《一公升的眼泪》看十遍,会将我所有的日记都读一遍,愿意听我用拙劣的吉他水平弹唱的姑娘,不幸的是我始终还没遇到,吉他倒是越弹越好了,但我并没有放弃。回想这二十几年的光景,就像《七月的夏天》歌词里面说的,我爱过一些人,说过一些谎。也去过一些地方,听过一些彷徨。我们每天匆匆忙忙,行走于路上,冷漠的注视着对方,又有谁会在意你的心里是不是住着一个人,受过一些伤。我时常提醒自己,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绪化,不准回头看,但却还是会忍不住偷偷想念。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会遇见一个人,她能触动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我们能读懂彼此眼里的忧伤。关于明天,谁知道,又有什么好过多考虑的,只愿岁月静好,尘世安稳。
Author 周晨文
BGM Primavera
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每天与你分享,平凡生活的点点滴滴。
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每天与你分享,平凡生活的点点滴滴。《第三十一封》
这个世界很小,我们就这样遇见。这个世界很大,分开就很难再见。 《第三十二封》
为了你,很多事我不一定会,但我在努力学。《第三十三封》
有时候,露出笑脸,只是不想让你担心或难过。但其实,我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坚强。《第三十四封》
对错过的爱情,我们永远傻傻分不清:是因为遗憾,所以美好,还是因为美好,所以才遗憾。《第三十五封》
希望你 知道我的全部缺点后,依然那么爱我,你能做到吗?《第三十六封》
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不是“我爱你”,不是“在一起”,而是在我最脆弱的时候,你说:“有我在!”《第三十七封》
我很想知道,当我的名字滑过你耳朵,你脑海中会闪现些什么。《第三十八封》
很多时候,男人会让你觉得他爱上了你,其实他真没有;而女人会让你觉得她不可能会爱上你,结果她却动了心。《第三十九封》
我曾路过你的心,不是我不想停留,而是你不肯收留。《第四十封》
你是我晚上睡觉前最想聊天的人,我爱这种感觉。《第四十一封》
如果这一生我可以有999次好运,我愿意把997次都分给你,只留两次给自己:一次是遇见你,一次是永远陪你走!《第四十二封》
有时候不是不信任你,只是因为我比别人更在乎,更怕失去你。《第四十三封》
其实,我一直都在你身后,就差你一个回头。《第四十四封》
我只爱对你发脾气,因为我潜意识相信你不会离开我。胡闹原来是一种依赖。《第四十五封》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爱你,我觉得我只能如此回答:“因为是你,因为是我。”《第四十六封》
我不是不理你,我只是在等你先开口。《第四十七封》
越是试图忘记你,越是记得深刻。《第四十八封》
如果一个男人真爱你,永远不会丢下你,不管情形有多难。《第四十九封》
也许所有的初恋都一样,它只是为后来的恋爱做一个序幕而已,可是到后来你才发现,你如果再想爱上一个人,是这样难这样难。难到你以为你已经不能再爱,不可再爱,难到你找到的下一个人,还以第一个人为蓝本。《第五十封》
在乎才会乱想,不在乎连想都不会想。《第五十一封》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爱上你的那一刻开始。《第五十二封》
一跟你讲话,我就会笑得跟个白痴似的。《第五十三封》
我恨你的眼睛,你的嘴唇,你的拥抱,我也恨你逗我笑,恨你惹我哭,恨你不喜欢我。但是,我最恨的是我自己这么的喜欢你。《第五十四封》
谢谢,在我最孤独的时候有你陪伴真好。《第五十五封》
因为你,我懂得了成长,可你,依旧是我的伤。《第五十六封》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是突然在这一刻,很想你。《第五十七封》
我很平凡,但我只有一个。《第五十八封》
如果我说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其实我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你。《第五十九封》
