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让你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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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迟到了。一睁眼九点了,我抓起桌上的杯子在凉水管直接接了一杯灌进肚里,早上一杯水清肠防止便秘,大钟教的。对了,今天大钟结婚。5月20,真是好日子。扎堆儿一样,酒店都要贵几倍,但人说了,结婚这事儿,马虎不得。我抓起桌上的红包朝他家奔去。

到的时候婚车已经准备出发了。我连连道歉,大钟穿得人模狗样,拍着我的脑门儿对我嚷嚷,说还好没让我当伴娘,否则坏了他的人生大事儿。呵呵,我说你滚吧,我当伴娘这么漂亮,不得把你亲媳妇气死。大钟来不及回嘴就被三姑六婆抓走了。太惨,从此以后又多了一批人问东问西,我朝他摇了摇头,大钟给了我一个中指。我摸摸怀里厚厚的红包,寻思着要么不给了,反正他也不会问我要,想想不行,有点缺德,还是换成一堆报纸吧。

大钟是我的发小,初中的时候我突飞猛进地长到了一米七五,从此酷到没朋友。和我称兄道弟的他直到高中才勉勉强强长到一米七八,并停滞于此,至今未变。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一直都是我罩他。

大钟高中开始早恋,单恋。对方是文科班的班花,也是校花。校花谁不喜欢,我也喜欢。校花偏偏和我关系好,因此大钟对我十分感激,认为自己近水楼台先得月。可惜水杉那时候从没用正眼瞧过他。谁让他学习那么差。哦,我也差。

水杉是校花,众星捧月的物种。那时候流行写信,每天自习我都陪着大钟写情书,直男脑子不行,写出来的句子不是肉麻到让人作呕,就是根本不知所云。所以这事儿自然交给了我,大钟就负责跑腿儿给我买零食。那个夏天真是幸福,全世界的冰淇淋不论五毛还是天价,我都吃了个遍。吃完写完,大钟抄写一遍,第二天我放到水杉抽屉里的信海中。人家收了,不知看没看,反正从没回。

哎,你他妈傻站那干吗!赶紧上车接新娘!都几点了来不及了!大钟朝我喊叫几句,我猫腰钻进了他的迎亲大队伍里。抬头看到了车上挂的香水瓶,味道真是庸俗,一股子的甜腻,就像兜头泼了一盆花瓣浓缩精。

高中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就跟这香水一样浓墨重彩,觉得天崩地裂可以为她做任何事情。大钟也是,他见缝插针,水杉渴了就光速去买饮料,冷了就立马脱外套,热了就跟学校申请要买空调,因主张奢华带坏风气差点被叫了家长。

那时候水杉一心考北大,我心想这瞎了,大钟复读一百遍也考不上。

车子向前行,走走停停,竟然堵在了三环上。大钟坐在头车里给我打电话,说全怪我迟到,万一破坏了他的终身幸福跟我没完。我说你跟我说个屁,谁让你等我,没有我新娘子娶不到了?他说你这不是废话么,不是说好要做彼此一辈子的天使吗?我直接挂了。有病。

高三那年水杉成绩一路领先,全校师生都看好她。没人认为她考不上北大。大钟就蔫了,明恋三年,殷勤献尽,屁用没有。离高考还有一个月,我们三人行,水杉一眼都不看我俩,一路高冷默念英语作文,走到车棚发现自行车座上被人用马克笔写了三个大字:“考不上”。

我们面面相觑了几分钟,大钟走上去用手把三个字抹掉了。抹了好几次,终于掉光了。水杉看了一眼,推着车子走了。

第二天,又出现了。依旧是三个字:“考不上”。红色的马克笔写在灰色的车座上格外明显。大钟没吭声,上去依旧抹掉。

第三天,又是。

第四天,重复。

第五天开始,大钟干脆不上晚自习了,蹲在车棚等着。实在饿得不行,去小卖部买了一包辣条,果不其然,一回来,就出现了三个字。考不上。

大钟气疯了。跑回教室嚷嚷着要搜每个人的身,查一下谁包里有笔就知道!我说他幼稚,谁杀完人还把刀放包里等着你。今天算了,明天继续蹲守吧。大钟怒气冲冲抹掉了字,结果放学的晚上,又出现在了车座上。

三天后的市一模,水杉考砸了。直接跌出了年级前十,市前一百都没进去。大钟莫名其妙因祸得福,居然考了个第九。

揭榜那天,“考不上”三个大字依旧神出鬼没。水杉崩溃了,第一次看见她哭。校花连哭的时候都那么动人,楚楚可怜,让人一时看呆,不知如何安慰。大钟默默走过去,一脚踹倒了水杉的车,说,这车不要了,从今天起,我送你。

大钟把自行车直接停在教室最后一排,紧挨着巨幅高考倒计时,跟班主任说自己得了强迫症,总幻想丢车,看不见车子做不了题,后来班头看着多辆车子也无所谓,就默许了。

从此以后,三人行变成了两辆车。大钟春风得意像回到了90年代,骑着自己的大二八就能演甜蜜蜜。我骂他傻逼,把人家送进北大自己也考不上。大钟说无所谓,他不上北大,随便北京哪个学校都行,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迎亲队伍磨磨唧唧开到了,一系列繁杂又弱智的规矩,折腾一番,大钟公主抱着新娘从楼里走出来,后面跟着庞大的伴娘团,好不傲娇。大钟喜气洋洋,一脸中了六合彩的模样,幸福得叫人想骂街。

哦,那年最后,水杉没考上北大,我们一起进了北京X院,依旧是铿锵三人行。

不出意外地,大二的时候他俩牵了手。大钟约我出去喝酒,喝完了打台球,他赢了,买单的时候突然抱住我,妈的我吓傻了,他说兄弟谢谢你,我结婚一定请你当伴郎!哦,伴娘!

他妈的,当年说话当放屁。

到酒店交了份子钱,婚宴就算开始了。一样俗套得无以复加,简直就是胡说八道,虚假煽情,无中生有,一个人和一只狗都能被这司仪说成天作之合。

我入座了亲友团,看到了水杉,俨然贵妇范儿。

是的,大钟娶的不是水杉。他们临毕业分手了。大钟凌晨喝醉哭倒在马路中央,狂唱《半岛铁盒》,“为什么这样子,你看着我说你已经决定……”我说你醒醒,因为水杉现在的男朋友开法拉利。他说去他妈的法拉利,姓法的都不是好东西,跟法西斯一模一样。

其实也不全是水杉的错。大四课少了,我和大钟开始凑桌打网游,耽误了他和水杉一起泡图书馆的时间,但饭还是大钟每天按时帮她打好,我提到她宿舍的,因为水杉讨厌食堂人多拥挤油烟味满满。可女人最怕冷落,一丁点都不行,红杏为什么出墙,还不是墙那边阳光更多更温暖。

那个时候我俩打游戏到水深火热,争斗心太强,霸服那天大钟简直乐疯了,截了图发给水杉看,才发现水杉怎么不上QQ了,跑去宿舍找她得知她出去约会了。

大钟像当年蹲在车棚等待作恶者一样蹲在女生宿舍楼下一下午,看见水杉从富二代车上下来,彬彬有礼,觉得自己可能误会了。我拍拍他的肩,说没误会。你看那富二代的眼睛里,写满了暧昧。大钟说我去他妈的暧昧,那是老子的女朋友。“嗖”就冲了上去。男人啊,不在青春里打过架,怎能算爱过。富二代没还手,结结实实挨了一顿揍。捂着肚子猫着腰站在车旁,水杉上来“啪”的一巴掌,当然打在大钟脸上。从此四年单恋,两年相处正式掰面儿。

事情简单得不用复述。富二代细心体贴开法拉利,大钟穷酸屌丝只能按时去食堂买饭,还动手打人,该扇。一巴掌扇醒,我俩发誓从此远离网游,再也不沾。他婚前一周我心血来潮去登陆,发现号都空了,早就有人继续霸服,新的等级又被拓宽,是无论怎样努力都回不去的辉煌时代了。

新郎新娘喝交杯酒了。水杉凑过来问我,还是一个人?

我含糊不清地“嗯”了一声,真是不敢承认,最后落下的人,果然是我。水杉说大钟好福气,新娘漂亮能干,还是北大毕业的。

我又含糊不清的“嗯”了一声。

毕业以后的时光太快了,三个人各奔东西联系渐渐少了。大钟升职了我俩出来喝顿酒,聊聊理想。大钟心动了我俩出来密谋一场暗恋,说说爱情。大钟无聊了我俩出来唱几首歌,吹吹房价。大钟失恋了我俩坐在财富中心楼下的台阶上抽烟,我跟他说青春苦短女友勤换。他说我只会说心灵鸡汤。大钟想水杉了我俩出来回忆回忆青春,我说一切都会过去,往事莫追,他说我还是只会讲心灵鸡汤。后来听说富二代和水杉掰了,大钟问我送什么能安抚一个女人受伤的心。我说玫瑰吧,送玫瑰总是没错的。大钟说不了,不是要追回,只是作为朋友的安抚。我说那包吧,越贵越好。我挑了一个当季新款,发给大钟链接的同时也发给了我那时候的男朋友。大钟咬咬牙,真买了,还问我借了几千块钱,我那男朋友直接装没看见。

新郎新娘来敬酒,我特意没穿高跟鞋,大钟第一次伸手揉了揉我头发,说谢谢兄弟,给我包那么大一红包!我翻白眼,他说等你结婚,我给你包双倍!我说行吧,反正你嘴里吐不出象牙。

坐下继续喝。和水杉两人边回忆从前边举杯,简直就是粗陋的电影桥段。酒过三巡,两人都伴着音乐红了眼眶,水杉说这婚礼太煽情了,我说是啊是啊。水杉说其实大钟是个好人,还给我买包。我说是啊是啊,都没人给我买。水杉说其实我也能上北大,还不是你们两个智障学习太差,车座后面的“考不上”是我自己写的啊,我说是啊是啊,是啥?!

