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谓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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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D回不了北京了。

那年毕业分配,军校的他一切准备就绪,领导跟他说,你先去基层任职一年,然后回北京。

D点头说,只要能回北京,基层无论多远,我都去。

我曾经跟D讨论过所谓的稳定,那个时候,我已经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了。

他说,体制内稳定,解决户口,每个月都有死工资,不用担心吃穿,还有空闲时间做自己的事情。

我说,那种稳定,总觉得怪怪的。

D说,你看,你的每天必须充实奋斗,而我不一样,我可以躺着睡大觉,一个月还有5K的收入,再看看你,如果一天不奋斗,就没有了收入。

我说,可是,人生不就是奋斗的嘛。

他说,但是我的更稳定,我有了稳定生活,也可以继续奋斗啊。

我说,可是人既然拿了每个月一样的工资,所有人干活和不干活都得到的回报一样,谁还会继续干活呢?

他说,可是很多人都在追求稳定的生活啊。

我说,很多人做不代表它是对的,我不觉得你稳定,因为你的生活是靠着一个政策或靠着领导的一句话,可变性太大。而我的工作,凭借自己的努力,市场会给我一个相对公平的分数,而只要我每天奋斗,生活是在我自己手上;可你不一样,你的生活在领导、体制手上。

他说,什么意思。

我说,比如你要回北京,要找人,要求人,要给钱。而我,只要有一技之长,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了,总能找到工作,饿不死。

他说,但是去北京的结果是一样,我过的更容易一些。

我没说话,风吹的很猛烈,吹到我们的内心:一颗红彤彤,一颗懒洋洋。那个冬天,D离开了北京,去基层任职。

一年后,命令下来了,D回不了北京了。因为回京名额被人顶了。

我曾经问过自己,到底什么才是稳定,一份稳定的工作,一个户口,还是一套三居室房子。可是,直到今天,我很难理解为什么每个月五千块钱上班喝茶看报纸就是稳定,很难理解一个人要有一套房子之后才能去爱一个人,很难理解必须要有北京户口才能在北京开始生活。

想到曾经央视的一个朋友,S。那年,我和她在旅行的时候聊天,她告诉我,央视好啊,工作稳定。

我说,怎么见得呢?

她说,一个月七千,五险一金。你虽然赚的不少,但不是那么稳定啊。

我说,我一个月少说5K,多的时候几万。总的来说比你多。

她说,我们发米和油。

我说,我可以买,其实没多少钱。

她瞪着我说,但是每天朝九晚五。

我说,我每天睡到自然醒,晚上上课,白天写剧本,深夜看书。

她说,我有年假,可以旅游。

我说,我想去哪里去哪里,想什么时候去都可以。

她愤愤不平,那一路,我们没有再讨论这个话题。下车前,她跟我说,李尚龙,你很不成熟。

我没说话。

几年后,S被台里外派到巴西。同时,她的男朋友在外交部被外派到南非。两人开始异地。

临走前,S告诉我她不愿意这样,两个人刚开始讨论结婚的话题。可是领导说回来升职会很快。

那时我正在谈恋爱,女朋友去了美国,也在异地。

我说,我明天去美国,找她去。

她喝了一口酒,说,还是你稳定。

终于等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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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老陈第一次发现自己喜欢上大丁。

彼时正值德国世界杯,学校在中午时都会组织看新闻30分。老陈挑动群众情绪,并且成功挑动班里最高的包子去换台。围观群众那一刻屏住了呼吸,终于成功找到一个比赛重播。顿时班里掌声雷动,欢呼雀跃。然而,这欢欣之情只持续了五分钟。

因为班主任神出鬼没地出现在教室门口。正当老陈准备站起来投案自首时,坐在他前面的大丁站了起来,抢先一步顶了罪。班主任一看是大丁,也没有多说什么。

那时大丁留着长长的头发,她说她已经留了四年。当她坐着的时候,头发可以把她的背都盖住。那时她说她这辈子都不会把这长发剪掉。许久以后老陈和我说过,他这一辈子只记得两个背影,一个是那年世界杯决赛齐达内和大力神杯擦肩而过,另一个就是那天大丁站在他身前的背影。

他对我说句话时,是他在大丁的微博上发现了她恋爱的消息。那阵子老陈总是看着大丁的微博主页,她难过他就替她难过,她开心他就替她开心,她恋爱了他就找我吐槽,说这世上还有谁能比自己更了解她更能照顾她。我当时用力拍了一下他脑袋,说那你他妈的倒是去追啊。老陈看着我摇摇头苦笑,把他的微博草稿箱给我看。

我当时就震惊了,因为,那里面放满了老陈对大丁要说的所有话,却一条都没有发送出去。

我记得这一年,是11年。

老陈说他那年高中毕业的时候准备去表白,愣是在她家楼下等了七个小时。后来他才知道大丁住的小区有两个门,偏偏大丁从另一个门回了家。我说你傻啊,手机是干嘛用的。他说他当时连手机这茬都忘了,就在不停地排练要对大丁说的话,就期待着大丁从拐角处出现。那天他拍着自己脑袋,说,真他娘的邪门了,你说为什么偏偏那天她要从那个门回家?

我当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但我知道老陈和大丁总是在错过。老陈始终别扭,能把所有想说的话存满草稿箱,就是没办法发给她。大丁始终迟钝,她依旧没有明白明明理科最好的老陈会去选文科的原因。有时侯我都会觉得,或许大丁是故意的,所以才能做到这样的若无其事。

他们从小学的时候就在一个学校,一直到高中。明明只有几百米,就是没办法常常遇见。好不容易到了一个班,老陈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好不容易鼓起勇气了,却又没见成。就这么一路错过。

到后来,老陈只能从微博知道大丁零星的消息,而他甚至不敢关注她,那时还没有悄悄关注,他就每次从搜索栏打大丁的昵称。老实说我不知道老陈在别扭些什么,而我想你也知道,每个在恋爱中的人,都是神经病。

同样是在06年,比老陈年轻两岁的余小姐,也在经历她人生中的一次暗恋。

余小姐的半个学生时代,是在周杰伦的音乐和一段长达八年的暗恋里度过的。那年余小姐和她男神同住一小区,同年级隔壁班,他们小区离学校有点距离。双方父母为了方便,就约好了每家轮流接送他们俩。她男神每天晚上回家时都戴着耳机,那时候最流行的是索尼的MP3,男神告诉她他听的歌都是一个叫周杰伦的人唱的,余小姐带着好奇在周末去音像店淘了 周杰伦的旧卡带,从此沦陷一发不可收拾。

那时她为了和自己的男神有共同语言,去听男神喜欢的歌,去看男神喜欢的球赛。那天她和男神一起回家,男神把耳机的另一头分给了走在他左边的余小姐。耳机里传来的是杰伦的:简单爱。那时听着耳机里口齿不清很青涩的歌声,看着比她高一头的男神的余小姐,心跳破天荒地漏跳了一拍。

转眼高中时代结束,突然意识到再也无法想看男神时就假装不经意经过他班级偷偷看一眼的余小姐,终于下定决心要表白。那天班级吃散伙饭,是最佳的时机。可那天余小姐站在她男神前什么都说不出口,想起喝酒壮胆,二话不说抢过男神的酒杯一口干了酒杯里的酒。

那天男神喝的是白酒。

男神把她送回家的时候,被她爸妈说了好几句。据说余小姐在回家途中还吐了两次,觉得自己出丑的余小姐,自觉没脸见男神,见男神就躲,就这样度过了那个夏天。

大一大二,每次余小姐想男神的时候,就听周杰伦。周杰伦也一步步变红,那个仿佛只属于他们两人的秘密,被大家所熟知。周杰伦10年南京演唱会,余小姐鼓起勇气约男神去。本来都说好了可是男神还是没能抽出时间,那天余小姐买了张黄牛票,一个人听完了演唱会,整场演唱会恍恍惚惚,她说自己看不清台上的人是谁,能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影子。

大三余小姐出国,出国前夜她终于约男神到小区门口。她知道自己还是连一句“我喜欢你”都说不出口,就把要说的话写在了纸条上,偏偏那天风大,纸条还没被接稳就被吹走了。那天余小姐和男神找了一个小时,她急得直哭。