什么叫做“被爱”?就是连自己都不能容纳的缺点,被容纳了。《第六十封》
希望你说的再见,不是代表着再也不见。
希望你说的再见,不是代表着再也不见。《第一封》
我还在原地,傻傻的等你回来。《第二封》
只要身边有你,无论富贵与否,我都是世上最幸福的人。《第三封》
红尘有你,我只要隐隐地能够感觉得到你在我的世界里的存在,我就能信心十足、精神百倍地去做好每天的每一件事。我懂得了,应该说我更加懂得了,爱一个人就应该不计较付出不计较收获,无怨无悔,始终真心真意。《第四封》
我,只在做一件事的时候才会想你,那就是呼吸。《第五封》
曾经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任性的以为你只属于我,我只属于你。谢谢你告诉我,这个世界上谁都不是谁的,我们终究只会,属于我们自己。《第六封》
每次抬头看见圆圆的月亮,你不在我身边,我就会疯狂想你。原来,寂寞的时候不要看月亮,因为那会让你更寂寞。《第七封》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早上醒来时,看看有没有你发来信息和未接来电;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把你来电调成唯一的铃音;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听歌时,被某句歌词击中,脑中出现短暂的空白;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想看看你的样子,听听你的声音;我又没有很想你,只是每次醒来时,第一个想到你……《第八封》
其实全世界最幸福的童话,不过是,与你一起度过柴米油盐的岁月。《第九封》
"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太柔软的心不敢敞开给人任意伤。只能背起坚硬的壳,继续流浪。《第十封》
每晚睡前听你说晚安,是属于我的,最简单而持久的幸福。《第十一封》
我们总在最不懂爱情的年代,遇见最美好的爱情。《第十二封》
你爱我,我会陪你;你不爱我,我给你自由。这就是傻傻的我,那个在乎你的我。《第十三封》
有一次,你说爱我。那一瞬间,我以为是永远。《第十四封》
我希望,离别的离别的离别之后,我们总能再相聚。《第十五封》
我们,离彼此很近,离幸福很远。《第十六封》
每个人的抽屉里,都曾有一封写好,却没有勇气寄出的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渴望,却不曾牵手的爱人。《第十七封》
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会这么爱你。我一定会把我最好的一面,留在你我相遇的那天。《第十八封》
"我所做的一切,我努力改变自己,都是为了你。"《第十九封》
漫步云端,跃下,半空中,放歌;爱上你,堕落也似飞翔。《第二十封》
如果你曾骗我,那就一直这样骗下去,骗我一辈子。《第二十一封》
如果能再见,我是说如果。请不要说再见,好么?《第二十二封》
其实我不敢想像,没有你,生活会是怎样。《第二十三封》
世界上最残忍的事,不是没遇到爱的人,而是遇到却最终错过;世界上最伤心的事,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是他爱过你后,最后却不爱你。《第二十四封》
那个让你流泪的,是你最爱的人;那个懂你眼泪的,是最爱你的人。那个为你擦干眼泪的,才是最后和你相守的人。《第二十五封》
我不贪心。只有一个小小的愿望:生命中永远有你。《第二十六封》
悄悄等你很久。你没来,我却习惯了等待。《第二十七封》
爱你所爱,恨你所恨。被你所伤。《第二十八封》
想你的时候,如果你不知道,我会感到孤单。想你的时候,你知道我在想你,我内心已经有了慰藉。想你的时候,如果你也在想我,我就会感觉甜蜜。《第二十九封》
没人理解仙人掌的悲哀:防备了别人,孤单了自己。更没人理解,受多深的伤害,才会长出这满身的尖刺。永远不要在一个女孩毫无防备的时候伤害她,不要让她变成一棵孤单的仙人掌。这样做很残忍。《第三十封》
我想要名正言顺的关心
苏苏结婚的时候,我应邀去参加了婚礼,当司仪问新郎陈益,陈益先生,你愿意娶苏苏小姐为妻吗?
陈益扬起温暖的微笑,大声说,我愿意!
我如愿地看到坐在我对面的俞伟,脸色白了白。
再然后,司仪问苏苏,苏苏小姐,你愿意嫁给陈益做他的妻子吗?