水杉说她压力太大了,全世界都觉得她能考北大,其实她想和大钟好,大钟那年的每封信后面都写着我不再让你孤单,有了他以后她真的不孤单了,她就是想给自己找个借口,自行车后座比法拉利踏实,摔了不怕疼。我傻了,问她那为啥红杏出墙就去坐法拉利了。她说不是出墙,是自卫。我笑着哈哈哈,说自慰是靠自己不是其他男人。她居然没生气,跟我说,法拉利不是纯富二代。我说那是混血?她说滚,真是她叔叔的侄子,她叔叔不是她亲叔叔,是她爸围墙里的领导,她爸扭转一生鸡肋副职就靠这个叔叔。她叔叔要两人相处看看,她已经找准了机会婉拒了,结果被大钟冲上来搅合了,她不上去来一巴掌,那她爸这辈子要当鸡肋了。我说这真够惊心动魄的啊,你演《甄嬛传》呢。水杉又喝了一杯,劝我也喝了一杯,然后一字一顿地说,我,不,再,让,你,孤,单。这六个字,其实是你写给大钟的吧。

我可能是喝多了。一下站起来,早上到现在啥也没吃,有点低血糖,两眼发黑,又坐了回去。

那信都是我写的啊,我怎么会不知道。我说这六个字最能打动女孩儿,你就照抄像我这样写,总有一天水杉会被你写软了。我说你知道一个人在世界上有多孤单吗,什么情啊爱啊都是扯淡,爱是什么,是陪伴啊,你不让她孤单就是陪着她,就是守候她。我说是个人都怕孤单,你不让她孤单,就是最好的诠释方法。人为什么需要理解需要感同身受需要包容需要体贴,就是怕孤单。我说反正你就这么写,就对了。

路遥远,我们一起走。

大钟和新娘又换了一套礼服,他一米七八,我一米七五。我站起来几乎与他平视,他牵着新娘的手奔走在宴席之间,我站在和他相隔的几桌之外,泪流满面。

路遥远,我陪着你走,走到终点,你牵着别人的手继续走,不回头。

我功成身退。

水杉喝多了,站起来准备退席。我说我们一起走吧,你带我一段,送我回家,我可能需要睡一场,好久没起来这么早了。

坐上车,水杉说,你这场暗恋瞒得还真是海枯石烂。我说你别废话,长得漂亮的女人就是会骗人,原来你他妈都知道。

水杉说,我不知道。这都是大钟告诉我的。我扭头,水杉按了车载音箱,这首煽情的歌开始唱,“我不再让你孤单,一起走到地老天荒”。

地老天荒了,你他妈跟谁地老天荒去了。

水杉说大钟送包的时候他们见了一面。大钟说为了安慰你,送你一个贵礼物,但我想换回我给你的所有信。水杉说扔了。大钟说我知道你没有。水杉问为什么,我们是否可以重新开始。大钟说不行了,因为那些信都是她写的(她是指我),这包也是她借给我钱买的。那年在车棚等那个偷写贼,她一直帮我盯着,都看见了,是你自己写的,她跟我说这是你故意给我的机会,我把自行车搬进教室也是她给我出的主意,老师是她去搞定的,考大学时她偷看了你的志愿书,你难道不知道?

哦,后来的事情我都知道了。大钟拿着我的钱买了包以后我就彻底绝望了,回头去谈我不咸不淡的恋爱,最后理所应当无疾而终。大钟在那个时候认识了新娘,他们今天结婚了。

我也喝得有点多,打开车门吐了一地,什么也没吃,红酒喝进去又吐出来,居然还是红色的。水杉说你下车自己打车吧,我也打车,喝多了开什么车,不想活了吧,我可不想孤孤单单去死。我下车好不容易站稳,朝酒店望去,依然热闹,大钟穿梭在人群中,看不清楚。水杉打开后备厢,说有个东西大钟让我转交给你。

我拿着一个箱子,颤颤巍巍上了出租车。在车上我酒醒了大半,坐在后座拆箱子,打开以后看到了那个包。包里装着那些年大钟写给水杉的信,一整摞,用一个封条缠着,封条上面是大钟歪七扭八的字迹。

“听别人说,结了婚还能一起混的才是真朋友。谢谢你,这些信我送错了人,但这些年我并不孤单。”

千言万语,唯有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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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从来不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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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经是我美丽文静的女同学,我们习惯叫她“玫瑰”——那时大家都迷恋亦舒的小说,就用《玫瑰的故事》里主人公的名字给她起了个好听的外号。

玫瑰有一张白皙温和的面孔,一副天生可以做歌星的好嗓子,说话语速总是慢慢的,音量总是小小的,但很能说到人的心底里去,而你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被她看穿的。

学生时代我们起初是对手,那时她身体不太好,却老和我争语文成绩第一名,不惜为此熬夜苦读练笔,可是,她的刻苦却敌不过我的小聪明,我的作文总是超过她;而我,也暗暗和她较劲,她擅长唱歌,我就偷偷练习发声,总想着在另一个舞台上盖过她的风头,但是,当她一开腔,我就知道自己白练了,我的努力抗不过她的天分,她的演出总是比我吸引更多的掌声。

后来,有一天,我们俩坐在校园操场边的台阶上,看着湛蓝的天空中漫天舒展的云彩,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考哪一所大学,以及未来漫长、多彩而未知的生活,玫瑰突然笑眯眯地对我说:“咱俩别争了吧,我有我的优点,你有你的精彩,做一对互补的好朋友多好。”

女孩不像女人,竞争没有那么多刀光剑影利益纷争,以及一定要东风压倒西风的虚荣,女孩的较量,大多是心气上的不服输,行为上却干净通透,搞不出甄嬛传那种宫斗人生,何况我们早就彼此欣赏。

那个下午,我们给了对方一个发自内心的温暖拥抱,于是各自少了一个假想敌,多了一个朋友,没有竞争对手的生活日渐轻松起来。

玫瑰再也不用熬夜K书,她经常跑跑步锻炼身体,早睡早起,体质逐渐好转,她说家里人讲以她的资质做到良好很轻松优秀却太辛苦,所以,各个方面均衡发展,不想再为了单项优秀或者超过某个人而牺牲其他乐趣。

我也不再苦练本来就不擅长的唱歌,我坐在台下安静地听玫瑰演唱,由衷在心里为她鼓掌,没有憋着劲儿要超过某个人的较真,我把更多精力放在课外阅读中,在我喜欢的文字里徜徉,心里充满踏实的快乐,后来的高考作文几乎拿了满分,得以弥补巨烂的数学成绩考上一所还不错的大学。

而玫瑰,则凭着均衡而良好的总分去了另一所重点大学,毕业后读研,然后留校任教。

仿佛生活的考验,玫瑰在大学里最具社会气息的管理学院教《管理学》,她绝对不是最会“来事”最会与学生拉关系的老师,她的业绩说不上骄人,但也无可挑剔;嫁了相爱的普通人,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她每天都要午睡,做瑜珈,生活很有规律;她不要求老公做这做那,有时间俩人就一起逛街、旅行、看书,与周围一些拚尽全力却活得七上八下不尽如意的人相比,她难得安静平和。

我曾经笑问她,一个教《管理学》的老师,怎么能活得这么泰然,怎么面对无处不在的“人生管理”,怎么用专业知识解读“竞争对手”的概念?

她歪着头浅笑说:“正是因为教《管理学》,正是因为看过那么多竞争对手分析和调研,我真心觉得中国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强大到值得研究竞争对手的程度,因为自己分内的工作还没有做好,把分内事做好,做不了NO.1,也是优质企业,何必在意那个排名和对手?就像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强盛到足以左顾右盼,为自己找‘对手’,对别人评头论足的功力,因为自己的日子都没有打理好——人最大的竞争力就是专注过好自己的生活,企业最大的竞争力就是专注做好自己的领域。”

我想起多年前她和我拥抱的那个下午,她如此轻巧地战胜了自己的心魔,删除了一个所谓的假想敌,收获了一个至今陪伴左右的伙伴,这是个多么聪明的姑娘。

而如今,我成为一名相对成熟的女性,听到别人的赞美不再手足无措地脸红心跳,我轻声道谢,在心里判断这些鼓励是友爱而生的表扬,还是礼貌得体的客气;遇上他人的批评不再慌里慌张地隐匿辩解,先想想对方说的有没有道理,在心里衡量自己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也觉得,自己并没有“吃亏”,而是沿着一条向上的路径慢慢行走。

真心为他人的成绩鼓掌,走好自己的方向,是我从玫瑰那儿收获最大的友情红利。她明白,等候,或者争取生活的答案是个煎熬而漫长的过程,但是,她同样学会了耐心等待、努力探索,专注于自己的光景,不对他人评头论足,不给自己设立对手,而是把所谓“对手”变成学习榜样,于是,她生活在没有对手的世界,所以,看上去并不出类拔萃的她,才是无敌并且强大的人。