这个故事终于在大四的时候迎来了结局。我们迎来了又一次同学聚会,这次男神也在。我和Tim知道余小姐这么多年来一直没能忘记她的男神,因为她中文歌只听杰伦,每张专辑必买,她一难过就会抄简单爱的歌词,她走路喜欢站在人左边。

那天她男神一上来就喝了两杯,快散伙的时候,他叫住余小姐,对余小姐说了一句她等了好多年的话:“其实,那时候我也喜欢你啊。”如果故事按照这样的节奏发展下去,大概是一段女神等到男神的故事。只是余小姐懵了一会儿,对男神说:“是啊,那时候我可喜欢你了。”

后来我们四个又去唱K,她点了《傻笑》这首男女合唱的歌。男神已经很久不听杰伦,男生部分不会唱,她就一个人把这首歌唱完了。到头来,她也没有和她的男神在一起。

那天我送余小姐回家的时候问她,这么多年的暗恋,这么多年的等待你觉得值得么。她毫不犹豫地说,值。

和那天老陈回答我的一样。

我曾经不明白,为什么生命中总要出现那些闪闪发光难以靠近的存在。明明让人靠近不了,却又让人无法抗拒;明明知道她或许没那么好,却又忍不住把自己摆低。你为了那个人做很多以前不会做的事,听他喜欢的歌,看他喜欢的书,到头来,那个人可能已经不喜欢杰伦了,不爱看九把刀了,你却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杰伦。

直到某天,我自己去看演唱会的时候,才明白,有些事情就是值得的。老陈为了大丁念不喜欢的文科,练会了吉他唱得一首好歌;余小姐为了男神喜欢上NBA,喜欢上杰伦,做了很多以前不会做的事。那是因为在大丁和男神的身上,有他们喜欢的东西,有他们想要成为的部分。

就好像你会喜欢一个偶像,多半是因为那个偶像教会了你以前你不懂的道理,而他身上闪闪发光的那些属性是你也想要拥有的。(www.lz13.cn)你想要变得更温暖所以你喜欢一个温暖的人,你还是相信梦想所以你听一些温暖的歌,你想要变得倔强所以你喜欢一个倔强而努力的人。

就像我之前写的:要么喜欢一个能带给你力量好像信念一般存在的人,要么找到一个能让你为之努力的梦想。重要的是你会因为这些东西切实地去努力,在跌倒的时候也能找到勇气和力量;重要的是那些会让你真正地行动起来,把你生活的一部分填满。未来会怎样谁都不知道,但总好过每天无所事事。

喜欢一个光芒万丈的人一点都不可怕,不管遥远不遥远。遇到能让你付出的事物或者人,都是一种运气。能遇到,就该珍惜。或许你们最终没能在一起,但你都会切实地感受到力量。就像余小姐,没能和那个在她青春里光芒万丈的人在一起,但她终于变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

正因为这样,那段相遇才变得有价值,才没有辜负这世间的每一段相遇。

本来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可老陈给了我一个大惊喜。

13年,老陈迎来自己那段故事的结局。那天我见到了大丁,大丁剪了短发我差点都没认出来。那天她订婚,站在她身旁的人,就是老陈。那阵《咱们结婚吧》刚开始热播,张靓颖唱:“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幸福来的好不容易,才会让人更加珍惜。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你,才算没有辜负自己。”而老陈站在台上说,还好我把自己变得足够好,好到可以让你看见了。

如果你想要踏实,你就得踏实;如果你想遇到一个让你欣赏的人,那就得让自己具备被他人欣赏的特质。先变成自己喜欢的自己,再遇一个不需取悦的人。

有时候,等一点也不可怕,老天让你等,是为了让你做更正确的选择遇到更合适的人。只要你在等的时候,把自己变成一个值得被等待的人,才能被同样在等待的人看到,并且相遇;只要你在等的时候,保持耐心,充实自己,变得比昨天更好,变得可以配得上你想要遇到的人。即使你没有和你刚开始想要在一起的人在一起,你也没有白白辜负这段等待。

关键是你在等待的同时,把自己变得足够好,而不是停在原地,就像是想要有灵魂伴侣,那你就得先找到自己的灵魂。

输一回吧,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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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工作的关系,认识一些媒体圈里的人。导演、编辑、记者、主持人,山东的、黑龙江的、北京的、重庆的、成都的、杭州的、新疆的、内蒙的、海南的……
当然排名不分先后。
媒体人在我眼中一直是一个很特别的职业,他们会遇到很多人,听说很多故事。他们大部分时候说实话,有些时候不能说。
所以基本上我认识的每个媒体人都是个话痨,因为给憋的。而且是有个性的,不服输的。

2013年大年初三,我去青岛坐飞机回东北老家,因为带的行李比较多,所以朋友托在青岛做记者的方晴接送我。
方晴是典型的青岛土著居民,热情好客、眼神里透着倔强。接我的时候是深夜,方晴说怕我晚上休息不好,就随便带我去超市买了些吃的回酒店填填肚子。
第二天方晴和她的未婚夫送我去机场,还十分热情地请我吃了一顿饭。吃饭的时候聊天才知道,原来方晴和她未婚夫送完我就要去他家里给老人拜年了。我感觉特别不好意思,大过年的耽误了人家正事儿,还蹭一顿饭。于是我从送亲戚朋友的礼物中拿出了一盒茶叶送给方晴。

我当时不知道,就是这一盒茶叶惹了弥天大祸。

这次见面以后,我们通过微信互相关注了对方。我想如果以后方晴有机会来济南,我一定好好招待她。
没想到,这个机会比我想象的要早很多。

2014年的夏天,我收到方晴的信息说,她要来济南了。我喜出望外,欠了半年的人情终于可以还了,哪怕只是请她吃顿饭呢。
我问她:这次来呆多久呢?
方晴说:去济南见一位老师,第二天就拐道去西藏拍婚纱照。
我说:终于要结婚了。
她回答我:对啊,终于要结婚了。

去方晴的酒店接她,方晴一出酒店门,我就傻眼了。她的身边站着一个高高的男孩子,看上去很阳光也很好看,可是,并不是过年的时候我去青岛时见到的那个。
方晴给我介绍说:这是赵平凡。

虽然是第二次见面,可是我和方晴其实已经是认识了半年的朋友。我们经常在微信里闲聊,有很多话题可以说。
才聊了两句,方晴就说要给我带来一个重磅的消息。我以为她会说:我怀孕啦!没想到她说:我辞职啦!
我着实被惊到了。
我知道女记者这个活儿不是一般的辛苦,也知道方晴经常加班加到深夜,有的时候写一篇稿子要跑几十公里外去采访,采回来不一定有版面发。即使有版面,也许只能发一篇豆腐块大的稿子,几十块的稿费,连油钱都不够。碰见了生活窘迫的被采访对象,方晴还忍不住从可怜的工资里抽出一部分救济他们。方晴经常说:这是困难户关心困难户。
方晴这个困难户工作了几年,完全没有存款,车还是家里给买的。
方晴是一个心直口快、不会逢迎的人,所以她的部门主任永远给方晴派最重的任务,月末考核评分的时候,方晴也永远是得分最低的那一个。
可是即使如此,方晴对记者这个职业有感情。做一个好记者,是方晴的梦想。所以在这个“女人当男人使,男人当牲口使”的记者圈子里,方晴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如果离开了,她就是认输了。
方晴说自己是一个永远不会对生活认输的人。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赵平凡出去接电话。
方晴说看他的严肃表情,这个电话起码要打半个小时以上。于是她马上探过身子来问我:你觉得赵平凡怎么样?还不错吧。
我点点头:确实还不错,不过……
方晴问:不过什么?
我说:不过怎么不是上回那一个?
方晴显然有些扫兴:我以为你会有什么独道见解呢。不是上回那一个,就说明上一个分了呗。
我问她:为什么?
方晴说:因为你的茶叶呗。
我不解:因为我的茶叶?