苏苏满脸坚定,一字一句说,我愿意。
很好,俞伟的脸色已经是苍白。
我端起酒杯喝了口酒,露出了嘲笑的神情。
我想要名正言顺的关心
01
苏苏爱俞伟,特别爱,很爱很爱。
苏苏在KTV每次必点的歌,就是,很爱很爱你。唱着唱着就会哭出来的那种。
如果俞伟也在KTV,大家就会拿俞伟和苏苏打趣,因为谁都知道他们俩很亲近。
这个时候,俞伟就会摆摆手说,大家别开玩笑了。然后露出一副圣洁无公害的笑容。苏苏每每听到这句话,心底都无限悲凉。
苏苏喜欢俞伟,是他们圈子里都知道的事情,苏苏会给俞伟织围巾,会在俞伟打球时送上一瓶水,会为了俞伟喜欢的明星,连夜去排队买演唱会门票。
我觉得,一个女孩子能为男孩子做这么多的事,已属不易。
苏苏跟我说过很多次俞伟,说他是学校最佳辩手,在台上把对方辩手讲的说不话来的样子很帅;说他能讲一口流利的英文,特别有魅力;他还能写一手好文章,还说他笑起来的那两个小酒窝特别迷人。
每次苏苏跟我讲这些的时候,我都会用我的手指戳她的额头,说,苏苏,你能不能别花痴。
过了一段时间,苏苏再来找我时,我问她和俞伟怎样了。
苏苏满脸娇羞地说,俞伟会跟她说晚安,俞伟会在她伤心难过的时候安慰她,俞伟会在自己的文章里写苏苏。
我拍了拍苏苏的肩膀说,恭喜你,苏苏小姐,你已经和他成功进入了爱情的第二阶段,暧昧,假以时日,你必定抱得男友归。
苏苏嗔怪地笑。
02
几个月后,苏苏给我致电,阿来,俞伟让我假扮他女朋友,陪他一起去接他的父母。
我勒个去,这种电视上的情节,也会发生在苏苏身上。
我问,俞伟只是让你假扮?没有跟你说确定关系之类的话吗?
苏苏也有些失望,说,没有。
如果说我对俞伟本无好感,那么现在我简直就是觉得,他是个渣男。
我问,那你打算怎么办?
苏苏说,我答应了,因为我觉得他应该是爱我的,要不然怎么可能让我假扮他的女朋友呢?
于是,苏苏真的做了俞伟的“女朋友”,陪俞伟见了俞伟的父母。
很长时间,没有苏苏的消息,我实在放心不下,约苏苏出来见面。
一见面,我简直吓了一跳,苏苏的脸简直瘦了一圈。
我问,你和俞伟是不是不成了?
苏苏苦笑,我和俞伟相处的很好,只是一直没确定关系。他还说,他对我是有感觉的,他是爱我的。
有感觉个屁,我差点骂出了脏话。有感觉不确定关系?有感觉就一直这样暧昧着?
苏苏继续说,阿来,我知道你想骂我,同学也说过,俞伟对我不是真心的,可是我舍不得,我总觉得他是爱我的,只是要再等等吧。
再等等?好像每个女人都会在盲目的爱情里,给自己找个借口,来说服自己,自己愚蠢的行为是有原因的。
我没有把这些话说出口,只是有些同情的看着苏苏。因为我知道在爱情里的女人,别人的话都是听不进去的,只有当她们真的失望到了极致,舍不得也才会变成一刀两断。
我终于等到了苏苏和俞伟一刀两断的时候,那是在一个深夜,我被苏苏的电话吵醒,苏苏在那头哭着说,我问他,为什么有感觉不跟我确定关系,他竟然说,感觉只是感觉,暂时还没有在一起的欲望。
呵呵。我冷笑,什么狗屁感觉,什么狗屁在一起的欲望,那你凭什么每晚都会跟苏苏说晚安,那你凭什么要牵苏苏的手,那你凭什么要苏苏假扮你的女朋友?你不觉得可笑吗?这两年的时光,原来都是暧昧!