一张照片因为记录了1953年5月29日人类首次登上珠穆朗玛峰而闻名世界。

在这张照片上,尼泊尔向导丹增·诺尔盖站在峰顶手举一块冰,上面插着随风飞舞的旗子,而给诺尔盖拍这张照片的,是新西兰登山家埃德蒙·希拉里。

希拉里把“登顶珠峰第一人”的荣誉拱手相让给了他的向导丹增。

据说,他在距离珠穆朗玛峰顶不足一米的地方停下来,象早就计划好了似的,用手指着上方对向导说:“这是你的土地,你先上吧。”年轻的向导不明白希拉里话中的深意,只是按照他的手势向前迈进了几步,丹增·诺尔盖没有意识到,希拉里让他先走的那几步登顶路把他带入了登山史册,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攀登上珠穆朗玛峰的人。

希拉里让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得到了本该属于他们的荣誉,自己也被人们记住并且钦佩。

真正强大的人,不仅不会慌张,不仅不害怕被人超越,还懂得为别人让路。

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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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几日,收到从巴黎寄来的明信片。画面是埃菲尔铁塔的远景。
“一切安好,勿要挂念。”
落款是余蕙,在最下面,照旧画了个笑脸。
明信片上纹路分明,我细细摩挲一会,最后还是将它摆进了收藏盒子里。
这一年时间,这盒子里面已经存了厚厚一叠。
腾冲的和顺小镇,厦门的旖旎春光,大连的山水相映,漠河的皑皑积雪。
后来,她越走越远。巴厘岛的日落崖海,澳洲的黄金海岸,布拉格的城市风情。
她在行走,我也随着看景色。

曾经我跟她说,“你不用这么麻烦,特意寄明信片给我。反正我也能看到你朋友圈上的九宫格。”
她却摇头,“寄给你的明信片才是独一无二的。这是我所能给予的为数不多的东西。”
后来的她,总是这样,讲话带着略显矫情的文艺腔调。
我却不喜欢。

余蕙,我和她已经相识了很久,一起由懵懂的青涩岁月走到眼下成熟的而立年光。
多年的老友了,她的任何消息都会牵动我心,就像心脏旁边长了一根羽毛,总是轻轻挠弄自己的心绪。
去年有人问我,“你们为什么没有在一起?都是单身,看上去也很登对。”
我笑笑,“有的人,自见面的第一眼,你就清楚知道她一定不会属于你。而后来,纵然有千百次机会,彼此也总是阴差阳错地擦肩而过。再后来,也就算了。”
问题继续,“那你会不会感到遗憾啊?你一定喜欢过她吧。”
我依旧笑笑,却不再回答。回忆很容易形成恶性循环,所以在自己可控的情况下,就尽量不要去撩拨心弦了。那是自寻烦恼。
“一切皆有定数,太过执着,就变成了执念,我们又何必,这是彼此的命。”这句话是余蕙送给我的。还是矫情得很,是吧。

其实余蕙和我,从来都没有过故事。因为我们当中,隔着一个许皓,甚至,还有小麦。

<2>
高三文理分班后,许皓和我是同桌,余蕙和小麦坐在我们前排。
许皓和小麦是两个话唠,他们俩嬉笑打闹,每天都有说不完的笑话和故事。而余蕙和我则相对沉默安静,是他们的聆听者。
那一年,尽管学业压力甚大,但是我们却过得非常开心。
我们说好,四人组要进一所高校,继续相亲相爱。那时候,或许已经有爱情萌芽在彼此之间,但是每个人都掩藏得很好,就算是眼神里也都密不透风。
或许高考结束之后,一切都有分晓吧。

只是,高考结束后,小麦发挥不佳,打算去澳洲继续求学。
而余蕙,许皓还有我,如愿进入了同一所大学。我和余蕙在一个专业,许皓则被调剂去了其他专业。
但因为小麦的关系,那个应该疯狂纵情的仲夏,却热得让人心烦意乱,总是觉得未来充满了各种不安定的因素。
直到进了大学校门,这种焦躁情绪才得以缓解。

有一晚,许皓约我在校门口的烧烤摊喝冰啤。他的情绪很高,上来就叫了十瓶酒。
酒过三巡,许皓说,“阿光,今天我跟余蕙表白了,祝贺我吧。”
我怔了一怔,捶了他一拳,“我靠,臭小子,什么情况?那我怎么办?”
许皓说,“搞撒,你不是有小麦么?那天送机的时候,她都抱着你哭得不想走了。”
我神情变黯,口中嗫嚅着,“哎,是哦,小麦。”
许皓说,“你小子,难道有意中人了?我可告诉你,你可得等小麦回来,要是敢辜负了她,老子可绝对饶不了你,分分钟决斗哦!”
他大概高兴坏了,喝得面红耳赤的,后来还是我把他搀回了寝室。
一路上,嘴里胡乱唠叨着,“我这辈子最值的就是选了他妈的政治,现在有了这么好的女朋友,还有你这么好的兄弟。真是赚大发了。”
我说,“是,是,你他妈的就是人生赢家。”
那一晚,我有点乱,坐在阳台抽了好久的烟,感觉自己好像成了多余的人。
不过,我依旧祝福他们。

只是没过多久我就辜负了小麦,这女孩还是许皓介绍给我的。也许是他看我有点可怜,成天孤家寡人地泡图书馆。
余蕙知道后,发短信祝福我。许皓一直说要搞个四人约会庆祝庆祝。
我是觉得交女朋友这种事,真没啥可庆祝的。
不过好在,苏娅也真的是个好女孩。
后来,我和苏娅的感情挺稳定。许皓和余蕙也一直相处得不错。
只是许皓这家伙,到了大二就有点疯,尽想着怎么发财。余蕙有点担心,许皓总是旷课,在外面瞎倒腾。

余蕙20岁生日快到了,许皓却无动于衷,一点风声都没有。
我说,“余蕙的大生日就要到了,你搞撒,没什么表示吗?”
许皓拍了拍脑袋,“我操,最近外头事多,我都差点给忘了。要不,你给我出出主意。”
余蕙生日前的周末,余蕙要和闺蜜去逛街买衣服。许皓感叹真是老天帮忙。这一下午,许皓一直殷勤地与余蕙不断保持着短信联系。
傍晚,我与许皓冒充快递混进余蕙家的公寓楼。
我们在大楼门厅和余蕙家门口洒满玫瑰花瓣,并且在楼梯上铺上白色玫瑰,每一层放一支,一直铺到余蕙家的5楼。
然后,我们等着余蕙的归来。
许皓好奇地问我,“苏娅的20岁生日也快到了,你又准备了什么大招?”
我没好气地说,“需要你操心吗?”
许皓赞叹道,“也是,阿光你真是太牛逼了。今天这招绝对超必杀啊。情圣!兄弟拜服!”
收到余蕙快要到家的短信后,我们在电梯口放了块等待维修的牌子,然后,躲进5楼的楼道内。
一刻钟后,我听见余蕙开门后的惊呼声。当她带着喘气声来到家门口,许皓从楼道里闪身而出,用余蕙最爱的电影《真爱至上》里的桥段,将预先准备好的卡片拿出来,一张张地抽给她看,上面写的都是肉麻情话。
生日礼物是一瓶DIOR香水,余蕙一直想要的,藏在明治巧克力盒子里。用小刀轻轻刮开包装盒的侧面胶水,将香水放进去,再用胶水黏牢,一点都看不出痕迹。
我躲在楼道里,第一次看到余蕙哭,她徜徉在许皓的拥抱里。
我心里默念,二十岁生日快乐,余蕙。
忽然之间,她好像察觉到我的存在,抬起头朝着我的方向微微一笑。
当时,觉得那个微笑真是好看,不枉我费了这一番功夫。那是我大学里最美好的画面之一。
我祝福他们。

就这样,时间过得很快,我们临近毕业,苏娅决定去新加坡工作,我们心平气和地分手,最后还像好朋友一样吃了一顿饭。
苏娅对我说,“谢谢你陪伴了我四年,阿光。”
许皓赞叹我处理感情问题时的理智和成熟,分手都能分得这么漂亮,“阿光,你绝对是个高手,我真他妈的得向你取经。”
我不置可否,狠狠白了他一眼,“你小子还想和余蕙分手啊?要是你敢辜负了他,我他妈的可绝对饶不了你,分分钟决斗哦!”
一年后,余蕙考上了公务员,开始朝九晚五。许皓开了自己的婚庆公司,每天忙忙碌碌的。而只有我,依旧做着和专业相关的工作。
小麦告诉我说她不回来了,打算留在澳洲。我说也好,那里清净,不闹心。

<3>
又过了几年,许皓和余蕙领了证,一起买了房子,准备结婚。
作为第一个知道的人,我觉得心里释然。
在订婚仪式上,我举起酒杯说我真心祝福你们。
许皓说,“你有毛病,你不是一路看着我们俩过来的吗。作为我最好的兄弟,还玩这套虚的,假不假?不过,还是谢谢你帮我搞了这个PARTY,太他妈的有范儿了,比我这专业的还牛逼。”
那天很开心,我喝得有点多,回到家头疼睡不着觉。深夜里,接到来自澳洲的越洋电话,很久很久都没有听到的声音,来自于小麦。
“他们俩要结婚了是吧。”
“恩。”
“你难过吗?”
“恩?为什么要难过?”
“阿光你他妈的别跟我装傻,我知道你一直都喜欢余蕙。”小麦的嗓音依旧很大,震得我耳膜发涨。
“你提这干嘛?”
“阿光你真不是男人,藏着掖着都多少年了?”
我深吸一口气,淡淡地说,“你不也是一直喜欢着许皓,所以不愿意回来。你走的时候抱着我,还不是因为你只会逃。”
电话那头,小麦陷入长时间的沉默。
“小麦,你高考真的考得不好吗?”我问。
我听到小麦急促的喘息声,过了半饷之后,电话里只剩下悠长的嘟嘟声。
我起身,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餐桌上,放着当年高三结束时,我们四个人的合照。
小麦的笑容,最是灿烂。
至今,我都不知道她的离开究竟是出于自私还是怯弱,我只知道,原本我们四人的感情是完整的正方形,可是后来拆走了一条边,有了缺口,于是,就再也找不到当时的平衡了。
而且,我们离着原本该有的轨迹,正越偏越远。