方晴喝了一口茶,给我娓娓道来我的茶叶是如何让她和前任分手的。
我擦干净嘴上的油,准备且听她一说。方晴看了看我,说:不用那么期待我讲故事,其实很简单,就是我前任要把你给我的茶叶送给我最讨厌的主任。
我问:然后呢?
方晴回答:没然后了。
我说:那你就给他呗。
方晴说:不行,那样会很没骨气。
我问她:就因为这么一点小事?
方晴点点头,又摇摇头,说:是,也不完全是。我觉得……他特别不理解我。
我问她:怎么个不理解法?
方晴说:他一直想让我变成一个特别能适应社会的人。比如和主任改善关系,比如自己已经山穷水尽了就不用救济其他人。可是我就不是那种很会左右逢源的人,可是我知道他也是为了我好,所以我一直忍。每次过年过节,我都特别害怕,怕他会买了一大堆的东西让我送这个领导那个领导。后来变成我几乎每天都害怕和他见面,好像我做的每一件事都不对。其实这也就算了,最让我不能理解的是,有一次我去采访一个特别困难的家庭,孩子得了白血病。我一看就特别纠心,就把身上所有的钱都塞给孩子了。结果回来的时候车没油了,加油站不能刷卡,我身上又没钱,就给他打电话。他见到我之后就特别凶,怪我不给自己留条后路。我就说,你不就是我的后路吗?
我问方晴:那他怎么说?
方晴学着他的前任,脸一黑,说:他说,我不是,以后这种事别叫我。
我问:然后呢?
方晴说:然后我就觉得他这个人怎么这么王八蛋呢,就跟他分手了呗。
我长抒一口气:哦,原来不是因为我的茶叶啊。

分手以后,方晴有一段时间都走不出来。
方晴说:还是我最讨厌的主任救了我。
有一天凌晨三点,方晴接主任的电话,说有一个突发新闻让她去采访。方晴抓了车钥匙就出发了。
等采访回来,方晴发现车没油了,就去加油。到了加油站,方晴才发现,她不但没油,还没钱。这回她着急出门忘了带钱包。
前尘往事心酸委屈一下都涌上心头,方晴忽然蹲到地上就哭了。
这时候有一个人拍了拍她,问:你没事吧?
方晴抬起头,看见一个男孩已经递上来一张纸巾。方晴问他:你能不能借我一百块钱?
男孩一愣。
方晴马上改口:五十也行。没钱加油了。
男孩掏出一百块钱,递给她。说:给你一百吧,别哭了。
方晴加了一百块钱的油。递给男孩一张名片,说:回头你把帐号发给我,我把钱还给你。
男孩接过去,也递给她一张名片,说:不还也行。
方晴低头看了看名片:赵平凡。

后来方晴没把一百块钱还给赵平凡,因为他始终也没把帐号发给方晴。就在方晴快把这件事忘了的时候,有一天赵平凡给方晴打电话,说:你还记得吗?赵平凡,一百块……
方晴一拍脑门,说:对不起对不起,你快把帐号给我,我把钱打给你。
赵平凡说:我不是那个意思。其实,你可不可以用那一百块请我吃个饭?
方晴一愣,说:好啊。
方晴找了一家西餐店,她固执地觉得西餐好像和赵平凡这种有礼貌的男孩子很相配。不过赵平凡抢着买了单。
方晴有些为难:那我应该还你多少钱呢?
赵平凡说:其实一百块钱你不用放心上。不过你要是真觉得欠了我的,你可以下次请我吃饭。
一来二去方晴又请了赵平凡几次,次次都是赵平凡抢着买单。方晴终于明白了,赵平凡这是追求她呢。

方晴说:当时就觉得吧,赵平凡这个人挺不错的,就是太温柔了,不爷们儿。

后来方晴很少答应请赵平凡吃饭,忙起来的时候,甚至不接他电话。
有一次方晴采访一个困难家庭,因为这个家庭的困苦,方晴流了眼泪,给他们塞了钱,写稿子写到深夜。可最后还是疏忽,把“病重”写成了“病亡”。
这个家庭因为方晴的失误,召集了二十几个人举着横幅喊着口号,到方晴的单位门口讨说法,一讨就是一个多星期。说如果不赔二十万精神损失费就会继续讨,还会告到法院去,告方晴,告方晴的单位,告到他们身败名裂。
方晴傻了,她没想到那么美好的初衷也会给自己惹来这么大的麻烦。
方晴说尽了好话,单位的领导也替方晴说情。方晴说得吐沫星子都干了,最后和这个家庭协商着赔十万块,方晴和单位各负担一半。
一个星期以后,这个困难的家庭欢欣鼓舞地撤去了方晴单位门口的横幅。临走时,还对方晴说:方记者谢谢你,以后的报道你也要接着给我们报啊!
方晴很想说:去你大爷的!
可是方晴头一晕,从鼻子里挤出两个字:好走。

那是方晴第一次觉得自己在现实面前惨败,败得体无完肤。她在微信里发消息说:我承认我输了。

赵平凡踢门进去的时候,方晴被主任逼着去采访。
方晴说:主任,我没有心情去采访。
主任阴阳怪气地告诉她:要么去采访,要么滚蛋。
这时候办公室的门被“呯”的一声踹开,赵平凡怒气冲天地闯进来,说:去他大爷的!不干了!
方晴被赵平凡拉出她奉献了几年青春的大楼。
方晴出门就乐了,赵平凡的手里全是汗。
方晴问他:你怎么来了?
赵平凡说:你说你输了,我就知道肯定出事了。
方晴说:那你出什么汗?害怕了?
赵平凡说:嗯,怕。怕你怪我把你拉出来。
方晴没有答话。她仰着头,认认真真看了一眼那么高一栋的大楼,在这里,她度过了1000多个日与夜,她面对主任那张讨厌的面孔的时间比面对家人的时间要长,她的办公桌右前方的筐子里,放着她几年来写满的5本采访本。
那些都曾经是她引以为傲的资本。可是现在,对她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方晴问赵平凡:你把我拉出来了,要对我负责吗?
赵平凡使劲点点头。

方晴把这半年的经历的事讲完了以后,赵平凡也打完电话回来了。我看一眼表,果然是半个小时。
我说:方晴,你真准。
方晴说:也该赢一回了。

今年九月,我收到了方晴的结婚请柬。婚期是半个月以后。
我有些惊讶:这么快?
方晴说:对啊。临时决定的。
我说:你的生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随性了。
方晴说:都输了人生了,还不随性一回。
我说:你分明是赢了,姑娘。

