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n Minutes Older

十分钟,年华老去

青春心境的终止,村上春树说,他只是一秒,他搭讪一个女孩被拒绝。

最近常常发现自己已经跟不上流行,集中体现在,发觉詹尼斯推出的新人都一脸稚气,男孩子长得非但我不敢憧憬,简直觉得自己会荼毒少年儿童。新出来的歌手唱 的歌全都惨不忍听。新生代的港台明星,陈冠希谢霆锋之流,做派让我暗暗摇头。我怀念着我十几岁时听的老歌,突然发觉,十分钟,年华老去。

我自十四岁开始喜欢日本流行音乐。最喜欢的是老牌歌手”飞鸟“,也就是CHARGE ASKA。他们的专集我买了10张。《两心知》那盘盒带已经听得转不动。经典的《SAY YES》,准备某一天结婚时做婚礼进行曲。《NO NO DARLING》是一首无论何时听都会温柔得让我的心滴出水的曲子。记得去年的首届独立影展,开场晚了半小时,全因为礼堂放了这曲子,我才安之若素。 《YEAH YEAH YEAH》那首青春勃发的歌,全是在烈日下打群架的歌词,会让我想在雨地里奔跑。这些老歌陪伴我无数写文字的夜晚,说:听飞鸟的歌,感觉像在谈恋爱。在草 原上放张沙发,就是我的感受。

大黑摩季唱的《灌篮高手》的主题歌到现在还会唱,特别喜欢她来自北海道的高亢嗓音。她的专集买了三盘。

有段时间特喜欢华原朋美,她的《我很骄傲》,唱得特别高傲苍凉,听起来象黑夜悬挂在天空惨白如白骨的月亮,可惜她被小室哲哉打造之后,变得很甜蜜,小女人,完全不是我喜欢的她。后来又传自杀,一蹶不振。真是很可惜的事。

说起自杀,想到中森明菜。日本是个崇尚自杀的民族,但是特别无法原谅自杀未遂苟活的人。中森明菜全盛时期我还是小孩子,但是她后来的《破难船》很见功力。没有心碎过的女人,没用泪水把心浸泡得发了白的女人,没法发出那样甜蜜而悲伤的声音。

还很喜欢“美梦成真”。在日本音乐届,有这样的说法:比“美梦成真更好的,只有美梦成真”。他们经典的《爱爱爱》入选高中音乐教材,是首舒缓,抒情如行板的曲子。《七月七日,晴》我也很喜欢。是那种庭院里下过雨,水滴从许愿的竹子流下来的声音。

“南天群星”我也非常钟爱。这个成立20多年没解散的老乐团,声音象夕阳一样温暖。他们的歌被港台翻唱最多。几乎每首曲子我都喜欢。

松任谷由实的声音如自然之声,发自肺腑。她的《春天来了》我每年春游必须听。

长智刚的《朋友》让我深深感动,他的声音又嘶哑又深厚,后来看了北野武的电影。立刻想起他来。觉得他们都是那种丰富,但拙于表达的男人。我现在还会唱这首歌:“朋友啊,想起过去,操场上单杠的红锈……”

《长假》的主题歌《啦啦啦爱之歌》也是一首梦幻般的歌,旋律象在旋转木马上不停转啊转。

《魔女的条件》的主题歌《初恋》是我最喜欢的宇多田的歌,听她轻轻的吟唱,就好象清澈的海蓝色漫漫淹没。那些疼痛的,辛酸的,甜蜜的,都在沉寂。结成洁白的贝壳,风化成沙砾。毕业时SPEED的《毕业》一时风靡。那几个女孩幼稚的声音唱出了惨烈,和决心,遗憾和深情。

记得总是光顾的音像店,在店里打工的男孩,一起去买磁带的好朋友们,还有大家说我最喜欢拿别人磁带听就不还。记得大家一起攒钱,一起交换来听。一起在热闹 的马路上,大声唱SMAP《在夜空的彼方》。歌词很难记清,还有破锣嗓音。但是我们唱得很用力,我觉得各种想法纷至沓来,我觉得我们很深刻,很快乐。