<4>
有一晚,半夜来有人重重地敲我家的门。
我睡眼惺忪地爬起来,发现余蕙颓丧地瘫坐在门廊前,头发杂乱,神情憔悴,双眼里布满了血丝,活像个疯婆子。
我从来没有见过她这副模样。她一向精致,淑雅,恬静,自律。
看到我开门,余蕙抬起头来,双手牢牢抓住我的手臂,冲着我嘿嘿傻笑,“阿光,你家有酒么?”
她嘴里有一股熏人的酒气。我皱了皱眉,搀扶着她进来。
我去给她弄蜂蜜柠檬水解酒,她却踉跄地跑到我的酒柜旁,口中轻念着,“伏特加,芝华士,黑方,茅台,哈哈,没有82年的拉菲吗?”
我苦笑,“我的姑奶奶,你还要喝吗?站都站不稳了。”

只是,我从来都不知道怎么拒绝余蕙,所以,我陪着她一起把我剩下的半瓶茅台给喝了。
我们喝得很快。喝完之后她就开始哭,是真正的嚎啕大哭,好像是要用尽了浑身的气力,她喘不过气,扑倒在我怀里。
这是我第二次看到余蕙哭。这却是我第一次拥抱她。
我将她抱到我的床上,盖上被子,然后坐在床沿上等着泪眼婆娑的她说话。

当天早上,有个女人给余蕙发了一条消息,说她怀上了许皓的孩子。
天崩地裂。
但是余蕙当时很冷静,下午她叫上许皓,约了这个女人出来见了个面。女人小腹微隆,却还浓妆艳抹,踩着高跟鞋,从头到脚都是Chanel。
余蕙和那女人面对面坐在咖啡店里,许皓到了时候,犹豫了一会,坐到了那女人的身边。他的表情很窘迫,一直跟余蕙说对不起。
余蕙冷笑地看着他们,再不多言,拎起包走了。
她说,任何坚固的爱情,在赤裸裸的背叛面前,都会瞬间土崩瓦解。一旦有一个人转了身,原本相爱的彼此就如两极相斥的磁铁般,越行越远。
余蕙去买醉,然后不知不觉中来到了我家门口。
余蕙颤抖着对我说,“我祝福他们。”
哎,又何必学我的口吻说话,我叹息道,“早点睡吧,有事叫我。”我将蜂蜜柠檬水放在床柜旁边,关上灯,带上门,去客卧睡。
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于是又到阳台上抽烟。
我明知她在逞强,却希望夜色能够将她的哀伤都包裹起来,安睡到天明。

黎明前,她起来呕吐,抱着马桶精疲力竭地干咳。
我轻轻抚着她的后背,“他负了你,你何必还要负了你自己。”
她转过来,怔怔地看着我,咬着嘴唇说,“阿光,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是你先说,结果会是怎么样。”
我呆了呆,有些字眼,反复在我的唇齿之间徘徊,却就是说不出来。一段尴尬的沉默之后,我微笑着说,“你真的喝醉了。”
原来,我也在逞强,可是,我是否还要继续用淡漠,将我的期望都掩饰起来,一直这样装下去?
烂醉,不意味着就能够解脱。微笑,也不意味着心里就释然。
不该若无其事的,却还是一如既往。应当形同陌路的,却奈不过来日方长。

我知道太多关于余蕙和许皓的事,他们恋爱,他们旅行,他们上床,他们领证,他们所有的恩爱和欢笑,他们所有的争吵和烦恼。
其实我一点都不想知道。
我也想逃离。
我突然好羡慕小麦。
原来,她一早就看出来,许皓和我都喜欢上了余蕙。

最终,我没有去找许皓决斗,但却愿岁月可以回头。

<5>
我和余蕙,依旧没有故事。
她恢复单身,辞去工作,接下来就是四处旅行,成为一名自由撰稿人。
我说,“真是羡慕你这种任性的人。”
她说,“我会给你寄明信片。看过就算去过。”
忘了说,余蕙是个真正的白富美。与许皓分开后,自己一个人住在静安寺,开一辆凯迪拉克ATS。
许皓坚持要把一起买的房子留给她,她不要,他再坚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倔强,于是,那套房子就一直空着。

余蕙在上海的时候,我会经常陪她。
这一年里,我们一起吃过25顿饭,看过9场电影,看过6场话剧,陪她买过4次衣服,喝过3顿酒,唱过2次歌。
期间,她喝醉过1次,胡言乱语时,吻了我。
我问她,“你过得好吗?不要对我说谎。”
她一直笑,笑到后来声嘶力竭。她说,“我原以为自己可以过得很好,但现在却像一块浮萍,也许就飘飘荡荡过此一生了。”
她说谢谢我的隐忍,不然当初面对两个人,其实也不知道该如何选择。
她反复地唱林宥嘉的《心酸》。
单曲循环的歌也终有一天都会厌弃,又哪里会有一生一世的情?爱这种东西,迟早要被时间磨得消逝殆尽。

余蕙靠在我肩上,眼神迷离,“阿光,如果当初是你先说,结果会是怎么样?”
我笑。世上哪里有什么如果,都是自欺欺人罢了。
现实就是,我爱她,而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我注定要做一个旁观者。
四个人和两个人,都可以是平衡的架构,唯独三个人的关系,一定会要崩塌。

余蕙沉沉睡去,也许,在我身边,她终于感受到了难得的安定。
我摩挲着她的头发,却发现她的眼角已经有了细细的鱼尾纹。
KTV的屏幕上,林宥嘉依旧在轻轻哼唱。
“闭上眼看最后那颗夕阳
美得像一个遗憾
挥霍哀伤 青春兵荒马乱
我们潦草地离散
明明爱啊 却不懂怎么办
让爱强韧不折断
为何生命 不准等人成长
就可以锈成过往”
是啊,我们的过去满目苍夷,我们的未来遥不可期,而我们的现在,却又如此摇摆不定。
可是,又能怎么办呢?

<6>
前不久,余蕙问我五一有没有空,陪她去一次苏梅岛。
我从来不能够拒绝她。
我们在苏梅呆了5天4晚,住同间的双人床。
前两晚。我们住在靠近市集的Sareeraya,临海的小别墅。早晨余蕙沿着沙滩跑步,在海边的餐厅吃完早餐,便倚靠着沙发看书。下午回到房间里写作。傍晚她拖着我一起逛集市,吃海鲜烧烤,看人妖表演。晚上流连于酒吧。
后两晚我们住在安静的SALA,依旧是小别墅。沙滩很白,天空很蓝,心里很透。她做SPA,我看书。我们都各自在写这些年的故事,相约这是给对方的礼物。
最后一晚,她依旧要寄一张明信片给我。我说,“我这些天都陪着你,还要写什么啦。”
她回过头来对我微微笑了笑,说,“保密。”
这个微笑真好看,幸好被机智的我用手机抓住了这个瞬间。

深夜里我醒来,旁边的床上不见她。中间的床柜上放着一张纸条,我去海边。
黑夜里海天一色,潮汐的声音很大,穿着白色吊带裙的余蕙一个人坐在海边的躺椅上。
我来到她身边,轻轻地将披肩裹在她身上。
“你听,阿光,这潮汐的声音像是在拍打心脏,一下一下的。刚才我赤着脚走在海边,忽然有股冲动就想走进海里去。”
我的心里疼,忍不住说,“余蕙,以后让我来照顾你吧。”
多少年了,一直想要说的话,在心里百转千回,在这一刻竟说的那么自然。
余蕙回过头,怔怔地看着我,眼泪掉下来。
这是我第三次看到余蕙哭,却也是最后一次。

余蕙靠过来,依偎在我的怀里,发丝随着海风轻抚在我的脸上。
那一瞬,我希望时间可以停滞。
片刻之后,她用微弱的语气说,“对不起,阿光,下个月我就要去法国念书了。”
刹那间,我脑子里像是被投了颗炸弹,蓦地就失去了所有的思绪。
我惨笑,“你们怎么都这么厉害,动不动就要出国。”
余蕙动情地说,“这几天是我这一年来最开心的时光,谢谢你的陪伴。阿光,如果当初是你先说……但是现在,我已经不配和你在一起了。”她的脸上有流动的神彩,我抱紧她,用力亲吻她的嘴唇。
潮汐轻轻拍打海岸线,夜色将我们的哀伤都包裹起来。
“三十岁生日快乐,余蕙。我爱你。”

其实每个人都曾饱经沧桑

我们误以为只有自己的经历才算壮怀激烈。然后难免夸夸其谈,希望得到更多的认同,来缅怀心中那点被拼命放大的伤口与遗憾。

上学时,班上有个“富二代”男生。

同学们都很羡慕他,因为感觉他的钱总是多得花不完。穿最贵的名牌衣服,用最好的文具,生日聚会在最豪华的餐厅办,动不动中午就请全班同学吃冰激凌,还是当时我们都不舍得买的“和路雪”。就连班费用完了,班长打个招呼,他立刻掏出钱包补齐,一点儿都不含糊。