恋恋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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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如今,很少有人提到恨。
受伤的那一方,忙不迭要求自己放下。
对于这一点,曾经我也蛮叛逆的。比方说一个叫蛋糕的朋友,跟我讲她的故事,听到后面十分躁狂。
蛋糕比较干脆,讲故事也是三段式,啪啪啪结束。
认识前男友时,她是销售经理,前男友刚刚入职,见到她点头喊蛋姐。
蛋姐两个字刚落,蛋糕决定喜欢他。她决定喜欢一个人很快,像鸭子扎水,扑通一声死心塌地。
但蛋糕决定放弃一个人,却很慢很慢。并非纠结,如果一个男的每天跟你说结婚,每天跟你谈计划,详细到婴儿房买多大尺寸的床,你多少都会觉得放弃很遥远。
蛋糕自己开了甜品店,股份和男友一人一半,干脆利落。她买房子,一人一半。存款,一人一半。
大家问她,开店男朋友出了多少钱。
她想了想:男朋友去超市买饮料花了钱。店里沙发是他买的。由此蛋糕忘记交社保,让男朋友帮她转账。
她的付出十分清楚,结算回报一笔烂帐。
店开没多久,两人分手。男朋友家里条件不差,早就找好门当户对的结婚对象。
男朋友跟蛋糕分手分的很文艺,说:你是我一场爱情的幻想。
蛋糕平时很文艺,到分手突然理智,她分析了下他这句话,问他,这句话的意思,好像我们一开始就是玩玩?
男朋友说,蛋糕,你平时挺精明的人,但却不够现实。
故事临近尾声,而我的烦躁达到高潮。
一段感情结束,凭什么深情的那方哭得像狗,而另一边潇潇洒洒,没几天就和别人红尘作伴。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两个人谈场恋爱,凭什么就可以对另一个人做坏事?如果不能回以深情,至少分以温柔吧?
蛋糕张张嘴,好像还有话说。
我不想听了,八成又是自己劝自己,说不值得再为这个人伤心。
但蛋糕是蛋糕,干脆的蛋糕。
她说,我决定恨他。
这个恨就是恨,跟喜欢一点也没有关系。就是讨厌这个人的人品,就是不原谅他的伤害。这种恨,像种柿子树的人恨偷食的小鸟。像腿脚不便的老伯,恨着放在路中间的石头,实实在在,绝不放过。
什么时候不恨,什么时候放下。
蛋糕说完恨,转身就去做。从此在前男友的世界里,多了一个名叫蛋糕的格格巫。
2
2011年,蛋糕的父亲低烧一周,最后检查出了癌症。
非常痛苦的治疗过程,每天开销接近两万,两个月后蛋糕的父亲去世。
蛋糕把店卖了,问朋友们借钱,父母积蓄全部花光。
我去探视过一次。
蛋糕看着自己父亲发呆,父亲瘦如枯骨,知觉迷糊。
我看着蛋糕,她瘦如枯骨。
她去买水,我跟她一块,走到医院楼后,人来人往的草坪前,蛋糕放声大哭,哭得声嘶力竭。
而医院这种地方,饱尝一切人间苦难,所有人都习以为常,只是轻轻扫了一眼这崩溃的姑娘。
我扶她坐下,蛋糕非常低微地说,我不行了。
我不行了,完全既是嗓子撕出来的声音。
不知道怎么安慰。
蛋糕说,钱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我说,不用了。
2013年,我的父亲做心脏手术,搭了五座桥。
手术前,医生找我和母亲谈话。医生永远都会说得很严重,让你做好最坏的心理准备。
母亲泪如雨下,抓着我的胳膊,全身发抖,哭着说,医生求求你想想办法。
走出医生办公室,我搀着母亲,她哭得喘不过气,说,儿子,你救救你爸爸。
我忍住没哭。我怕母亲更加难过。
母亲是真的恐慌,绝望,脆弱。
其实,我也一样。
父亲被推进手术室时,用力抬起头,对我挥了挥手,说,儿子再见。
我在医院陪床,一个月。每天深夜,躲在楼梯间抽烟,几乎过三两天,都会听到病人痛彻心扉的惨叫,以及哭喊。
手术顺利,我们一家三口在医院过的春节。
离婚后的一年都在喝酒,逃避,到这个月是终结。
结束人生痛苦的,往往是更大的痛苦。
也只有痛苦,能逼着你自己心里有光,推着你自己开采希望。

2014年碰到蛋糕,偶尔提起她的前男友。
她说,没有空恨了。
是啊,我们会没有空的。

放下是大道理,所以听起来很俗。
世上一切大道理,都听起来很俗,可它们就是有道理。
嘲笑大道理,根本是出于无知。
没有经历,就不会明白。
我们都会看开,因为我们终将经历大悲苦。
四个字,生老病死。

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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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开家的时间,超过有生之年的一半长了。记忆里的爸爸总是停留在我小时候冲我吹胡子瞪眼扬言要揍我的画面,那时的他生龙活虎、风华正茂。
终于理解,父母的衰老是一瞬间的
第一次发现爸爸变老,是有次我回家,跟他一起包饺子,漫不经心地说着话,一转头,看见他松松垮垮的下巴,和严重下垂的眼角。那一刻真正理解了那句话:父母的衰老是一瞬间的。
从那之后我开始害怕,怕我来不及好好跟他相处,他就不在了。我越来越多地给他打电话。他忙,我也忙,但是我尽量多抽出时间跟他聊天,聊我小时候,聊他小时候,聊他和妈妈的事,聊早已经去世的爷爷奶奶,甚至聊姑姑们的种种。我就是想趁着他还能跟我聊,多知道一些关于他的事。我明白即使我再拼命攥紧,时间的沙漏也会在指缝中漏掉一些东西,但总好过最后我两手空空。
我的手机越来越好,数码相机越来越高级,我竟然很少给他拍照,更别提拍视频。意识到这个问题,今年秋天的时候,陪爸爸一起去看花展,各种花开得明媚妖娆,我不断怂恿他拍照。爸爸说:“不照啦,不照啦,你们年轻人照吧,我年纪大了都不好意思跟花照相了。”
我说:“我记得你以前有个专门的相册,放单人照的。”
爸爸说:“嗯,确实有一个。”
那是一本特别简单的相册,32开。那时候他还年轻,经常出差,用的还是老式交卷相机,无论到那里都拍一张单人照,洗出来,按顺序摆在相册里。他说,以后要摆满中国地图。
忘了是哪一年开始,相片不再增加了。
爸爸说:“照着照着,发现不认识相册里的自己了。”
听到这句话,我忍不住鼻子发酸,但是依旧坚持让爸爸拍照。他终于被我说服,说:“好吧,还是跟花照一张吧,要不以后更不好意思照啦。”
这是两个月前的对话,我记得清清楚楚。
父亲就像一棵树,已经贡献了绿色和果实,步入秋冬再送我一束柴禾,就真要消失了
这两天看《流放的老国王》,想起那番对话,当时忍住的眼泪顿时就掉了下来。德里达说:“当人们写作的时候,总是在请求原谅。”阿尔诺盖格尔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在写这篇文的时候,想的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关于老年痴呆症父母的故事,井上靖写过《我的母亲手记》。跟那一本比起来,《流放的老国王》故事性更强,对父亲一生的回顾更细腻、更感人。深受小农经济浸润的父亲如何在战争年代九死一生,然后变成一只固守家园的“蟹”,顽固不化地缩进壳子里,再不愿意探出头来。儿女们从来没有深究过其中的原因。父亲的举止反常并且不断做错事,儿女们也只想到责怪、反感、厌倦,从来没有静下心来跟父亲谈一谈。“那些年我们都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父亲是老鼠,我们是一群老鼠,而疾病是猫。”直到所有人都认识到“猫”的真相,做儿女的才开始漫长的反思过程,并且变勇敢,学着面对这个不可逆转的事实。
不可逆转。衰老是不分贫富贵贱的,这是每个儿女在面对双亲时最无奈的事实。即使父母没有患上阿尔兹海默症,他们的白发和皱纹也让人惦念和忧心。阿尔诺盖格尔有段话精准地描述了这种无力感,他的原话是针对老年痴呆症父母的,但是我觉得它适用于所有父母。他说,很多人说父母年纪大了反倒像孩子,这是不对的,孩子的特性是向前发展,是取得能力,而老年人会逐渐丧失能力。与孩子在一起,你感受到的是进步,而与老人在一起,你感受到的是丧失。
“我如同在慢动作电影中看着父亲漫漫滴着血,生命一点点从他身上渗漏出去,整个人的品质和个性一滴一滴从个这个人的身上渗漏掉。”
这是最触动我的一段话,顺着它我几乎想到了很多可能发生在我爸爸身上的坏的可能性。其实事实已经说明一切了,爸爸时不时会说,眼睛花啦不戴眼镜不能看书啦;颈椎疼得厉害有时候手臂抬不起来;以前能吃的东西现在反而开始过敏;以前搬动家里的大花盆毫不费力气,现在不敢轻易动了怕扭到腰……看起来都是小事,但是呈现的都是老态。他像一棵只活一季的树,已经贡献了绿色和阴凉、花朵和果实,步入秋冬的时候再送我一束柴禾,就真要消失了。
很多人小时候讨厌背课文,但年纪大了想到朱自清的《背影》会泪流满面
米兰昆德拉说:“在我们称之为生命的不可回避的溃败面前,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理解它。”因为理解,所以慈悲,所以很多人年纪小的时候讨厌背课文,但是年纪大了之后想到朱自清的《背影》会泪流满面。
顺着这本书的回忆,我还想到了爸妈的婚姻,第一次能够正确对父母之间关系进行一次梳理。书中的父母离了婚,我自己的爸妈也一样。
爸妈离婚好几年,我都没有正面跟爸爸聊过这件事。他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永远不认为自己有错,甚至不认为妈妈离开他之后能够过得好。后来妈妈再婚了,过得很好很好,我跟爸爸婉转提起这件事,他才挤出一句:“她就是不肯听我的,太倔。”
那时候我误以为他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希望妻子臣服于他的意志。直到很多年过去,我自己也要处理跟先生之间的关系,有一次我们吵架,他冲我吼:“我是为你好,你就是不领情!”我才恍惚明白,那些看似固执的男人并不是单纯地希望妻子臣服于他,而是偏执地用自己认为对的方式去爱对方。不得要领,铸成过错。
阿尔诺盖格尔在书中写到:“他们对婚姻的想象建立在无知上,他们还像大多数人一样,忽略了一种小小的状况:没有人能够改变别人。性格比善意更为坚挺。”“两人身上都带有可能使人幸福的元素,但是,仔细观察,这些元素属于不同幸福方式,是完全相反的。最终,导致两人各自感觉不幸福。”
我再也找不到比这更贴切的句子来阐释一段失败的婚姻。这是我爸妈夫妻关系终结的根源,也为我自己的婚姻敲响了警钟。我写过很多爱情故事,也有很多读者给我写邮件,倾诉他们的恋爱、婚姻苦恼,我想,我说了太多的话,竟然都不如这几句精准。
我们也许干预不了政治,左右不了时局,但我们至少可以拿出行动,对父母好一些
俄罗斯有句俗话说,生命中除了我们犯的错误,没有任何其他的事情会重现。这句话警醒,却太悲观。我更希望世人能够更加聪明一些,在过去的错误上学到东西,减少未来发生悲剧的可能。也许我们干预不了政治,左右不了时局,至少我们可以拿出更多的行动力,对父母好一些,多家人好一些。
我曾经跟妈妈说:“妈妈,我觉得好遗憾啊,在我的童年记忆里,从来没有骑在爸爸脖子上的经历。小伙伴们都有的。”
那时候我爸妈已经离婚,妈妈对爸爸是有怨恨的,但是听到我这句话的时候,她立刻纠正说:“你记错了呀,是有的。不光是骑脖子。你很小的时候,你爸爸特别喜欢用一只手托着你,另一只手扶着你的腰,把你举得很高很高,还不断跟我说:‘你看你看,这丫头又胖了呢,但我还是举得动!’你开心得很呢。”
真恨自己记忆力不好啊,竟然忘记了这么美好的事。
我想,在时光机发明之前,我是没办法穿越回去考证这件事了,但我相信妈妈的记忆不会有错。我来不及回到过去,看到爸爸如何疼爱我。幸好我还有现在,和厚厚的一叠未来。当我陪着他给家里的牡丹剪枝的时候,当我给他炖五花肉做扁豆焖面的时候,当我先生为了哄他高兴故意输他两盘棋的时候,看他笑得那么开心,我想,幸好啊,我还有机会陪你笑着变老。