有个好朋友,因此去学了日语。

歌虽然难忘,缠绵的是挥之不去的往事。与其说旋律难忘,不如说难忘的是时光。听的人换了几茬了,流行的也成过去。记得的还是记得,一起倾听的人已经离去。

我记得近畿小子的《想爱多于被爱》。那正是那个年龄,放肆无忌的宣言。我记得有个冬天,我坐在窗边上数学课。听到细细的,细细的音乐,正是这首歌。我知 道,是那个我喜欢的男孩子,知道我无聊,来陪我打发。他坐在楼下的墙根,我坐在教室里,那是我听过最美好的音乐。后来,我们不能在一起。我在学校的广播室 里放这首歌,那天下着倾盆大雨,满校园都是雨声,和这首歌。响天彻地。我在雨水里面看着他冲出去,看着他的背影。

后来,又过了几年,久得象一辈子了。我尝试和他联络,我们在电话里,不咸不淡的寒暄。实在无话,我说:“你知道吗?松任谷由实又出了新专集。”他淡淡地说:“我已经不再听那些歌,那些磁带也都扔了。”

我哑然。他轻易击中了我要害。我知道,他扔的不只磁带,还有我,还有那些我珍重而他不堪的回忆。

岁月流声。音乐已经死。

十分钟,年华老去。

Happy or Sad

快乐,还是忧伤

         我想一个人上路,到处走走,寻找我要的生活。
—–写在前面
是谁说,乖孩子是该去远方的。
又是谁说,打乱的生活第二次可以拼的更好。
深夜的你,永远见不到他的忧伤。
他说他会很好。
如若不好,也不会让你知道,
仅此而已。

梦想,要不怕穷。
他问:面包和梦想,什么更重要?
都知道答案的,
恩。都知道的。

每次巨大的幸运之后总会带来很多不幸。
他说这叫公平。
可是总有怀疑的时候,
那又怎么解释?

他恋上了一陌生的女孩,漂亮大方。
只是连名字都不知道。
她把他拉了黑名单。
他苦笑。
后来,
当他坐在那个女孩的后面,他懂了,
他喜欢的不是她,
只是那张类似的脸。

有女若汝,夫复何求?
可惜的是,
他向左,她向右。
他说他们以后是如亲人般的朋友。
她说,恩,好。
都是如初的善良。
只是欺骗了彼此的善良而已。

如果你有了新的彼岸,请你忘记我。
他这么唱,偏偏眼红了。
朋友,
你会答应么?

他喜欢坐在高处,
听着忧伤的歌,看孤独的风景。
郭小四写道:
藤井树对着雪的尽头喊,你好么?我很好。
藤井树回答,我很好。你好么?
他说他喜欢这场对白。
只是笑的样子有点像哭的时候真的不好看。

一片叶,旋落在空中。
他俯下身,似乎要拾起一段温润的忧伤。
其实,他拾起的应该是一段没有悲伤的悲伤吧。
他仰头,
说了一句萧瑟的话。
所有人都揉了眼睛。
怕别人看到了自己的多愁善感。
怕眼睛不肯陪同着一起倔强。

一个偶然,然后,便是永恒。
多好的句子。
可是他说,那种偶然在很多时候都不复存在。

他说他喜欢曼陀罗华。
可是那花总是离不开忧伤的。
他微笑,
“没事,都知道的,我不是弱者”。

好人难做,
其实,坏人也难做。
他说这社会复杂就是因为不好不坏的人太多了。
他得意他的精辟,
可听得人为什么就叹气了呢?