那时候还没有“土豪”或者“有钱任性”这样的说法,但他的确是全班最耀眼的那个人。女生围着他转,男生乐意跟他做朋友,老师都对他和蔼一些,算得上是“天之骄子”了。

加快再抓取

我们坐前后桌,有一次放学,他磨蹭着不动。我问他怎么了,他说不想回家。我问为什么,他说我三妈和四爸都在,今天家里肯定特别乱。

我第一次听到“三妈”和“四爸”的说法,一头雾水。问他什么是三妈四爸,他竟也没避讳,跟我说了。

原来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他跟着亲妈生活。亲妈是个女强人,白手起家,先卖鞋子,再卖貂皮,后来居然倒起了房地产,一夜暴富。有钱了,给他找了个继父。结果亲爸闻声又回来骚扰亲妈,称自己是孩子的父亲,要给钱才不闹,亲妈一气之下把他和一笔钱全甩给了亲爸,声称给完钱以后就跟他们父子毫无关系。亲爸同意了,带着他回家。

亲爸此前已经为他找了个继母,有了钱又嫌人家不够年轻漂亮,随即离了,找了个新女人结婚。继母跑回来问他爸要钱。他那时年纪小还分不太清,索性叫“二妈”和“三妈”。

他亲妈那边也乱成一团,接连离了两次婚。她并没有真如自己所说那样完全不管他,还会偶尔带着新找的男人来看他,给他塞零花钱,他就叫那些人“二爸”、“三爸”、“四爸”… …后来上了高中,家里太乱,亲妈又出钱给他租了个房子,偶尔让新晋的四爸来给他送钱和东西,每次都留个几万块。

亲爸知道他有钱,让三妈经常来他这里,硬是要钱回去贴补自己。他烦不胜烦,就想了个办法,把四爸和三妈约在同一天见面。“都不是善茬儿,估计这会儿正打得热闹呢。”他说。

我听得脑袋轰轰响,乱成糨糊,简直无法想象这是一个十几岁男孩的人生。看上去锦衣玉食,私下的日子却是一团乱麻,甚至已经开始学着应对无解难题。再看他那张貌似满不在乎的脸,却是读出了几分与年龄不符的沉郁和哀伤。

在泰国普吉的一座小岛上,我认识了一家餐馆的老板。

他们家店面很小,却在当地非常有名,专卖烤龙虾和椰子饭,味道不错。墙上贴满了顾客们的手写贴纸,有的写“龙虾真好吃”,有的向女朋友表白,还有的画一些稀奇古怪的画和文字… …世界各地的语言都有。店名则叫“LOVE”(爱),听起来就温暖无比。

每天晚上我们出海潜水回来,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去他们家吃饭,大老远就能闻到扑鼻的香味。据说老板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从不在白天营业,只是出海晒太阳或是在家休息,晚上才亲自下厨,不多的食材,做完就打烊,端的是轻松洒脱。

我们都很喜欢这里的店员,永远笑眯眯的,还经常过来问菜合不合口味。有时候来了坏脾气的客人也从不计较,送杯果汁就打发了。

我想他们应该是世界上生活得最轻松幸福的那类人,经济有保障,没有竞争压力,在如此美丽的小岛度日,心情愉悦,身体健康。这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未经任何风浪的完美人生了。

有次我跟一位店员聊天,说起我的感受。他听过后却笑起来,指着店口的招牌问:“你知道这里为什么叫‘LOVE’吗?”

“大约是因为纪念某段爱情?”我猜测。

他摇头:“你记得2004年印尼地震引发的东南亚大海啸吗?”

我当然记得。那场海啸死了几十万人,举世震惊。李连杰也险些遭难,回国后还因此成立了壹基金。

他说:“在那场海啸到来之前,我们的确像你形容的那样幸福。”

那场巨大的灾难突如其来,一夜之间吞没了他的房子和全部财产,变得一无所有。许多亲友被海浪卷走再无音讯,连自己的命也是别人搭救回来。那个时候,他孤零零地站在废墟之中,赤手空拳,身无长物,哭得像个傻瓜,绝望无比。

幸好,岛上的人互相施以援手,一起盖起房子,重新建了餐馆,他们悉心经营,辛苦工作,依然亏损了很久。好在害怕海啸的客人们在几年后陆续回到了这座岛上,人流渐渐多了起来,才开始盈利。老板把餐馆起名叫“LOVE”就是为了感恩这段经历。

我听得唏嘘,然而故事并未完结。后来的某个夏天,我重回这座岛时,正遇上一次大规模海啸预警,地震级数与上次一模一样。尽管最后海啸未啸,仍然惊魂不已。我置身其中,更觉震撼与恐惧。

没想到海啸第二天,那家饭店便开门营业,我惊奇又不解,问店员难道不害怕吗?连续经历几次这样的心惊肉跳,为什么还愿意停留在这座小岛上?真的不要命了吗?

他的表情很平和,对我说:LOVE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爱身边的人,更是爱着命运的安排。上帝让他们重新活过一次,不是让人学会畏惧,而要学会无畏。在经历生死之后,反而可以坦然安定地生活在这座小岛上。相信一切自然而然地到来,不害怕可能重来的危险,不再顾虑未来行向何方。

彼时他坐在长尾船上,我们同看着安达曼海缓缓下沉的夕阳。他的笑容融化在身后的金红色霞光中。

那是我以为的无忧无怖,却不知包容了多少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她是一所小镇学校的化学老师。貌不惊人,能力平平。她的生活节奏毫无亮点,按部就班,出生、升学、上班、结婚、生子。她从不试图出人头地,没想过一夜暴富,和大多数人一样,只想安安稳稳地过好庸碌的一辈子。

当我认识她的时候,她的身影几乎缩到不存在的角落。我从未想过这样一个人身上会有任何火花。任何问题都只有简单几个字的乏味回答,然后便开始露出满足的笑,看上去相当苍白无力。一个毫无亮点的人,我不明白为什么杂志要安排我来采访她。

直到别的老师偷偷地跟我说,她家有一个傻儿子。

“傻儿子?什么样的傻儿子?”我有些吃惊。

“脑瘫,生下来就带的病。现在已经16岁了,根本治不好,智商还像两三岁一样,在床上吃床上拉,可糟心了。这些年她拼命在外面教课赚钱,就是为给儿子治病。”

当时的我不太能理解。面临这样的困境,她为什么丝毫没有表现出压力,没有痛不欲生歇斯底里,反而平静到让人忽视她的情绪。

我们聊了很久,并没有得到具体的答案,她也不能描述出内心最深处的感受。那大概是所有像她这样的人在寡淡世界里唯一的私有。

她只是反复地说着一句话,试图让我多明白一点点。

“… …再苦再难,日子还不是要这样,拼了命地过。”

那些看上去幸福的、平静的、超脱的人生,常常会让人生出错觉:他们是与烦恼绝缘的,他们已经看破世情,或者世情压根与他们无关。

在这样的错觉下,我们误以为只有自己的经历才算壮怀激烈。然后难免夸夸其谈,希望得到更多的认同,来缅怀心中那点被拼命放大的伤口与遗憾。

直到有个声音狠狠地迎头砸下,带着不屑一顾的嘲讽。

别傻了,哪有什么独一无二,是个人就饱经沧桑。

前些天,我无意中看到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小侄女QQ签名改成了“你不像他”。

正好周末她来我家玩,我就逗她:“这个‘你’是谁啊?”

她居然脸红娇羞:“当然是我男朋友。”

然后她给我看小男生的照片。虽然清秀可爱,我也不知该如何置评,只好敷衍几句。刚要转身离开,她拉住我,说还有另一个的照片。

我说另一个是什么人?她害羞地笑:“刚刚问的是‘你’,这个是‘他’啊。”

我张大了嘴看着她。

小侄女一脸苦恼:“他们两个,一个是班长,一个是学委,好难选,我夹在中间好尴尬好纠结啊。”

她又说:“小姑姑,曾经沧海难为水,其实我还是最爱幼儿园大班的浩浩。可惜我们再也不能在一起了。小姑姑,你说浩浩会不会也很在意我?”

我努力地想了又想,实在不知如何回答。最后只得点了点头说:“爱过。”

她满意地点点头,然后长长叹息了一声—

“我这一生,真是沧桑呵。”

Author 辉姑娘
BGM Connie’s Butter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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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力地生活,只是因为拥有想要守护的人

2013年,公司接了一个500强品牌的全国路演,那段时间项目很密集,人手不够用,我被临时调去项目组支援,负责盯路演活动的现场。

那一站是在上海港汇广场。

晚上6点多,活动快要结束的时候,督导阿和跑过来,说:“姐,今天我能不能先撤啊?”

我说:“再等一个多小时就撤场了,怎么,你晚上还有安排?”

阿和说:“我晚上还有一个家教,在松江大学城那边,有点远,想早点过去。”

用力地生活,只是因为拥有想要守护的人

我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男生,说:“我记得你今年读大三对吧,现在就这么努力赚钱?星巴克有一份服务员的兼职,我们这里一份路演督导的兼职,晚上还做家教,你忙得过来吗?这样子不是很影响学习?”

听我这样说,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咧开嘴笑了下,说:“姐,你看见站在那边发传单的那个女生了吗?她长得好看吧?”

我有点不明所以,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一个很清秀的女孩子,扎了一个干净利落的马尾。

“你喜欢她?”