你要优雅地去看看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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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住在五环外,每天坐地铁去二环内上班,中间还要换乘一班地铁。京城高峰时的地铁是恐怖的,从入口处就会排起长队,即便走上了站台,连着几趟上不去车也属正常。被挤成照片是常态,没撕破衣服踩掉鞋就不错了吧,还会有人拎着各色早点散发着各种味道,下个车也是一场战争,不然就挤不出去。

我曾经在一篇文中提及,地铁上的女子少有光鲜亮丽的,脸上流露出的全是不高兴。一位女友针锋相对:“你没坐过早晚高峰的地铁,那种境况下你穿成什么都没人能看全,穿高跟鞋会累死你自己,拿大牌包也是别人眼里的假货好么。”我沉默了,女人的优雅是一种心态,如果只为了给别人看,那叫打扮。残酷的生存环境下,到底还有没有优雅?同样每天都要挤地铁的她,给出了另一种答案。

有一天我们相约晚餐,正是玉兰盛开的初春,天气乍暖还寒。我看到她走出地铁口,穿着一件黑色的蕾丝连衣裙,外面是一件酒红色长款风衣,搭丝袜高跟鞋。她走近我微笑着,淡妆恰到好处,长发清爽干净垂在肩上,带着夏奈尔5号的味道,完全看不出她是下班后匆忙赶来的。

她会在办公室放些衣服鞋子,每天上下班都会早到或是晚走一会,以便换衣换鞋,重新补妆,保持时时刻刻的漂亮精致,用这种举手之劳应对帝都特殊的生存环境。她每天都会洗头发,每周做保养,长发光泽柔顺。她说:“地铁上人挤人人碰人,一头枯黄或是油腻的头发,多没礼貌?”原来还是有女人,在那样的时刻依旧在乎着自己的礼貌!

她说:“我每天上班也是在看世界啊,不同的人来人往,背道而驰的两班地铁,走出昏暗嘈杂的地铁通道,就看到盛开的玉兰树下的你,我觉得刚才搭上了开往春天的地铁。”那一刻,我觉得她心里的世界好大好大,而且极尽优雅。工作对于一个优雅的女人来说,是享受生活的一种获取方式,而不是导致生活疲惫不堪的诱因,走走停停有张有弛,努力却不卑微,执著却不固执,是她的工作理念,钱赚进来也懂得花钱出去,是她的工作动力。自身获得的社会价值和认同感是成就女人优雅的元素之一,工作,爱着去做,梦想,心安即可抵达。

一位男性友人曾经跟我说起这样一个故事,当年她到他公司来应聘的时候看起来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人长得不算太漂亮但衣着永远是最得体的那一个。她工作认真细致,只是不太喜欢加班,可从来没有耽误过她份内的事情。有一天晚上他忽然发现第二天要用的标书有问题,她已经下班,他就给她打了电话。电话那端好像很嘈杂,还伴着孩子的哭闹声,但她的平静柔和的声音让他没多想,只是让她赶紧改好发邮件。

他回到家还是不放心一些数据,又给她打电话说最好见个面,她犹豫了一下说自己在儿童医院,让他过去找她。他有些吃惊,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于是开车飞奔而去。医院输液室里全是孩子和家长,哭闹声此起彼伏,她还是衣着精致地坐在角落里,操作着放在腿上的电脑,旁边正在输液的五六岁的孩子已经靠着她睡着。她看到他走过来,抬起头微笑。他说:“我第一次发现,她居然那么美。”

原来,她的孩子得了白血病,于是单亲妈妈的她带着孩子来到北京,一边工作赚钱,一边让孩子得到最好的治疗。如果不是那份标书,他完全不了解她温文尔雅的背后承担着如此巨大的生活压力,甚至随时都要担心失去她的宝贝,而在公司里她常常微笑常常沉默。孩子输完液他陪着她去取了检查报告,然后又去找医生,医生说孩子的状况很不好,要尽快换骨髓,费用大概三十多万。

她抱着孩子,听到医生的话身体剧烈抖动了一下,他急忙接过孩子。她表示会尽快交齐费用,然后向医生道谢后才走出诊室。她说要去趟洗手间,他就抱着孩子等在医院通道的长椅上。这次她去的时间有点长,再回来的时候明显已经洗了脸补了妆,但红红的眼睛还是告诉他,她去洗手间是为了痛哭一场。他说:“一个女人,身处异地无亲无友,能在这样的状况下不忘礼貌,不失体面,又保持优雅,让我这个男人都感到震撼。”

后来,他为孩子付了手术的费用,孩子康复至今无恙。再后来,她成了他的妻,现在他们俩正打算再生个宝宝。我没有见过她,但这个故事里的女主无疑也是优雅女性的典范,身为母亲她忍耐着人间大痛,却能笑而不语。身为员工她尽心尽力,再痛也要做好手边必须做的事,责任或许是最初的执著,而她那种优雅的生活姿态才是最深处的力量。女人处理伤痛的方式,是其心理成熟度的重要考量,某种程度上来说,又决定着女人将来的情感走向和生活状态。一生很长,你不知道你会遇到谁?谁又会看见你?所以,你的优雅应该就是你时时刻刻的人生。