他联络了许久没联系的多年的久违。
你谁啊?
他这回懂了。
所有的早就隔着这段时间和他遥遥相望。
放不下的,
注定是悲伤的。

蒲公英,他很喜欢。
死党说这是女人喜欢的玩意。
他偷笑,偷偷的存了一电脑的图片。
他想和蒲公英一样不停留的逛达。
像的东西那么多,咋去追求?
他不懂。

他 好想不懂更多。
可惜了,
要怎样才能都不懂?
是长大?还是抗拒长大?

后来他看到一句话;
长大了就没有疼痛,不过是流年似水
这回,
他终究还是懂了,
其实,那又怎样?

他走了,
影子拉得好长好长。
“我在过马路,你人在那里”
他唱道,
太阳如实的记得,
他没回过头。
他真狠心。

Faraway

如你在远方

 

此地阳光恹恹,此地氛围溷溷。你已疲惫,窒息于此地的世俗、喧嚷与愚昧。向往远方,你将去,悄然远离此地。

 

远方有海,有山与林,远方总是飘扬着你的梦。

 

如你在远方,你独立在传统的影子外,阳光染你,山岳拱你,树林托你;你呼吸五羁,毛孔舒逸。

 

故乡携忧郁来,你蛰隐在山麓与水溪间,那地图上找不到名字的小镇。不再哭,甚至珍惜每一声叹息。你欣然活着。

 

第一朝醒来,你说:“早安,一切存在。”然后饮一杯清醒自己的露水,然后捶钟,捶醒山林里的鸟兽,捶醒人。然后他们醒来,发现你的存在。笑问你从哪里来,你说你来自远方,那虚伪与贪婪统治的地方,那曾被爱过,将来又会被你爱的故乡。然后告诉他们,你不需要名字,你是无名字的捶钟者。

 

日日,你听草与草的细语,拈花微笑。在沙滩上画自己,让自己被波浪淹没,而浑然忘掉自己。夜夜,你开窗迎接星子们温柔的造访。“你爱星吗?”你会突然想向一个人写信,但写后又撕碎,将纸屑撒在风中,撒在海上,撒在你的遗忘里。以前你没问他,现在你再也不能问他了。以前你们惯于沉默,现在只有你以沉默回忆往昔的沉默。以前你发现自己喜欢他,但你们总是那样沉默,那一天,他突然沉默地离去了–他已死去许多年了吧?

 

有雾。雾来时你不知道,但你会送雾离去。彳亍在雾里,你将满足于自己的孤独,骄傲于不被群众荒谬的真理迷惑,骄傲于拒绝人间的庸俗。再也不须礼节,不须权威,不须偶像,也不须圣贤;你只须清醒,只须良知。你苦恼,只因清醒,只因还有良知!

 

有雨。雨会为你弹沉重的歌曲。使你更加凄寂,你以你的凄寂冷漠人间的丑陋。踽行在雨里,让泥土沾你,泥土与你只差一个上帝而已,但是上帝啊!你在哪里?雨霁时,擦干身体,但愿自己是个浴后的婴孩,你欣赏自己,想起,每个人都是如此的,每个人都是泥土。

 

也在海里游泳,造访鱼的屋舍,跟鱼交语;鱼将惊奇你这条陌生的大鱼,你只好介绍自己,告诉鱼,人类可笑的现代文明,鱼也笑了。然后造访珊瑚的胜迹,告诉珊瑚们,他们的尸坟比金字塔还要美丽。

 

秋来时,去捡拾落叶与落花去吊祭秋,在他们的墓冢上写挽歌迎冬,让冬去遗传秋的悲剧。春来时,在墓旁徘徊,缅想冬对大自然残酷的爱与同情,然后以一股悲哀拥抱春。呵,春,又是春时,世人为什么仍存冬意?