“嗯,她是我的女朋友。我们明年就大学毕业了,我们两个都不是上海本地的,但我们都想为了彼此留在这座城市。我现在趁着读书时间没那么紧,想多打几份工,多存一点钱,等到明年毕业了,我们就可以租一套环境好一点的房子,主要是干净、整洁,她有点洁癖的,我不想她跟我一起住那种脏乱差的廉租房,我舍不得。”

当时我特别想配合剧情,用周董的语气说一句,哎哟,小伙子不错哦,可是太矫情了,到嘴边的话立刻改成了:“你去吧,这边我来搞定,反正待会儿工人会过来。”

见我对他提前离场没意见,他连忙说了好几个谢谢,立刻跑去后台拿他的书包了,走之前还远远飘过来一句:“姐,拜拜,对了,我的学习很好哦,每年都拿奖学金的。”

看着他得意的样子和飞奔而逝的颀长身影,我忽然心情大好。

爱情果然是有魔力的,那种想要拼命努力守护一个人、守护一份感情的心情,能够让一个20岁的毛头小子快速地成长起来,脑子里甚至已经开始规划他们以后的生活了。

很多人都说大学里的“恋爱”对象,往往是“练爱”对象,因为有太多不确定的因素,因为彼此都不够成熟,很难走到最后。往往大部分人,大学里爱情故事的结局都是,在毕业那天说分手。

但我觉得不是这样的,分开有分开的理由,现实有现实的干扰,但最重要的原因应该是彼此不够坚定吧,没有那种即使拼尽全力也要守护好这一份感情的决心,没有用力地守护好眼前的这个人。

有一个周五,我调休,于是去八佰伴那边找月月玩。

因为到得比较早,我直接去公司那幢楼里等她了。等她下来,我挎着她的胳膊,一起往外面走。出大门的时候,被一个脚步很匆忙的人撞了一下,转过身一看,是个送外卖的。

他手里的外卖溅出来几股油花,不偏不倚地洒在我的白色衬衫上,我看着那油乎乎的一片,心情一点也不美丽,眉毛皱起来,好像随时要发脾气。

见我的脸色不太好看,他变得局促起来,呆站在那边一个劲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并解释道:“这份外卖人家等了很久了,送晚了,跑得比较急,没想到撞到你了,真是对不起!”

看他那个内疚又不安的样子,我实在没办法发脾气,说了一句:“没事了,你走吧,下次当心一点。万一被撞的人硬要跟你计较怎么办?”

他这才松了一口气,又连说了两声“谢谢”,走了。

那人走了以后,月月摇了一下我的胳膊,调侃道:“我还以为你要发脾气了呢。毕竟那件白衬衫你买了以后第一次穿。”

我瞪了她一眼,说:“我有这么凶吗?本来今天只是找你一起逛逛,没打算买衣服的,现在好了,不得不买了。”

月月笑着说:“得了吧,你就是想买衣服了。你哪次逛街不败家的。不过,刚才你要是真的发脾气了,我也会拦着你的。”

“什么意思?”

她说,她知道那个人,或者说这栋楼里面的大部分人都知道那个人。

“他在这附近打两份工,一边送快递,一边送外卖,每天都是,风雨无阻。而且你没发现,他右脚不是很方便?听说,他有两个儿子,都在读大学,老婆身体又不好,所以家里经济压力特别大。之前有几次送外卖送得慢了,有人投诉他,他还被扣了不少钱。后来,大家渐渐地听说了他家里的情况,包容了许多。”

“难怪。是挺不容易的。”

其实,当我注意到他那张饱经岁月风霜的脸、黝黑的皮肤和粗糙皲裂的手指后,就根本没办法跟他计较了。皱眉头只是在想衬衫上的油污要怎么洗才能洁净如新。

一个人在上海生活,每次路过人潮汹涌的地方,尤其是在人民广场和南京东路那样的路段,伴随着繁华席卷而来的是让人窒息的压抑。

走在人群中,总是会产生一种随时被淹没的恐慌感。过马路的时候,常常会发呆,停下来的时候,总是情不自禁地看着天空,想要努力看破些什么。晚上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加班,心里弥漫的总是无尽的落寞和惆怅。

但是,每一次,只要一想起这座城市里,有那么多人都在用力地生活,有那么多人那么拼命地工作、赚钱,只是为了守护好他们想要守护的东西,守护好他们想要守护的人,心里有一个地方就会被温热填满,变得柔软而勇敢。

想起另外一个朋友贞贞,1987年出生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爸爸要了弟弟,她跟妈妈一起生活,后来爸爸再婚了,妈妈却一直单着。

每年年底的家庭聚会,对她而言,都是一场不可避免的、硝烟弥漫的战争。

等你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会发现,“中国式亲戚”是一种很可怕的存在。

他们有一样与生俱来的本事,叫作“攀比”,明着比,暗着比,一天到晚换着花样比。你家比他们穷,他们笑话你;你家比他们有钱,他们嫉妒你。当然,他们最擅长的是把各自的孩子拿来比较,读书的时候比学校、比成绩,工作了比单位、比职位、比薪水。几年之后,又开始比谁的对象条件好、比谁家的孩子早结婚、比谁家早点抱孙子……

经年累月,无休无止。

她有三个表妹,去年年底,是她最小的一个表妹结婚。男方家里据说是开公司的,很有钱,挑了县城里最好的酒店,大摆筵席,广宴宾客。

出于礼貌,她跟妈妈到场都比较早。一帮子亲戚坐在那边,自然是少不了八卦。不出意料,亲戚们聊着聊着,战火就又烧到了她身上。

第一个声音,嘴巴就有点毒:“她二姨,你家贞贞年纪也不小了,老这样单着怎么行?你自己婚姻不顺利就算了,别让你女儿也耽误了。”

另一个声音,赶紧把话接过去:“就是,就是。你看,家里的这几个姑娘,一个比一个嫁得好。几个小的都嫁出去了,接下来就看你家贞贞了,现在就看她能嫁一个什么样的人家了。”

还有一个声音,得意扬扬地说:“女孩子,还是要嫁得好。你看,我家女婿,过年来又给我们老两口送了一堆营养品,还包了个大红包,这孩子真是挺有心的。还说什么过完年带我们去旅游,还要去国外玩……”

她一说完,另外几个人立刻附和起来。

贞贞只觉得兴趣索然,这有什么可炫耀的,你们几家的孩子还不是自己能力不行、没本事赚钱,才安排她们趁早结婚,找了个好人家嫁了。我自己自食其力,日子过得舒服得很,想什么时候结婚就什么时候结婚,你们管得着吗?真有意思!

让她意外的是,坐在一旁一直沉默不语的妈妈,突然开口了:“是啊,你们说的都对。不过我家女儿,长得好看,人又聪明,工作也好,不愁嫁不出去的。今年回来,刚到家就拿出了几万块钱,说是给我过年用的。她这么孝顺,我还舍不得把她太早嫁出去呢。我们家也不需要靠女婿,将来只要她嫁的那个人对她好,条件差不多就行了。”

这话一说完,刚才轮流挑衅的那几个人,脸上都青一阵白一阵的。

看见她们吃瘪的样子,贞贞有一种很解气的感觉。但是,更多的是感动。她知道,这不是照妈妈的性子会说出来的话,她知道她不在家的时候,妈妈没少受这帮人挤对,其实别人怎么样,她妈妈都无所谓,可是,她不会让自己女儿去承受这些。

工作中无数次的委屈、无数次的加班、无数次出差时遇到的令人难堪的处境,一个人走夜路的不安和害怕,一个人过节、宅在家里吃泡面的心酸,难搞的房东,奇葩的室友……

一时之间,这一切都不重要了。

这一切的努力和辛苦,所有的坚持和斗争,都变得有意义起来。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看,她都能勇往直前,挺起胸膛用力地生活,因为她要守护好自己的妈妈。她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她过上更好的生活。她要证明给那个人看,即使没有他的存在,她跟妈妈也能过得很好、很好。

再等几年,等她存够了钱,会在自己工作的城市里买一套房子,把妈妈接过去,这样,妈妈就再也不需要忍受周遭讨厌的一切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的生活是不用受委屈的,没有任何一个人的生活是不用经历烦恼和痛苦的,我们都一样。而我们每一个人,之所以那么努力地工作,那么用力地生活,不过是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想要守护的人,可能是恋人,可能是家人。

等下一次,你被工作和生活折腾的时候,痛苦疲倦得想要放弃的时候,不妨告诉自己:不,我不能放弃,不能投降,因为,我还有想要守护的人。

Author 林夏萨摩
BGM 安静的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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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容易,相守太难

阿梅和大树在一起十年了,用阿梅的话说:“7年在爱,3年在放下爱。”

所以,他们分手了。

怎么说呢,听说他们结束了的时候,叹息声是少不了的,毕竟,十年啊!青春那么短,能陪伴你整整十年的朋友有几个,更何况是恋人呢?之所以会觉得不意外,是因为是分手是阿梅提出的,十年来,阿梅等着大树、守着大树、帮着大树、惯着大树… …那么坚定、那般执着,我们看在眼里,佩服在心里,如今必然是累到无力才放手,就连大树本人,都没有一丝的责怪。

阿梅是个特别活泼开朗的女孩儿,在大学校园里,这样的好性格再配上姣好的面容,简直就是女神一样的存在。而大树呢,是个特别木讷的理工男,这辈子做过最主动的事情大概就是给阿梅表白吧!而且用的还是Cardioid,幸好阿梅成绩也很棒,才没让这场告白成为乌龙,还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相爱容易,相守太难

大四毕业那年,我就以为俩人该分手了。本来说好的一起找工作,可是秋招一结束大树又突然很坚定的要考研,那个时候,当年准备根本来不及,就只能等一年。这意味着,阿梅要独自工作,大树则回家备考,并且没有经济来源。“想考就考,我支持你!”