美丽是上天的恩赐,优雅则是从教养和文化中陶冶出来的,优雅这个词拉丁文中的意思是“挑选”。被挑选出的女子各个方面无疑都是最出色的,并且能从自己的心底生出了快乐的根系,开枝散叶恣意绽放在彼岸。她的身边也总会被踩出一条小径,好多好多的人走过、微笑、又心存了暖意,继续将优雅的姿态以各自的方式流传出去,又终是会感动更多人的眼睛。

世界那么大,你要优雅地去看看,才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然后回来告诉我,你再也不会说放弃。

爱是用心,不是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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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奇怪那些曾经的爱去了哪里,不要奇怪为什么你做错了一件事情他会突然那么生气。这世上哪有什么突然,所有的突然之前都伴随着漫长的伏笔。
朋友A,突然间就分了手,原本犹豫不决的她突然间比谁都坚定。他们在一起将近六年,期间分分合合很多次但始终没有分成,无论男生闯了什么祸,她都选择原谅。这次的导火索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只是隐约知道是件小事,却让他们彻底分了手。
我只是突然想到另一件事,就是之前写的timi的故事。他和他媳妇儿认识十二年,在一起八年,我们都说他们是彼此的狗皮膏药,撕也撕不开。可是他们分手用了一天,他彻底放弃用了两年。这两年里我们也有给他介绍对象,但他总是一口谢绝。这两年他们一直保持着联系,他会给她准备生日礼物,也会帮她搬家。刚开始我们还劝他不要做完美的备胎,可谁也没办法让他走出来。
直到某天他回他们的母校,他们认识的那个初中,他拿着合照仔细比对,发现校门早就换了一个模样,他突然间就释怀了。
最近身边的情侣朋友,不是终于修成正果就是分手。很多时候就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一步步走到了分手的地步,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分开了。分手的原因好像都是因为,有些感觉慢慢地改变了,曾经不可或缺的人慢慢地变成了可有可无的人。
你也许在奇怪,那些爱去了哪里。
你也许在奇怪,一个人怎么可以突然放下一些之前放不下的东西,那些执着到底哪里去了。
那些爱去了哪里?谁知道。或许在一次次的争吵中它慢慢的不见了,或许是因为你又忘记了她的生日,或许是因为她生病时你总是不在身边,或许是因为她喜欢的你总觉得无所谓。十分的爱变成了九分,然后变成了八分,然后有天你发现你们的爱已经支撑不起彼此。
那些执着去了哪里?谁知道。或许是你在心里早就给自己下了界限,到了那个程度就放下,或许你早就在心里下了一万遍决心,或许就像timi那样一直不厌其烦地对她好对她好,直到某天自己的付出让自己腻烦了,直到某天对方的态度让自己心寒到底了,那就是放弃的那天。
联想起之前我们朋友圈里的共同的一个朋友,本来大家都相安无事,可是他总是做一些让人想要把一盆番茄酱泼向他的事:比如在丁丁减肥的时候一脸嘲讽地说你减了也就那样;比如在知道我朋友是学设计的之后,直接甩了大课题给我朋友,一脸理所当然毫不感激的神情。我们是从初中就在一起玩耍的小伙伴,我们一直忍着没有撕破脸,后来有一天不知道他在群里说了什么,我的好友忍无可忍把话都说了明白,然后把他拉黑了。
每个人都会犯错,但同样的,你也要做好为自己的错误买单的觉悟。不要仗着宽容就肆无忌惮,有时侯有些人看起来好像是原谅你了,但其实是因为你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跟一个人越熟,就越忽略他的感受,这是病,得治,否则你只会把你身边的人越推越远。如果他喜欢的你从来不在意;如果她难过时你总是在忙自己的事;如果你描述了太多你们所谓的未来,却从来没有为之努力过,那么慢慢地你就变成了她/他有着感觉却不得不离开的人了。
所以不要奇怪那些曾经的爱去了哪里,不要奇怪为什么你做错了一件事情他会突然那么生气。这世上哪有什么突然,所有的突然之前都伴随着漫长的伏笔。
而在那“突然”到来之前,你的任何一些关心和倾听,都能把那些伏笔清零。在我看来,没有谁天生是属于谁的,任何人来到你身边愿意为你停下脚步,都是一件值得珍惜的事。这世上什么东西都有个保质期,没有比心存感激更好的保质方法。

不再让你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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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迟到了。一睁眼九点了,我抓起桌上的杯子在凉水管直接接了一杯灌进肚里,早上一杯水清肠防止便秘,大钟教的。对了,今天大钟结婚。5月20,真是好日子。扎堆儿一样,酒店都要贵几倍,但人说了,结婚这事儿,马虎不得。我抓起桌上的红包朝他家奔去。

到的时候婚车已经准备出发了。我连连道歉,大钟穿得人模狗样,拍着我的脑门儿对我嚷嚷,说还好没让我当伴娘,否则坏了他的人生大事儿。呵呵,我说你滚吧,我当伴娘这么漂亮,不得把你亲媳妇气死。大钟来不及回嘴就被三姑六婆抓走了。太惨,从此以后又多了一批人问东问西,我朝他摇了摇头,大钟给了我一个中指。我摸摸怀里厚厚的红包,寻思着要么不给了,反正他也不会问我要,想想不行,有点缺德,还是换成一堆报纸吧。

大钟是我的发小,初中的时候我突飞猛进地长到了一米七五,从此酷到没朋友。和我称兄道弟的他直到高中才勉勉强强长到一米七八,并停滞于此,至今未变。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一直都是我罩他。

大钟高中开始早恋,单恋。对方是文科班的班花,也是校花。校花谁不喜欢,我也喜欢。校花偏偏和我关系好,因此大钟对我十分感激,认为自己近水楼台先得月。可惜水杉那时候从没用正眼瞧过他。谁让他学习那么差。哦,我也差。

水杉是校花,众星捧月的物种。那时候流行写信,每天自习我都陪着大钟写情书,直男脑子不行,写出来的句子不是肉麻到让人作呕,就是根本不知所云。所以这事儿自然交给了我,大钟就负责跑腿儿给我买零食。那个夏天真是幸福,全世界的冰淇淋不论五毛还是天价,我都吃了个遍。吃完写完,大钟抄写一遍,第二天我放到水杉抽屉里的信海中。人家收了,不知看没看,反正从没回。

哎,你他妈傻站那干吗!赶紧上车接新娘!都几点了来不及了!大钟朝我喊叫几句,我猫腰钻进了他的迎亲大队伍里。抬头看到了车上挂的香水瓶,味道真是庸俗,一股子的甜腻,就像兜头泼了一盆花瓣浓缩精。

高中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就跟这香水一样浓墨重彩,觉得天崩地裂可以为她做任何事情。大钟也是,他见缝插针,水杉渴了就光速去买饮料,冷了就立马脱外套,热了就跟学校申请要买空调,因主张奢华带坏风气差点被叫了家长。

那时候水杉一心考北大,我心想这瞎了,大钟复读一百遍也考不上。

车子向前行,走走停停,竟然堵在了三环上。大钟坐在头车里给我打电话,说全怪我迟到,万一破坏了他的终身幸福跟我没完。我说你跟我说个屁,谁让你等我,没有我新娘子娶不到了?他说你这不是废话么,不是说好要做彼此一辈子的天使吗?我直接挂了。有病。

高三那年水杉成绩一路领先,全校师生都看好她。没人认为她考不上北大。大钟就蔫了,明恋三年,殷勤献尽,屁用没有。离高考还有一个月,我们三人行,水杉一眼都不看我俩,一路高冷默念英语作文,走到车棚发现自行车座上被人用马克笔写了三个大字:“考不上”。