 

不再期待,期待一切曾被期待过的;不再赞美,赞美一切曾被赞美过的。以良知品评一切,你看很多书,燃烧很多热情,很多慈悲,很多冥想。你是真正存在的自己。

 

不写信,只将怀念埋在日记里。不遗忘别人,也许别人已把你遗忘,但你并不介意。你是那紫罗兰,固执地不在白天绽放,只在黑暗时默默第害羞,默默地祝福别人,默默地闪烁贞洁。当有一天,毛发被染白,不知已越过的世纪,不知祖先墓冢的草已长得比你还高,只知自己老了。你悄然归来,不再是去时昂然,你脚步蹭蹬。你仍认识故乡,但故乡已把你遗忘。故乡的老人会笑问客从何处来,你会泪答,你回自远方,回自梦。你属于故乡。

 

然后你告诉他们,每年秋天托鸟寄一片落叶回乡的人是你,那落叶是你的怀念。你说:“以前离开这里时,这是养羊的草原,而今学生代替了羊。”然后,你将聪明故乡的愚昧,高贵故乡的世俗。无论人们怎样待你,你并不是那怕失望而到鱼场钓鱼的绅士,你是那到大海钓鱼的渔夫。失望惧你,你还惧什么?

 

然后,你忘记你曾在远方。

 

然后,你死在故乡。

你长得很美,但我得回家

1、

李昂在朋友圈,发了一条这样的信息:想跑在大街上,去人山人海中,找一个人,借他肩膀哭会儿。李昂是我们公司新来的同事,挺努力的一个姑娘,她的工作是文案,跟在我部门。

在这一条信息下,五花回了一句:我在燕儿岛路和香港中路交叉处的酒吧,你来吧,刚腾出来半个肩膀。五花是我的朋友,他喜欢吃油炸的酥香的五花肉,就着辣子和蒜片,用苏子叶那么一裹,一口咬下去,那种人生叫做: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豪迈奔放,所以我习惯叫他五花。

李昂真的就来了,五花问,喝日出?李昂说,喝到日出。日出是一杯很酷的鸡尾酒,我记得以前在里面醉过一回,就着春风迷人的夜晚。那天,我只来了一大杯德国黑啤,那一刻我觉得我跟爱迪生离的好近好近,他发明了灯泡,对,我就是灯泡,是夜空中最亮的一颗星,还是能指引方向的北斗星。

李昂说,我前男友给我打电话了,他说,有些事,说好了,没做,不如趁这个冬天来了,开始啊。以前,我说过,要陪他看北方夜里的大雪,他说做梦梦见了,我们站在北方夜里的街头,那雪飘在街灯下,我说我想喝一碗热汤,他给我点了一碗热馄饨,在我们分手后的380天,他跟我说这个,你说怪不怪。

你长的很美,但我得回家

我说,你可别犯傻,当初你们分开的理由,将来有一天也是你们下一次分开的理由。

李昂说,当初那么决绝,现在觉得他好可怜,他失去了一个爱他的人,而我却找到了一种长大的方式,迎风发芽落地生根。

五花问,如果给你一次重新遇见爱情的机会,你会把攒了一年的力气全部用上,重新开始吗?

李昂说,会,依然奋不顾身。

五花说,嗯,我喜欢你。

那夜我觉得我跟五花就是两个情绪垃圾桶,脑门山写着不可回收和可回收。我们一直喝到日出,对,是日出江花红胜火。我点了一支烟,看那日出好美,昨夜的泣不成声,早过去了。当初的心有不甘,宿醉几个深夜,你以为过不去的坎,不过一抬脚的事儿,李昂说,那是一生中最美好的事,在人群中,我看见他。嗯,她说的是五花。

2、

我问五花,你为什么会跟她在一起?

他们确认恋爱关系很快,印象里应该一起执行过几个项目,大概广告公司经常加班的模式,是适合恋爱生长的。顶着熊猫眼上班,披星戴月回家,这种环境特适合关心这种植物生长,你说,夜深人静,文案设计一大堆工作,那个时候孤独和方便面摆在桌子上,你不谈点情聊的爱,对得起长夜漫漫吗?