初入社会的第一年,对于毕业生而言无疑是最艰难的,独自在异乡漂泊,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睡男女混租房、吃没营养的外卖,不知道什么叫人脉,在公司更是位卑人低,连说话都要谨小慎微,每天既紧张又压力满满,看着大城市的快节奏生活,虽身处其中,却完全融不进去,在这种极度缺乏安全感的氛围中,再坚强的女孩都难免在午夜梦回时崩溃大哭。

这个时候,有个异地的男朋友真的不如没有,你会想他,他不在,你更想他,无形中那种凄凉的感觉又加重了很多,尤其是大树还要备考,阿梅更不敢讲太多烦心事让他分心,还得给他排忧解难。那个时候,有好几个优秀的男生都徘徊在阿梅身边,只要她点个头,就可以不用这么辛苦,可她偏不,她总觉得为了爱情什么都可以忍受,而她的心里,更是除了大树放不下别人。

幸好大树考上了,阿梅搬到大树的学校附近住,两个人租了一间主卧,异地的折磨总算是停止了。

然而接下来更大的考验出现了,学生与白领,完全不同的生活圈。他们分歧开始越来越大,两人虽处同一屋檐下,然而大树在实验室一泡就是一整天,阿梅更是加夜班一加一星期。有一天早上,大树正在洗漱,阿梅刚加班回来,面对满脸倦容的爱人,大树突然愣住了,没有拥抱,没有安慰,大树竟然摆了摆手,轻轻地说了句:“好久不见。”

那一天,阿梅没有倒头就睡,也没有嚎啕大哭,她就静静地坐在床上,手里抱着大树送她的蓝胖子,望着阳台上他们一起买来的绿萝,由于长期缺水,绿萝的叶子边缘已经开始泛黄,叶片也失去了往日的光泽。她问自己:“这个男人爱你吗?”“你还爱这个男人吗?”“这段感情还能坚持多久?”

当晚,他们聊了很久,大树哭了,阿梅的心彻底软了,他们决定,一起把绿萝救活。他们坚持一周至少有四顿晚饭是要一起吃的,大树去买菜,阿梅做饭,加班的时候,大树就做好了饭给阿梅送去。每个月一起看场电影,有时候时间冲突,他们连午夜场都看过。阿梅记得很清楚,那次实在太晚了,连Uber都叫不到了,阿梅提议去旅店,大树说,几公里而已,我们走回去吧,顺便聊聊!

阿梅说,那次是他们三年来聊得最久的一次,那个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6年了,阿梅在那个晚上,在路灯黄晕的光芒中,再次感受到了久违的甜蜜感,她更加坚信,这个男人值得她付出!

很快,大树毕业了,程序猿从来不愁找工作,研究僧就更贴金了,转瞬间,两个人的经济地位就调换了!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闺蜜见阿梅的苦日子终于熬出头了,也是好心,都劝她留意点。阿梅只是笑笑:“大树不会的,放心!”

当然,大树本来就不花心,阿梅的确不需要担心。她真正担心的是,这个男人的肩膀能不能扛起一个家人的责任。女人就算再要强,也不希望自己可以取代男人的顶梁柱的位置的。

让阿梅失望的是,大树在安逸的生活中越发慵懒起来,他被眼前的蝇头小利彻底蒙住了双眼。阿梅带他去健身,他推脱:“昨天又写到凌晨,让我再睡会儿。”于是啤酒肚越来越大,整个人的形象都下降了好几格。阿梅给他读新闻,让他了解最新的科技资讯,他举起手:“别吵,让我专心玩会儿游戏,放松一下吧!上学时听你的都戒了那么多年了,让我过过瘾!”阿梅劝他跳槽,他甩过来一句:“房租水电,给你买完包还有富余呢,钱够花就行啊!咱不能太贪,虽然还年轻,也不能累死我吧!”

阿梅怒了,“你还记得你的梦想吗?”大树也怒了:“你说,你对现在的生活有什么不满意,是不够吃了,还是穿的太差?”“你有为我们的未来想过吗?”

… …

冷战了一个星期之后,自然还是和好了!毕竟7年了,且不说大树这些年口才也长进了不少,就算阿梅去找亲朋评理,大家也是劝和不劝离呀,宁拆十座庙不折一桩婚嘛!更何况,7年之痒给了大树更好的借口:“老婆,我就是一时头脑发热,这么些年了,你还不了解我,那么多难关你都陪我闯了,这个七年之痒算什么呀,咱可不能丢这个人是不?”

回家之后,阿梅夜不能寐,她在黑暗中静静看着恋人熟睡的脸,内心暗自思忖:我还是爱他,可是我已经快28岁了,这个男人能陪我风雨同舟一辈子吗?我到底还能为我的爱情坚守多久?

让我们来想想,一个28岁的女人最想要的是什么,我觉得再独立的女性这个时候都会想到家庭吧!男人28岁还可以去创业,女人却只能紧紧抓住青春的尾巴,尽快为自己找个家!一个28岁的女人,在自信和独立之外,最需要的是安全感!

阿梅是个非常自觉的女人,从她现在每次逛商场的时候都会不自觉的在母婴区多看几眼,她就感知到了自己的需求与脆弱,并且这种对于安定的渴望她已经渐渐不能自己满足和自我调节,她需要一个依靠,而大树并没有长大,他还在成长中。或许他今生没想过另娶旁人,但是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婚姻是束缚,不是幸福,他还不想要困住自己,这与承诺与真诚无关,只是他还不成熟而已。

阿梅开始认真思考分手这件事了,毕竟她已经过了爱是一切那个年纪,可她还是不甘心,她觉得是自己不够努力,才要牺牲爱情来成全自己。她开始逼自己,再试一次。

可是大树一如既往的让她失望,他的玩心虽有所收敛,但仍是一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样子,阿梅开始厌烦大树那幅安于现状的姿态,两个人的人生观也开始出现分歧。大树觉得,婚是可以结的,但是孩子还是不想要,他一边说负担太重,怕扛不住,另一边也没想着要上进争取多赚些RMB。阿梅认为孩子是一个家庭稳定的基础,而且女人过了30再生对自己和宝宝都不好,阿梅真的很努力,在同龄的女性里,阿梅的能力和薪资都是出类拔萃的,当然,这也并不足以让她在帝都独自承担一个家庭的开支。

分手那天,两个人相约去吃烛光晚餐,大树说:“让我最后给你再浪漫一次!”阿梅哭得梨花带雨:“对不起,我真的努力了!”大树比阿梅平静一点点,话主要是他在说:“其实,我知道,我早就知道了,你记得吗,以前我们每次周年庆祝的时候,你都会先亲亲我,再抱抱我,可是从第7周年开始,你就不亲我了,嘿嘿,我太小气是不是,可那就是你呀,你不会装,我就爱你的真实!”

阿梅努力控制自己哽咽的声音:“10年,世界上再没有别人比我们更懂对方了。我记得,那次下大雨,我就想,你在感冒,不忍心让你来接我,可是雨太大,根本打不到车,我冻得发抖,你撑着伞跑过来,接我回去,一个病人照顾了另一个病人一个星期,我那时候就特别恨自己,怎么会想要放下你呢?没有你我怎么办呀!我就是作!我恨不得扇自己耳光,可是没过多久,我就全忘了,还是得分手,又找出一千个理由告诉自己该停了!… …”

“还是怪我,我知道你要走,也知道你想要一个家,一个宝宝,我也恨自己,理想都被啤酒冲进下水道了,死活找不回来,真的,你不要我,是我活该!这么好的女人,是我留不住!从上个星期你看我的眼神中,我就知道今天不远了,是我自己骗自己,我太任性,总以为你会一直像妈妈一样宠着我,其实是我该像爸爸一样照顾你才对。阿梅,真的,你没错,都是我活该!”

… …

不到一年,阿梅就结婚了,大树在阿梅的女儿满月时也给我们寄来了他的结婚请柬!前段时间看到朴树为周迅站台,我就问小胖:“阿梅和大树分手分得那么和平怎么就老死不相往来了呢?”

“因为十年感情教会了他们一件事。”

“什么事?”

“相爱容易相守难!”

“哎!人生真的比戏真实太多!”

Author 白亦星
BGM Somewhere in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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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让你突然感到非常舒服的那些时刻吗?

1、高中晚自习,突然停电了。监自习的老师出了教室查看,顿时大家像起了化学反应,一下子从安静变的沸腾。等到老师回来沮丧的说,一时修不好,晚自习不上了。整个楼顿时传来尖叫声,男生的起哄声。班里的同学们你一群去溜冰,我一群去吃烤串麻辣烫,另外一群女生扎在黑暗的教室角落开心的聊着天。

2、雨淅淅沥沥的下着,周末在家一天没有洗脸,上午打扫房间洗衣服,到了中午叫了外卖吃了饱饱的午餐,困意上来。在干净的小窝里,舒心的听着雨打芭蕉般的声音,缓缓睡去,心宁静的仿佛世界温柔的和你一起静谧下去。

还记得让你突然感到非常舒服的那些时刻吗?