我们面面相觑了几分钟,大钟走上去用手把三个字抹掉了。抹了好几次,终于掉光了。水杉看了一眼,推着车子走了。

第二天,又出现了。依旧是三个字:“考不上”。红色的马克笔写在灰色的车座上格外明显。大钟没吭声,上去依旧抹掉。

第三天,又是。

第四天,重复。

第五天开始,大钟干脆不上晚自习了,蹲在车棚等着。实在饿得不行,去小卖部买了一包辣条,果不其然,一回来,就出现了三个字。考不上。

大钟气疯了。跑回教室嚷嚷着要搜每个人的身,查一下谁包里有笔就知道!我说他幼稚,谁杀完人还把刀放包里等着你。今天算了,明天继续蹲守吧。大钟怒气冲冲抹掉了字,结果放学的晚上,又出现在了车座上。

三天后的市一模,水杉考砸了。直接跌出了年级前十,市前一百都没进去。大钟莫名其妙因祸得福,居然考了个第九。

揭榜那天,“考不上”三个大字依旧神出鬼没。水杉崩溃了,第一次看见她哭。校花连哭的时候都那么动人,楚楚可怜,让人一时看呆,不知如何安慰。大钟默默走过去,一脚踹倒了水杉的车,说,这车不要了,从今天起,我送你。

大钟把自行车直接停在教室最后一排,紧挨着巨幅高考倒计时,跟班主任说自己得了强迫症,总幻想丢车,看不见车子做不了题,后来班头看着多辆车子也无所谓,就默许了。

从此以后,三人行变成了两辆车。大钟春风得意像回到了90年代,骑着自己的大二八就能演甜蜜蜜。我骂他傻逼,把人家送进北大自己也考不上。大钟说无所谓,他不上北大,随便北京哪个学校都行,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迎亲队伍磨磨唧唧开到了,一系列繁杂又弱智的规矩,折腾一番,大钟公主抱着新娘从楼里走出来,后面跟着庞大的伴娘团,好不傲娇。大钟喜气洋洋,一脸中了六合彩的模样,幸福得叫人想骂街。

哦,那年最后,水杉没考上北大,我们一起进了北京X院,依旧是铿锵三人行。

不出意外地,大二的时候他俩牵了手。大钟约我出去喝酒,喝完了打台球,他赢了,买单的时候突然抱住我,妈的我吓傻了,他说兄弟谢谢你,我结婚一定请你当伴郎!哦,伴娘!

他妈的,当年说话当放屁。

到酒店交了份子钱,婚宴就算开始了。一样俗套得无以复加,简直就是胡说八道,虚假煽情,无中生有,一个人和一只狗都能被这司仪说成天作之合。

我入座了亲友团,看到了水杉,俨然贵妇范儿。

是的,大钟娶的不是水杉。他们临毕业分手了。大钟凌晨喝醉哭倒在马路中央,狂唱《半岛铁盒》,“为什么这样子,你看着我说你已经决定……”我说你醒醒,因为水杉现在的男朋友开法拉利。他说去他妈的法拉利,姓法的都不是好东西,跟法西斯一模一样。

其实也不全是水杉的错。大四课少了,我和大钟开始凑桌打网游,耽误了他和水杉一起泡图书馆的时间,但饭还是大钟每天按时帮她打好,我提到她宿舍的,因为水杉讨厌食堂人多拥挤油烟味满满。可女人最怕冷落,一丁点都不行,红杏为什么出墙,还不是墙那边阳光更多更温暖。

那个时候我俩打游戏到水深火热,争斗心太强,霸服那天大钟简直乐疯了,截了图发给水杉看,才发现水杉怎么不上QQ了,跑去宿舍找她得知她出去约会了。

大钟像当年蹲在车棚等待作恶者一样蹲在女生宿舍楼下一下午,看见水杉从富二代车上下来,彬彬有礼,觉得自己可能误会了。我拍拍他的肩,说没误会。你看那富二代的眼睛里,写满了暧昧。大钟说我去他妈的暧昧,那是老子的女朋友。“嗖”就冲了上去。男人啊,不在青春里打过架,怎能算爱过。富二代没还手,结结实实挨了一顿揍。捂着肚子猫着腰站在车旁,水杉上来“啪”的一巴掌,当然打在大钟脸上。从此四年单恋,两年相处正式掰面儿。

事情简单得不用复述。富二代细心体贴开法拉利,大钟穷酸屌丝只能按时去食堂买饭,还动手打人,该扇。一巴掌扇醒,我俩发誓从此远离网游,再也不沾。他婚前一周我心血来潮去登陆,发现号都空了,早就有人继续霸服,新的等级又被拓宽,是无论怎样努力都回不去的辉煌时代了。

新郎新娘喝交杯酒了。水杉凑过来问我,还是一个人?

我含糊不清地“嗯”了一声,真是不敢承认,最后落下的人,果然是我。水杉说大钟好福气,新娘漂亮能干,还是北大毕业的。

我又含糊不清的“嗯”了一声。

毕业以后的时光太快了,三个人各奔东西联系渐渐少了。大钟升职了我俩出来喝顿酒,聊聊理想。大钟心动了我俩出来密谋一场暗恋,说说爱情。大钟无聊了我俩出来唱几首歌,吹吹房价。大钟失恋了我俩坐在财富中心楼下的台阶上抽烟,我跟他说青春苦短女友勤换。他说我只会说心灵鸡汤。大钟想水杉了我俩出来回忆回忆青春,我说一切都会过去,往事莫追,他说我还是只会讲心灵鸡汤。后来听说富二代和水杉掰了,大钟问我送什么能安抚一个女人受伤的心。我说玫瑰吧,送玫瑰总是没错的。大钟说不了,不是要追回,只是作为朋友的安抚。我说那包吧,越贵越好。我挑了一个当季新款,发给大钟链接的同时也发给了我那时候的男朋友。大钟咬咬牙,真买了,还问我借了几千块钱,我那男朋友直接装没看见。

新郎新娘来敬酒,我特意没穿高跟鞋,大钟第一次伸手揉了揉我头发,说谢谢兄弟,给我包那么大一红包!我翻白眼,他说等你结婚,我给你包双倍!我说行吧,反正你嘴里吐不出象牙。

坐下继续喝。和水杉两人边回忆从前边举杯,简直就是粗陋的电影桥段。酒过三巡,两人都伴着音乐红了眼眶,水杉说这婚礼太煽情了,我说是啊是啊。水杉说其实大钟是个好人,还给我买包。我说是啊是啊,都没人给我买。水杉说其实我也能上北大,还不是你们两个智障学习太差,车座后面的“考不上”是我自己写的啊,我说是啊是啊,是啥?!

水杉说她压力太大了,全世界都觉得她能考北大,其实她想和大钟好,大钟那年的每封信后面都写着我不再让你孤单,有了他以后她真的不孤单了,她就是想给自己找个借口,自行车后座比法拉利踏实,摔了不怕疼。我傻了,问她那为啥红杏出墙就去坐法拉利了。她说不是出墙,是自卫。我笑着哈哈哈,说自慰是靠自己不是其他男人。她居然没生气,跟我说,法拉利不是纯富二代。我说那是混血?她说滚,真是她叔叔的侄子,她叔叔不是她亲叔叔,是她爸围墙里的领导,她爸扭转一生鸡肋副职就靠这个叔叔。她叔叔要两人相处看看,她已经找准了机会婉拒了,结果被大钟冲上来搅合了,她不上去来一巴掌,那她爸这辈子要当鸡肋了。我说这真够惊心动魄的啊,你演《甄嬛传》呢。水杉又喝了一杯,劝我也喝了一杯,然后一字一顿地说,我,不,再,让,你,孤,单。这六个字,其实是你写给大钟的吧。

我可能是喝多了。一下站起来,早上到现在啥也没吃,有点低血糖,两眼发黑,又坐了回去。

那信都是我写的啊,我怎么会不知道。我说这六个字最能打动女孩儿,你就照抄像我这样写,总有一天水杉会被你写软了。我说你知道一个人在世界上有多孤单吗,什么情啊爱啊都是扯淡,爱是什么,是陪伴啊,你不让她孤单就是陪着她,就是守候她。我说是个人都怕孤单,你不让她孤单,就是最好的诠释方法。人为什么需要理解需要感同身受需要包容需要体贴,就是怕孤单。我说反正你就这么写,就对了。