后来五花跟我说,当我遇见她的那天,带着一把吉他在身边,如果她想听,我就唱给她,蘸着此生所有的喜出望外给你写一首剁椒味的关于秋刀鱼和猫的诗。她不说话,亲手拨开一颗石榴在面前,满眼的委屈,那一塌糊涂的酸,已经胜过我征服的一路山珍海味。

我问五花,你为什么会跟她分开?

那一场爱,持续了有半年,快到谈婚论嫁,他们分手了。婚纱和西服在一起,可惜他们没有在一起。五花说,西服大了一号。

傻子都知道是借口,偏偏他们俩都信了真,大概是攒来很久很久的情绪,他们吵了一架,不欢而散。那天李昂做了一大桌子好吃的,五花转身离开家的时候,他甚至看见有他最爱吃的炸酥的五花肉和苏子叶。

李昂说,那是一生中最糟糕的事,我看见他,回到人群中。后来她跟我说,我对爱要求很低很低,能活在世上,无非想要跟喜欢的人,去经历一些有趣的事,倘若面前有酒,倘能如我愿,那这一生应该笑的哈哈哈哈哈哈。

那一串哈哈哈哈哈哈,李昂居然笑出了眼泪,真的,最后冒出一句好古怪的话,我借你的肩膀,怕是此生难还了。

分开前一秒觉得自己金钟罩铁布衫,他一转身,鼻尖一酸,那眼泪大珠小珠落玉盘,碎了一地是当年的盔甲,往后你的名字成了软肋,我就着南风喝一杯,醉的不知归路。他们终于在一起,他们终于又分开,这就是故事的结局。

3、

庆幸的是,这个故事还有续。10月2号,我会坐从青岛发往包头的火车,如果你恰好也在这辆车上,来7号车厢,喝杯喜酒,对,我结婚了,去内蒙参加自己的婚礼。那时候,我带着一顶黑色帽子,手边有一瓶刚刚打开的红星二锅头,闻着味,你一定能找到。

巧的是,我跟五花一样,我们都曾深爱过一个内蒙的姑娘,所以,10月2号,我们会一起踏上一辆开往包头的火车。到那天,他会坐在我对面,如果你问故事的结局, 我只记得,前几天,我们一起喝酒,他说,你知道塞翁那老头吗,丢了马的那老头?

我说,知道啊。

他说,你说,他的马,如果没有回来,他会怎么办?

那天的五花穿着一身西装,好奇怪的样子,西服有点大,我还嘲笑他简直像是借的别人的,他站起来,转了一圈给我看,我才发现,那是他最漂亮的一件衣服,他终于变的像是一个骑士一样,变成了一个自在如风的少年,他应该驰骋在草原上,跟他最心爱的姑娘。

你说人生真的好奇妙,大概时间会给你一些时间去成全一些执念。前几天应朋友邀请去北京讲了一节课,课上认识一个姑娘,我说,你字写的好潦草。其实我心里想说,认识你真好。

对,她像极了以前喜欢过的一个姑娘,那节课结束以后,像是一场毕业洗礼,所有人拥抱,她走到我面前说,给我一个拥抱吧。我说,好。是的,那个拥抱该是多年前执念里欠下的,现在我还上了,所以我跟她说,愿你一直萌萌哒。

我知道,应该站在她的面前,欢喜的跟她说声:你长的很美,但我得回家。往后,我发现了一条很长很美的路,右手边刚好有人,那该是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所以酒在杯里,沾个喜字,你应该尝尝。

4、

你要相信,那些口口声声说着分手的人,就像口口声声喊着减肥一样,转眼夹起红烧肉水煮鱼烤鱼焖鸡翅,吃的比谁都欢快,她就是吓唬吓唬你就像当初她吓唬她身上的燃烧的小脂肪一样。而真正要离开的人,他们从来都不言语一声,只是选一个早晨,竖起领子别让风灌进来,他不会叫醒你,你继续装睡下去就好。