我对苏苏说,任何的暧昧都是因为,他不够爱你!
03
别人都说,傻女人,其实我觉得很正确。由于女人天生细腻敏感的心思,女人总是在一段感情里付出多的一方。当自己也有感觉的男人,哪怕给自己一个眼神,女人都会对自己说,他一定对我也有感觉。
有了对自己的这句劝慰,她会甘心为男人做很多傻事。
可是她等啊等,等到了偶尔的心跳,等到了偶尔的承诺,等到了偶尔的有感觉,却等不到男人说,嘿,亲爱的,我们在一起吧。
04
苏苏的家人很快给苏苏安排了相亲。第十次相亲的时候,苏苏遇上了陈益。
苏苏跟我说,陈益长得一般般。我说,长相能当饭吃吗?苏苏说,她对陈益没什么感觉。我说,先处着看看呗,真没感觉了,再说清楚也不迟。
一个星期后,苏苏跟我说,她和陈益在一起了。
苏苏说,陈益看着木讷,话不多,实则心思也细致,会关心苏苏的身体,知道苏苏失眠,给她找各种中药药方,每次约苏苏都会把苏苏送回家,在楼下看着苏苏上楼了才离开。
最重要的是,他在第七天约了苏苏,在一束玫瑰花前,对苏苏说,苏苏,我能以后名正言顺地关心你吗?苏苏在陈益的暖心和玫瑰花面前投降了,也不得不承认,跟陈益在一起,她很幸福。
苏苏说,原来,俞伟真的不够爱我。
05
当然了,他肯定不够爱你,才愿意跟你暧昧。
前不久热映的电影《寻龙诀》中,陈坤饰演的胡八一,对舒淇饰演的Shirley杨,在历经千万磨难后,胡八一深情地拿着戒指求婚Shirley杨,“Shirley杨小姐,你愿意把我们纯洁的革命友谊,再升华一下吗?”
胡八一自从和Shirley发生关系后,总试着逃避Shirley,这让Shirley很生气。我却很理解胡八一的做法,因为他知道他给不了Shirley未来,他只能躲避,但是他也忽视了,正是因为他也爱着Shirley,也才会去逃避。而不会借此去跟Shirley搞什么暧昧。
所以说,Shirley的眼光是不错的,她爱上了一个她值得她爱的人,而且,没让她等太久。在经历过神女墓下的一切后,胡八一放下了丁思甜,也直面内心对Shirley的感情。
06
我一直觉得,暧昧,是爱情的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是有意。互相看上了眼,才会有第二阶段。
也基本上,在第二阶段,你就会慢慢了解这个男人是个怎么样的人,这个男人到底适不适合你,这个男人对你的态度是怎么样的。
而且,第二阶段的时间不宜过长,因为一旦时间过长,你就无法进入爱情的第三阶段,那就是在一起。
别人都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
我却觉得,不以在一起为目的的暧昧才是耍流氓!
不想在一起,那搞什么暧昧。暧昧这种心态本身就是不对的,你根本没有对这段恋爱足够重视,也根本没有对这段恋爱足够负责。
如果暧昧了一段时间,他依然没有跟你说,我们在一起吧,那么早点结束这段该死的暧昧吧,因为他真的不够爱你。如果够爱你,绝对会希望名正言顺地对你好,绝对会把你们的关系再升华一下的。
别傻不拉几去问他,你爱我吗?
一般男人为了显示自己付出过,都会说,我是爱你的,可是… …
一旦有了可是,你就玩完了,死得很彻底,这不代表他爱你,这反而代表他不想对你负责。
可是仍有女人傻乎乎地觉得,只要他爱我就好了,在不在一起没关系的。
这不叫傻,这叫蠢,蠢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这不是痴情,是执念,是因为你没得到你想要的而产生的执念。
佛家说,放下执念,立地成佛。其实道理一样,放下执念,才有另一片晴空。
07
任何的暧昧,都是因为不够爱你。
爱你,总会给你最名正言顺的关心。
Author 徐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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