路遥远,我们一起走。

大钟和新娘又换了一套礼服,他一米七八,我一米七五。我站起来几乎与他平视,他牵着新娘的手奔走在宴席之间,我站在和他相隔的几桌之外,泪流满面。

路遥远,我陪着你走,走到终点,你牵着别人的手继续走,不回头。

我功成身退。

水杉喝多了,站起来准备退席。我说我们一起走吧,你带我一段,送我回家,我可能需要睡一场,好久没起来这么早了。

坐上车,水杉说,你这场暗恋瞒得还真是海枯石烂。我说你别废话,长得漂亮的女人就是会骗人,原来你他妈都知道。

水杉说,我不知道。这都是大钟告诉我的。我扭头,水杉按了车载音箱,这首煽情的歌开始唱,“我不再让你孤单,一起走到地老天荒”。

地老天荒了,你他妈跟谁地老天荒去了。

水杉说大钟送包的时候他们见了一面。大钟说为了安慰你,送你一个贵礼物,但我想换回我给你的所有信。水杉说扔了。大钟说我知道你没有。水杉问为什么,我们是否可以重新开始。大钟说不行了,因为那些信都是她写的(她是指我),这包也是她借给我钱买的。那年在车棚等那个偷写贼,她一直帮我盯着,都看见了,是你自己写的,她跟我说这是你故意给我的机会,我把自行车搬进教室也是她给我出的主意,老师是她去搞定的,考大学时她偷看了你的志愿书,你难道不知道?

哦,后来的事情我都知道了。大钟拿着我的钱买了包以后我就彻底绝望了,回头去谈我不咸不淡的恋爱,最后理所应当无疾而终。大钟在那个时候认识了新娘,他们今天结婚了。

我也喝得有点多,打开车门吐了一地,什么也没吃,红酒喝进去又吐出来,居然还是红色的。水杉说你下车自己打车吧,我也打车,喝多了开什么车,不想活了吧,我可不想孤孤单单去死。我下车好不容易站稳,朝酒店望去,依然热闹,大钟穿梭在人群中,看不清楚。水杉打开后备厢,说有个东西大钟让我转交给你。

我拿着一个箱子,颤颤巍巍上了出租车。在车上我酒醒了大半,坐在后座拆箱子,打开以后看到了那个包。包里装着那些年大钟写给水杉的信,一整摞,用一个封条缠着,封条上面是大钟歪七扭八的字迹。

“听别人说,结了婚还能一起混的才是真朋友。谢谢你,这些信我送错了人,但这些年我并不孤单。”

千言万语,唯有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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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从来不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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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经是我美丽文静的女同学,我们习惯叫她“玫瑰”——那时大家都迷恋亦舒的小说,就用《玫瑰的故事》里主人公的名字给她起了个好听的外号。

玫瑰有一张白皙温和的面孔,一副天生可以做歌星的好嗓子,说话语速总是慢慢的,音量总是小小的,但很能说到人的心底里去,而你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被她看穿的。

学生时代我们起初是对手,那时她身体不太好,却老和我争语文成绩第一名,不惜为此熬夜苦读练笔,可是,她的刻苦却敌不过我的小聪明,我的作文总是超过她;而我,也暗暗和她较劲,她擅长唱歌,我就偷偷练习发声,总想着在另一个舞台上盖过她的风头,但是,当她一开腔,我就知道自己白练了,我的努力抗不过她的天分,她的演出总是比我吸引更多的掌声。

后来,有一天,我们俩坐在校园操场边的台阶上,看着湛蓝的天空中漫天舒展的云彩,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考哪一所大学,以及未来漫长、多彩而未知的生活,玫瑰突然笑眯眯地对我说:“咱俩别争了吧,我有我的优点,你有你的精彩,做一对互补的好朋友多好。”

女孩不像女人,竞争没有那么多刀光剑影利益纷争,以及一定要东风压倒西风的虚荣,女孩的较量,大多是心气上的不服输,行为上却干净通透,搞不出甄嬛传那种宫斗人生,何况我们早就彼此欣赏。

那个下午,我们给了对方一个发自内心的温暖拥抱,于是各自少了一个假想敌,多了一个朋友,没有竞争对手的生活日渐轻松起来。

玫瑰再也不用熬夜K书,她经常跑跑步锻炼身体,早睡早起,体质逐渐好转,她说家里人讲以她的资质做到良好很轻松优秀却太辛苦,所以,各个方面均衡发展,不想再为了单项优秀或者超过某个人而牺牲其他乐趣。

我也不再苦练本来就不擅长的唱歌,我坐在台下安静地听玫瑰演唱,由衷在心里为她鼓掌,没有憋着劲儿要超过某个人的较真,我把更多精力放在课外阅读中,在我喜欢的文字里徜徉,心里充满踏实的快乐,后来的高考作文几乎拿了满分,得以弥补巨烂的数学成绩考上一所还不错的大学。

而玫瑰,则凭着均衡而良好的总分去了另一所重点大学,毕业后读研,然后留校任教。

仿佛生活的考验,玫瑰在大学里最具社会气息的管理学院教《管理学》,她绝对不是最会“来事”最会与学生拉关系的老师,她的业绩说不上骄人,但也无可挑剔;嫁了相爱的普通人,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她每天都要午睡,做瑜珈,生活很有规律;她不要求老公做这做那,有时间俩人就一起逛街、旅行、看书,与周围一些拚尽全力却活得七上八下不尽如意的人相比,她难得安静平和。

我曾经笑问她,一个教《管理学》的老师,怎么能活得这么泰然,怎么面对无处不在的“人生管理”,怎么用专业知识解读“竞争对手”的概念?

她歪着头浅笑说:“正是因为教《管理学》,正是因为看过那么多竞争对手分析和调研,我真心觉得中国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强大到值得研究竞争对手的程度,因为自己分内的工作还没有做好,把分内事做好,做不了NO.1,也是优质企业,何必在意那个排名和对手?就像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强盛到足以左顾右盼,为自己找‘对手’,对别人评头论足的功力,因为自己的日子都没有打理好——人最大的竞争力就是专注过好自己的生活,企业最大的竞争力就是专注做好自己的领域。”

我想起多年前她和我拥抱的那个下午,她如此轻巧地战胜了自己的心魔,删除了一个所谓的假想敌,收获了一个至今陪伴左右的伙伴,这是个多么聪明的姑娘。

而如今,我成为一名相对成熟的女性,听到别人的赞美不再手足无措地脸红心跳,我轻声道谢,在心里判断这些鼓励是友爱而生的表扬,还是礼貌得体的客气;遇上他人的批评不再慌里慌张地隐匿辩解,先想想对方说的有没有道理,在心里衡量自己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也觉得,自己并没有“吃亏”,而是沿着一条向上的路径慢慢行走。

真心为他人的成绩鼓掌,走好自己的方向,是我从玫瑰那儿收获最大的友情红利。她明白,等候,或者争取生活的答案是个煎熬而漫长的过程,但是,她同样学会了耐心等待、努力探索,专注于自己的光景,不对他人评头论足,不给自己设立对手,而是把所谓“对手”变成学习榜样,于是,她生活在没有对手的世界,所以,看上去并不出类拔萃的她,才是无敌并且强大的人。

一张照片因为记录了1953年5月29日人类首次登上珠穆朗玛峰而闻名世界。

在这张照片上,尼泊尔向导丹增·诺尔盖站在峰顶手举一块冰,上面插着随风飞舞的旗子,而给诺尔盖拍这张照片的,是新西兰登山家埃德蒙·希拉里。

希拉里把“登顶珠峰第一人”的荣誉拱手相让给了他的向导丹增。

据说,他在距离珠穆朗玛峰顶不足一米的地方停下来,象早就计划好了似的,用手指着上方对向导说:“这是你的土地,你先上吧。”年轻的向导不明白希拉里话中的深意,只是按照他的手势向前迈进了几步,丹增·诺尔盖没有意识到,希拉里让他先走的那几步登顶路把他带入了登山史册,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攀登上珠穆朗玛峰的人。

希拉里让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得到了本该属于他们的荣誉,自己也被人们记住并且钦佩。

真正强大的人,不仅不会慌张,不仅不害怕被人超越,还懂得为别人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