你看南风吹起,等一个故人归来,酒温热菜上齐,他一定赴宴,见你一面。

我相信,你会来,我等就好。

我相信,大家心里都有那么点执念,总有一天会在面前散开,当年爱的死去活来,能怎么样?你还不是娶了另一个姑娘,就像我一样,翻山越岭去参加自己的婚礼。总归是这样,牵一人终老,真正的用力不是耗尽吃奶的力气抓住,而是,你慢慢摊开手心,放开。那一松手,才是一生中最用力的一刻。

错爱一个人不怕,别交付一生的欢喜,喜欢但不盲求,欣赏但不偏执,挤不进去的世界,那就提前打方向盘,别浪费油。往后的路还长,卯足马力还要去更远的远方。往后扁豆焖面成了家常,吃的两大碗欢喜,再重逢千层酥饼、麻辣凉皮、脆皮肉夹馍,点头为安,各自被心疼收藏,那就不枉一场相识:我曾经爱过你。

五花比我更幸运,他有一身大一号的西服,他出租了半个肩膀,我也不差,10月2号,去参加自己的婚礼,我爱的姑娘,她一直在等我娶她回家,她也很美,那种美我以前见过,2008年,她来了,那天春天也刚来,一切刚好,她说,油条豆浆都在,你的对面差个我,要不要一起吃早餐?没曾想,这一个早餐,一吃,吃了整整7年,大概往后可能会更长。

Author 柒先生,一个养金毛狗、开包子店的理想主义创业者。已出版情感美食小说《我要我们在一起》,微信公众号:两个大叔(lianggedashu)、新浪微博@柒个先生。
BGM 寂しい夜

Impression .West Lake

西湖七月半,一无可看,止可看看七月半之人。看七月半之人,以五类看之。其一, 楼船萧鼓,峨冠盛筵,灯火优傒,声光相乱,名为看月而实不见月者,看之。其一,亦 船亦楼,名娃闺秀,携及童变,笑啼杂之,环坐露台,左右盼望,身在月下而实不看月 者,看之。其一,亦船亦声歌,名妓闲僧,浅斟低唱,弱管轻丝,竹肉相发,亦在月下, 亦看月,而欲人看其看月者,看之。其一,不舟不车,不衫不帻,酒醉饭饱,呼群三五, 跻入人丛,昭庆、断桥,嘄呼嘈杂,装假醉,唱无腔曲,月亦看,看月者亦看,不看月 者亦看,而实无一看者,看之。其一,小船轻幌,净几暖炉,茶铛旋煮,素瓷静递,好 友佳人,邀月同坐,或匿影树下,或逃嚣里湖,看月而人不见其看月之态,亦不作意看 月者,看之。

杭人游湖,巳出酉归,避月如仇,是夕好名,逐队争出,多犒门军酒钱, 轿夫擎燎,列俟岸上。一入舟,速舟子急放断桥,赶入胜会。以故二鼓以前,人声鼓吹, 如沸如撼,如魇如呓,如聋如哑,大船小船一齐凑岸,一无所见,止见篙击篙,舟触舟, 肩摩肩,面看面而已。少刻兴尽,官府席散,皂隶喝道去,轿夫叫船上人,怖以关门, 灯笼火把如列星,–簇拥而去。岸上人亦逐队赶门,渐稀渐薄,顷刻散尽矣。

吾辈始 舣舟近岸,断桥石磴始凉,席其上,呼客纵饮。此时,月如镜新磨,山复整妆,湖复颒 面。向之浅斟低唱者出,匿影树下者亦出,吾辈往通声气,拉与同坐。韵友来,名妓至, 杯箸安,竹肉发。月色苍凉,东方将白,客方散去。吾辈纵舟,酣睡于十里荷花之中, 香气拍人,清梦甚惬。

Childhood Dream

长大,只是小时候的梦想

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一个人。

这些天,一直是看电影,很麻木的,就算看到高潮然后关上,我也不会再去想接下来的剧情,转身便忘。几首歌,循环播放着,听不厌。

那天,听广播,主播问你们有没有人还记得小时候的梦想。然后,我自己在心里小声说,还记得。从小的梦想是买衣服。开小店,摆满各种好看的衣服。这么多年来,有过那么多的梦想,这是最朴素的一个。