3、忙碌了一整年,拉着行李回到家。敲开门,先是妈妈大大的拥抱,看到门口已经准备好我的专属粉兔兔拖鞋。洗手换上家里干净舒适的睡衣,看到餐厅一大桌子自己爱吃的菜。口味虾,新灌好的腊肠,酸菜炖粉条,红烧带鱼,蒸肉,韭菜虾仁鸡蛋饺子,西红柿鸡蛋疙瘩汤,还有一大碗妈妈已经剥好的腌蒜。顿时,味蕾被久违的唤醒,舒舒服服的大快朵颐一番,妈妈在旁边笑着看着我,我边吃边和她聊着着我这一年遇到有趣的事儿。新闻联播的序幕曲从客厅里传来。

4、我喜欢上一个男人,他笑起来非常温柔可爱。我给他带饭,做红焖大虾,香菇排骨,看到他爱吃的样子,内心很兴奋。一起看电影,心里砰砰跳个不停,他的肩膀悄悄靠过来,我没有躲开,却紧张到僵硬的像个雕塑凝固在那里。终于有一天,他对我说,我喜欢你,就在我内心小兔乱撞的时候,被一个甜蜜的举动击中,他居然轻轻的亲了一下我的额头。哇!那一瞬间,觉得自己像只幸福的小鸟,飞到缤纷的甜美的花海里。

5、那天,我工作遇到打击,泪流满面,满腹牢骚。好友和我视频聊天,一点点帮我梳通,并没有哄着安慰我,说些好听的诸如你很棒你老板有眼无珠啊,而是冷静的分析我的处境该怎么办,甚至骂我笨蛋,早干嘛了,还不赶紧麻利继续投简历,投够一百封了没有?“没有。。。”那尼玛还好意思哭,赶紧滚回去继续投啊。后来,我找到了更好的工作脱离苦海,来到大洋彼岸美丽的城市,那一天周末早上,也是她周末的晚上,我告诉她,我在这里一切都好,有个男人说喜欢我,我也喜欢他,我在这里不孤单,他照顾我,你放心吧。我们都窝在被窝里,看着对方,我还是那么傻乐,她还是冷静的敲打我你可别被骗,看清楚他是不是真心啊!瞬间,感觉我们一辈子都离不开对方,老了还会凑在一间养老院打麻将。

6、初中,台风天。临出门前学校通知停课。关了门窗,而外面风雨交加。打开电脑玩光荣的三国英杰传。老爸老妈也不出门了,在客厅闲聊看电视。一个下午在游戏里驰骋江山。而晚上没有作业。临黄昏了老妈盛了一碗排骨鲜笋汤过来。一转眼,十几年了。

7、夏天午觉刚睡醒,目光呆滞,智商减半,但内心深处知道,自己将要满血复活。于是坐在那里,看自己一点点的变身。

人最舒服的时刻往往并不是欲望被满足的时刻,也不是久经坎坷后的功成名就,而是波澜不惊平常的点滴充实而又温暖的那一瞬间。舒服的时刻还有太多太多,有体会青春同学情、懵懂爱情、温暖亲情、永恒友情、静谧独处的种种瞬间,我们没有办法分清楚哪个是最舒服,因为每个都对我们那么重要。

人生的路上,新的美好的事物像彩蛋一样,在路上我们惊喜连连。我想做的是,珍藏这些舒服的时刻在心里,我的人生多么美妙!因为这些时刻,我要像品最好的红酒一样,用心感受每个时刻,回香隽久,且且珍惜。
Author 佚名
BGM Frédéric-Chopin-Nocturne-No.2-in-E-flat-Op.9-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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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拉黑了一个朋友

我拉黑了一个朋友。

这样的决心下了很久,终于在这个夜晚忍无可忍地发作。不知这是第几次,我错过了她的一个电话,于是她死命地再打十个,我错过了一条微信语音,就收到了轰炸般的留言,就连常年不用的qq和messenger都不能幸免,忘记关闭的提示音在手机上响得此起彼伏。我的朋友似乎用尽了全部方式来找我,她恨不得把这个世界翻个底朝天,就像在找一个突然消失的情人。

你一定以为她遇到了天大的事情,可是我的电话打过去,却听到这样的回复:“哎呀,干什么去了?怎么不接电话?你现在怎么这么忙,我找你聊天都找不到!”

她要聊的天,是昨晚突然失的眠,早上遇见的超速司机,中午买的芝士汉堡,周末看了一整天的电视剧… …然后话锋一转,变成对我生活里每一个细节的逼问,我就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童,老老实实地汇报自己的行踪,可是不管聊到我生活里的什么改变,都会有一句斩钉截铁的论断,让一场谈话彻底失去了温度,“哎,你怎么能有那样的打算呢?我一点不觉得你应该这么做,我要是你,绝对不会这么做。”

我拉黑了一个朋友

于是我这个一向宽厚的老实人,也在这样反复发生的负能量谈话里有了情绪。

仔细回忆这几年,她在我生活里扮演的角色,带来的正能量似乎越来越稀薄。不管我在生活里做出怎样的选择,似乎没有一件事会得来她的支持。

当我想要尝试去换一份薪水和技术含量都高一点的工作时,她皱紧眉头反对,“你除了现在的这份工作还能做什么?”

当我因为房东态度差而计划搬家的时候,她双手叉腰直白地表态,“我不觉得你应该搬家,你或许会遇到更差的房东!”

当我厌倦了大城市的拥挤和繁忙,打算搬到另一个城市的时候,她用一种愤慨的姿态面对我,“为什么想去别的城市,你到时候过得不好,肯定要回来的!”

我长胖时,她第一个说,“哎呀,最近是不是胖了,哈哈哈!”而我瘦下来时她又寂静无声。我们去超市一起买东西,她会对我拿起的那袋打折的水果说,“我从来不买降价的水果,都买最贵的!”

而当我攒钱许久买了一部相机,她又反过来指责我,“买那东西干什么?就知道浪费钱!”我一直把自己开了几年的破车当做宝贝,她每次看到我都挑起眉毛,“你怎么还不换车啊,看看这掉漆的门,雨刷都上锈了… …”

前一段时间朋友圈里很多人都在争论,那些刀子嘴的朋友到底是否只是“性子直”,我感慨,哪有真正的朋友舍得用一句句带刺的话,让你受到那样无谓的伤害?

可是仔细想想,我几年前认识她时,她绝对不是这样的。那时我正在经历人生中的艰辛时刻,是个贫穷又辛苦的姑娘,每天灰头土脸地奔跑在打工的路上。我的朋友总是会对我照顾有加,安慰我鼓励我,给了我在苦难岁月里很多温暖的力量。我曾经把她当做非常真心的朋友,愿意把我所有的苦闷和开心讲给她,我也无比羡慕她安稳的人生,把她当做一个可以学习的人生挚友,希望我也能努力让自己的生活好起来。

可是当我的生活真得一点一点好起来的时候,她却换成另一种姿态,警觉而紧张,不再愿意做一个支持者。从很多次不欢而散的对话里,我想我渐渐读出一种声音,从她的内心漏出来,带着她没察觉的高分贝,“我希望你快乐,但你不要比我更快乐。”

久而久之,我不再愿意和她分享我的生活。每次一起吃饭,我都要看着那双批判的眼睛,迅速在头脑里做着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的功课。这样的压力,让我渐渐悟出了一条规律,我只能向她展现不好的那一面人生,要隐藏好自己的每一点进步,因为不知道哪件事就会触动她敏感的神经,让她的每一句话里,都藏了刺,要扎破我毫无防备的小威风。

我说的话题永远只能是“我的工作特别不顺心,我最近好像长胖了,我住的地方太吵离上班的地方又远… …”我要在心底埋得死死的事情是“我最近得到了稿费,我换了车,我每天都在跑步,我打算去学日语… …”

这些种种,终于给我们的友谊画上了休止符。

我想起另外一些友谊——

几年前申请新西兰签证的时候,要用信用卡在线支付,如果没能及时付款就保不住名额。我内心焦急无比,在沈阳给贵阳的朋友打了电话,朋友二话不说,五分钟之内帮我全部搞定。

我出书的时候,我那个从没在朋友圈发过新鲜事的闺蜜小词,第一次在上面为我发了广告,告诉身边所有人她的朋友出了书,比我还情绪高涨地为书做宣传。

我开始健身的时候,我的一位朋友给我发来很多关于跑步的常识,还不时叮嘱我注意保护膝盖不要忘记做拉伸,我记得她说过,“看见你变得越来越好,真的太棒了,坚持住!”

这样的友谊,才是真正的友谊,不嫉妒不挖苦,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无私地提供帮助,也愿意为我人生的任何一点小收获鼓掌,我们在人生这条辛苦的路上,彼此搀扶,彼此鼓劲,一同把生活变得幸福充实有意义。

我们是世间渺小的存在,攀比永远是种无用功,外面的世界总会有比我们拥有更好生活的人。作为独立的存在,一个人不可能靠压低别人来提升自己,可是有的时候,说起来奇怪,恰恰是因为一个人的进步,对友谊产生了巨大的考验,让很多感情可惜地崩溃瓦解。

我人生中所有得来的东西,全部靠双手,没有一丝一毫地投机取巧。我自知没有足够的聪明,凡事都肯付出双倍的努力。我理解每一个人生活里的辛苦,尊重每一个朋友的选择,不管他们决定去做什么,只要有足够的理智,我都无条件地鼓励和支持,愿意在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默默的帮助,而不是站在他们要经过的半山腰,嘲笑他刺激他,狠狠地踢上一脚。真正的朋友,要大度到可以接受他比你走得更远,飞得更高,生活得更幸福。

友谊的最高境界,是能够心平气和地接受,你当初那个穷酸的朋友,如今比你有了更好的生活。

Author 杨熹文,网上人称老杨,常住新西兰,热爱生活与写作,相信写作是门孤独的手艺,意义却在于分享。新浪微博@杨熹文,微信公众号@请尊重一个姑娘的努力。
BGM 空の境界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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