时间,在改变着一个人,直到他面目全非。这也是成长的代价。小时候多么希望长大,可以不用大人管,可以穿自己喜欢的衣服,留自己喜欢的头发,可以不 用再听到:“小孩子,别管那么多。”可是长大了又有多好?爸爸妈妈很少管了,我却总觉得爸妈不爱我了。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发型,染染烫烫无数次。天冷 加衣,生病喝水,这些都要自己来照顾,然后才明白,原来长大的第一件事就是学会坚强。但是这是多么难。我们会受伤害,会伤害别人,最后每个人都会遍体鳞 伤,然后会拒绝长大,但是已经晚了。现实,不是让我们来改变的,不是让我们逃避的,更不是让我们咒骂的,而是让我们接受的,哪怕我们不情愿。

有一天,会发现,你在爸妈身边,他们会跟你唠家常,会和你说这说那,家里的琐事,这是小时候从没听过的。遇到事情,我们问他们这样行不行,那样行不 行,他们也只是说,自己看着办吧。于是,我们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那天,姥爷突然问妈妈,丫头,你多大了?我妈笑着说,爸,我都四十多了。姥爷吓一 跳,你怎么就四十多了?不是还小呢么?妈妈大笑,说,女儿都这么大了,我不四十多,我还能二十多?姥爷说,我一直以为你们都还小。

是啊,我们都还小。爸爸对我说过很多次,他说,不管你到多大岁数,在我和你妈妈的眼里,你永远是个孩子。每次听到这句话,我都想哭。

从小梦想着长大,然后做大人的事情,渐渐地我们成了大人,真的成了大人,经历大人所经历的一切。没有人会问疼不疼,累不累,所有人都把自己当成大人。但只有父母,我们在他们面前,永远是孩子,长大的梦想,永远也不会实现。

“长大”这个字眼,只是在小时候才会熠熠生辉。

完!

La Vie En Rose

我要一间自己的书房,可以安心工作。并不要怎样清洁齐整,房间应有几分凌乱,七分庄严中带三分随便,住起来才舒服。天花板下,最好挂一盏佛庙的长明灯,入其室,稍有油烟气味。此外还要有烟味,书味,及各种不甚了了的房味。最好是沙发上置一小书架,横陈各种书籍,可以随意翻读。种类不要多,但不可太杂,只有几种心中好读的书,及几次重读过的书——即使是天下人皆詈为无聊的书也无妨。不要理论太牵强乏味之书,只以合个人口味为限。西洋新书可与《野叟曝言》杂陈,孟德斯鸠可与福尔摩斯小说并列。

 

我要几套不是名士派但亦不甚时髦的长褂,及两双称脚的旧鞋子。居家时,我要能随便闲散的自由。虽然不必效顾千里裸体读经,但在热度九十五以上之热天,却应许我在佣人面前露了臂膀,穿一短背心了事。我要我的佣人随意自然,如我随意自然一样。冬天我要一个暖炉,夏天我要一个浇水浴房。

 

我要一个可以依然故我不必拘牵的家庭。我在楼下工作时,可听见楼上妻子言笑的声音,而在楼上工作时,却听得见楼下妻子言笑的声音。我要未失赤子之心的儿女,能同我在雨中追跑,能像我一样的喜欢浇水浴。我要一小块园地,不要有遍铺绿草,只要有泥土,可让小孩搬砖弄瓦,浇花种菜,喂几只家禽。我要在清晨时,闻见雄鸡喔喔啼的声音。我要房宅附近有几棵参天的乔木。

 

我要几位知心友,不必拘守成法,肯向我尽情吐露他们的苦衷。几位可与深谈的友人,同时能尊重我的癖好与我的主张。

 

我要一位能做好的清汤,善烧青菜的好厨子。我要一位很老的老仆,非常佩服我,但是也不甚了了我所做的是什么文章。

 

我要一套好藏书,几本明人小品,壁上一帧李香君画像让我供奉,案头一盒雪茄,家中一位了解我的个性的夫人,能让我自由做我的工作。

 

我要院中几棵竹树和梅花。我要夏天多雨冬天爽亮的天气,可以看见极蓝的青天。

 

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

不离

生命是一场幻觉。在时光流过的缝隙里,我再一次想起那些似远非远的往事。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那里有属于自己的故事,属于自己的风景,或远或近,或喜或悲,然后选择淡忘或埋葬,都是那么自然。

一个曾经爱过你的人,忽然离你很远,咫尺之隔,却是天涯。有时候很难用语言表达。总是需要一些温暖,哪怕是一点点自以为是的纪念。感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和任何人无关。爱,或者不爱,只能自行了断。我把所有的伤心走一遍,最伤心的是你不在终点。我把所有的绝望走一遍,最绝望的是你还在起点。才发现你是最无法代替的。我们只是从对方生命中不小心经过,留下了无法忘怀的气味。

黑白模糊交替的画面,时间流逝的年华。那一场盛世流年,我们守着寂寞伤得面目全非。那悠扬的曲调,柔情的韵味,沉淀了誓言,也迷离了回忆。在所有流失的单纯年华里,我只记住了你给的美好。

很多人,不是我留,就能留住的。早该明白,总有一天,你也会离开,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你就像指缝间的阳光一样,温暖,美好,却是我永远抓不住的。有些人,在不经意时,相遇;有些事,在不经意间,开始;有些人、有些事,在不经意的时间里渐渐走远。梦境会褪色、繁花会凋谢,有没有一句誓言,就算两鬓斑白,步履蹒跚也要携手共度。

静中带旺

我喜欢住在静中带旺的地方,四周环境宁静,车程三十分钟以内,便是闹市。又或者,住在城市里,一小时的车程,便去到郊外,享受大自然的气息。这是最理想的生活。

 

长期住在乡村,我受不了。我会还念城市的便捷和缤纷。然而,在城市太久,却会向往乡村的悠闲和恬静。

 

最美好的生活,也许是一半时间在乡村,一半时间在城市,或者像我渴望的那样,住在城市和乡村的交界。

 

多年前读彼德·梅尔的《山居岁月》,巴不得马上跑去普罗旺斯。 但我神往的,并不是乡村的生活,而是那里的食物。后来我忽然明白,彼得·梅尔喜欢普罗旺斯,因为他一直是伦敦人,在金融界打滚。十几年了,他当然向往山居岁月。

 

我认识一位故乡在普罗旺斯的法国人他每三年回来香港一游。他说:”当你每天都住在山城里,你会很渴望看到大城市。“

 

当成千上万的城市人往乡间逃遁的时候,乡下人却梦想大都市。我们或许都有这种永恒的矛盾,既向往平静,也渴求绚烂。生活,也许是这两种渴望之间的平衡。正如我们有时讨厌人群,喜欢独处。独处的时间太久了,又渴望热闹。

 

我们害怕寂寞,渴望恋爱,喜欢被人照顾或照顾别人。有时候,我们却宁愿孤独,享受一个人自由自在的感觉。只是,你可以努力赚钱买一座静中带旺的房子,却无法要求介于内心的乡郊与城市之间、静中带旺的感情。

昨天

用手臂遮住了半边脸,

也遮住了树林的慌乱。

你慢慢地闭上眼睛:

是的,昨天……

用浆果涂抹着晚霞,

也涂抹着自己的羞惭。

你点点头,嫣然一笑:

是的,昨天……

在黑暗中划亮火柴,

举在我们的心之间。

你咬着苍白的嘴唇:

是的,昨天……

纸叠的小船放进溪流,

装载着最初的誓言。

你坚决地转过身去:

是的,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